混迹官场 作者:夹袄
第二十二章 要有个身份
混迹官场 作者:夹袄
第二十二章 要有个身份
次日一早,正在赵记吃驴火烧的马奋被于顺拽了出来。马奋不满地说,“我还没吃饱呢,你不吃点?”于顺一夜未眠,还真有点饿了,“那就打包几个吧。”
回到家里,却见于贵来夫妻两人坐在门口,互相依偎着。于贵来的眼睛里布满血丝,见于顺回来明显地松了一口气,却也没说什么,只是轻轻地拍了拍老伴的肩膀。
于顺心里一叹,自己彻夜未归,让两个老人担心了,以后要注意一点。养儿方知父母恩啊,他又是我爹,又是我儿,天底下再也没有比这更纠结的事了……
“爹,娘,昨晚我下山了,喝了点酒就没回来。给你们带了驴火烧。”
这还是于顺第一次喊爹娘。哪怕是前世,这两个字眼对他来说也很陌生。不过说来也怪,第一次喊出来,却也没有想象得那么别扭。
马奋跟在于顺身后,听到这句话却是直撇嘴。心说昨晚你又到镇上喝酒了?怎么没找我?莫不是和那美女警察喝的?美女警察连吃四个半驴火烧,还有肚量喝酒?谁知道你们是怎么喝的,喝的又是什么。
呃,驴火烧……马奋把手里的塑料袋递给了于贵来,心里又嘀咕上了,这小子就是个甩手大爷,居然让我老人家拎包跟着,帐也是我付!不对,他好像没这么吩咐,是我很自觉地付账、拎包,又像马仔一样跟着的,我缺心眼啊我?
于贵来进屋搬出来饭桌,把驴火烧放在盘子里,招呼马奋吃。马奋表示他吃过了,于贵来就拿了一个,小心地打开油汪汪的纸包,递到瞎眼老伴手上。
“嫂子是白内障吧?应该能治的。”马奋坐在马扎子上喘气,这次于顺走得太快。
论年纪,马奋比于贵来夫妇要大十多岁。但看上去,于贵来夫妇反倒要比马奋苍老得多。于顺也就不计较小马奋占他的便宜了。
“是白内障,好几年了。据说沧海市就能做手术,但要很多钱。”于贵来恭谨地回答马奋,倒不是因为马奋看上去很有来头,而是于贵来早就习惯了这么和人说话,不管对谁。
于顺看见了于贵来谦卑的笑容,低下头认真地吃起驴火烧来。他的心里很伤感,我的儿子,分明给人赔了一辈子的笑啊……
“能治就行!让顺子跟着我干,这点钱我出,算是安家费好了。”
马奋本来只是觉得于顺挺对眼,但经楚楠和王思平那么一抢,甚至连赵赶驴都掺和了一下,他就更觉得人才难得了。更何况刚才又加了一条,我得让他给我付账拎包,鞍前马后的,小心着伺候我……
“您是——”事关儿子的前途,于贵来的态度更加恭谨了。
“台湾来的,做点小买卖。”马奋话里话外还是透出来那么点优越感,虽然他已经尽量夹着尾巴了。
“哦……”
没想到于贵来的眼神立马黯淡了些,陪着小心笑了笑,低头吃起驴火烧来。他这一辈子,吃够了海外关系的苦。台湾也算是海外吧,不能让儿子再重蹈覆辙了。
“我找了几个工作,想问问您二老的意见。”于顺看到了老人的眼神,“一个是去派出所当协警,一个是去农技站当技术员,一个是给赵记当伙计,哦,还有马奋这边。”
于顺知道于贵来对儿子找工作很上心,也因为自己帮不上什么忙,心里很愧疚。同时又怕伤了儿子的自尊,所以他从来没有紧着催儿子。于顺这么说,就是个让老人放宽心的意思。其实前世的总瓢把子远没有这么细心,经过昨晚,他好像变了很多。
于贵来果然大喜,差点让驴给噎着。儿子的工作都找了半年多了,却是一无所获,最近更是窝在家里不肯出门,老头老太太既心疼又自责。今天怎么一下子就找到了四份工作,还可以挑挑拣拣的?我儿子果然是有大才的!
“要有个身份。”
于贵来琢磨着用词,尽量不要得罪了这个叫马奋的台湾人,“农技站是正经吃国家粮的,我看行。派出所很危险,前任所长都被人打断了腿。赵记的伙计就不要去当了,上完了大学再去伺候人?要是马老板这边有什么吩咐,你有空就帮着干点吧,你娘的眼睛不好,这么多年她也习惯了。”
“顺子,你先安顿好自己,娘的事不用你心。”老太太也嘴了,不管有没有外人,老太太都很少说话,像是有点自闭的样子。
“哦,那就农技站吧,我也觉得技术员挺好。”于顺服从了老人的安排,实际上他觉得做什么都无所谓。
这边马奋又撇嘴了,心说农技站挣那俩钱,恐怕都不够养活他自己的,谁知道他心里在琢磨什么?不过马奋也看出来了,于顺这小子,不是别人能左右得了的。至于他是不是这么肯听他老爹老娘说话,也得另说。
这时,石尕子来了,睡眼惺忪的,先拿了一个驴火烧大口地吃起来。
“尕子你去小卖店搬箱酒回来,我带你去上坟。”于顺说。
“哦。”石尕子把剩下的驴火烧塞进嘴里,又拿了一个才往外走,没走两步他又站住了,回头说,“马老四不一定会赊账给我……”
“他会的。”于顺笑了笑。
“哦。”石尕子答应了一声,一跛一跛地走出院门。出门后他才觉得有点奇怪,上坟?上坟怎么不买香烛纸钱,却买一箱酒?顺子哥笑起来,和过去完全不一样了。
于顺吃完了两个驴火烧,石尕子回来了,手里提着香烛纸钱,得意洋洋的。他长这么大都没这么被人恭维过,更别说是村主任的儿子马友智了,不揍他就是好的。
马友智搬着两箱藏马山白干,跟在石尕子后面,笑得跟狗尾巴花似的。他脸上的红肿倒是褪了,但油皮还有破的,更显得狗尾巴花很娇艳。
“顺子哥您吩咐一声,兄弟我一准给您送来!”马友智腆着脸说。
于顺看他了一眼,没吱声。
马友智也没觉得委屈,脸上还是堆着笑,心说他至少没撵我走,更没揍我不是?于顺大能,怕不是一个小小的良山村能盛得住的,跟着于顺,一准没错!
既然马友智愿意跟着,那就让他跟着好了,两箱酒当然也是他抗。走到半山腰上时,石尕子主动帮忙抗了一箱。马友智心存感激,也有意和石尕子套近乎。石尕子当然也不端着,两人的友谊指数“噌噌”地飙升。
至于那些香烛纸钱,反正也不沉,马奋就拎着了。于顺背着手,在前面不紧不慢地带路。
一行四人体力都不错,爬到大刀堂也才用了不到一个小时。只是路越来越难走,从大刀堂向西拐,就本没有现成的路了。于顺在灌木和杂草中穿行,速度还是差不多。身边就有一丛丛的杜鹃花,花红似火。
马奋有点气喘,岁月不饶人啊!于顺这小子一路上都没说话,这是要到哪儿去上坟?给谁上坟?他的心里还是隐隐有些期待,毕竟他昨天才嘱咐过于顺,莫非是有眉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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