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迹官场 作者:夹袄
第一百六十二章 达者为师
混迹官场 作者:夹袄
第一百六十二章 达者为师
“啊喔呃,咦呜吁……”
一块白板上写着六个拼音字母,陆晚的纤纤手指指点着,软语细声地念。
给马蒂儿当助理快一个月了,陆晚虽然还是会害羞脸红,但已经自信了许多,有一种兰心蕙质的感觉。温柔的一笑,令人如沐春风。而做事时却是有条有理,耐心细致,上手很快。水阑珊现在已经摆脱了繁杂事务,只履行保镖职责了。
这两个女孩子,一白一黑,一软一硬,一热一冷,可以说是截然不同,却又绿肥红瘦,春风秋月,各擅胜场。
凉风习习,天气晴好。教室设在马奋家的银杏树下,学生只有一个,显然不是陈沫。陈沫在旁边偷偷地翻白眼。
“啊喔呃,咦呜吁……”
于顺乖乖地跟着老师念,瓮声瓮气的,怎么听怎么别扭,一头的汗。他心道这是谁想出来的东西,成心折磨人的吧?哥不会这个,也认字,简体繁体不拘。
但陆晚说,用汉语拼音,是最简单的打字方法。
那份《关于藏马镇特色商业街建设的请示》,就是于顺口述,陆晚录入的,马奋在一边吐槽补漏。于顺也是这时才知道,世界上居然有这么神奇的装备,不需要印刷厂就能自己印书,想来孙继宗那个规划也是这么来的。所以于顺拜陆晚为师,学习这门深的功夫。
今天带着陈沫和水阑珊从山上下来后,于顺就开始学习了,争取早日掌握计算机应用,呃,打字机应用。
既然是神奇装备,功能强大,肯定是很难学的。而陆晚老师也没有想到,教个打字还需要从字母教起。从零开始,很有挑战啊!
陆晚心下也未尝没有疑惑,英明神武的于叔叔不是大专毕业了吗?怎么会不懂拼音呢?他该不会是故意……陆晚小脸一红,不敢往下想了。
于顺学得费劲,陆晚教得紧张。陈沫不合时宜地嘴了,“师父,我教你!我四年级就会了!”小脯一挺,骄傲得像只小公**。
香港小学一九九八年将普通话列入核心课程,汉语拼音是从三年级开始学的。而陈沫因为慕容挽澜的缘故,从小就会说普通话,这也是陈沫唯一能在女同学面前挺直腰杆的课程。教女同学练习发音,他是很有经验的。嘴对嘴近距离演示不说,他还会用手纠正嘴型。
于顺虽然不尴不尬,却也知道达者为师的道理,只好大模大样地坐在那里认真听讲。陈老师得意地甩了一下头发,心道你也有今天啊,哥等这天等得太久……
“张大嘴巴啊啊啊,阿姨阿姨请喝茶!”
“圆圆嘴巴喔喔喔,公**打鸣喔喔喔!”
“扁扁嘴巴呃呃呃,河边有只大白鹅!”
于顺张了张嘴,却实在是没法把这儿歌念出口,但也不能朝着得意洋洋的陈老师发火吧?一张老脸憋得像个茄子。
见此情形,陆晚更加确信于顺不是不懂拼音了,心里也就更加紧张。一张小脸通红如朱砂,两只小手苍白似宣纸。她心道,于叔叔对爸爸和我都有救命之恩,再说,再说,其实,其实……
陈老师就有点得意忘形了,“于顺你是怎么听课的?涮老师玩啊?!”他心道,我要是有教鞭的话,我,我……我指着字母念好不好?
“你这小混蛋!”于顺“腾!”地站了起来,伸手就去抓陈沫。
陈沫现在才明白老师不是老师,学生也不是学生,果然得意无好事啊,这老家伙也太不懂得尊师重教了!陈沫撒腿就往门外跑,没想到却跟外面进来的人撞了个满怀。
“师父你这招,有狗那年就过时了!”陈沫也顾不上看撞了谁,扔下一句狠话,扬长而去。心道这老家伙,正事不干,就知道泡妞,被哥揭穿了吧?恼羞成怒了吧?泡妞不是坏事,招数太蠢就是坏事了!出门之后别说是哥的徒弟,呃,师父……哥丢不起那人!
于顺也不是没学问的人,两天前他就知道这句话的意思了,还是陈沫教的,脸上就有点挂不住。陆晚的头几乎埋进了衣领里,手足无措,局促不安。
“陈沫是说,你用这招泡妞,太土了!”来人偏偏还要再教于顺一次。
楚楠面无表情地打量着银杏树下的白板,以及小尴尬的两个人。大专毕业生不懂拼音,你这是侮辱我的智商吗?呸呸!这又关我什么事了!
“哈,楚所啊,有事?”于顺打了个哈哈。奇怪,明明没做什么亏心事,怎么就是有点心虚呢?哥心虚什么?哥需要向谁交代吗?
“有事,你跟我走一趟!”楚楠正色说道。她懒得想这些有的没的,脸上颇有点党委委员、派出所所长的威严。
“你叫我走一趟,我就得走一趟?”于顺瞧着楚楠的表情很不爽,牝**司晨,惟家之索,居高临下,颐指气使……你当哥是什么人?呃,好吧,哥暂时是你的手下,但你多少有点礼贤下士的态度好不好?下属也有下属的尊严!哥不为五吨米折腰!
“对不起,打扰了!有紧急情况,请您跟我出一趟警,可以吗?”楚楠说话极客气,却有点咬牙切齿的感觉。当着别人的面踩我,很有成就感吗?陈沫打扰了你的好事,被你打跑了。你也要把我打跑吗?要不是为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好吧!正事要紧!”于顺一脸正气。他心道,这野丫头仁忍不发,一定是要紧事找哥帮忙了!野丫头也知道委曲求全的。哥忝为人家手下,虽然是个女人,但也要有个手下的自觉不是?再说哥还答应过小老顾的,保证楚楠安全!
不过,于顺也没忘了陆晚老师,回头说了声,“陆老师,今天学不成了,回头再说哈!”
“嗯……”陆晚声如蚊蚋,也没敢抬头,看上去就像是偷了人家什么东西,还被逮了个现行。
楚楠撇了撇嘴,转身出门了,于顺大模大样地跟了上去,“我说,要不要回去穿上衣服?”现在哥都是大队长了,穿上衣服办事比较好,我代表月亮消灭你!
“不用!”楚楠只管迈开大步往前走。这时,远处又跑过来一个女孩,却是画画的那个乃合,跑得气喘吁吁的。楚楠站住了脚,“乃合,你说说吧!”
听于顺说大珠山顶峰可以看到藏马镇全貌以后,粱乃合一直想上去看看。今天一早,她和任静静过去了。遗憾的是,大珠山果然极其陡峭,无路可行,她们没有可能爬上去。正在两人悻悻地往回走时,却遇见了七个专门过来攀登大珠山的年轻人。
这七个人是五男两女,其中六人是沧海大学“山鹰社”成员,上次也是在大珠山下望山兴叹。回到沧海后,他们请来了教练,配齐了专业登山装备,再次专程过来征服大珠山。巧合的是,其中一男一女是任静静的高中同学。
任静静自恃功夫,反正迷彩服也适合运动的,就从同学那里匀了一些装备过来,跟着“山鹰社”去征服大珠山,说拍了照片下来,让乃合照着照片画。任静静心里不忿于顺说她们上不去也不一定。男人能做到的事,女人也能做到,还能做得更到位!
大珠山的相对高度也不是很高,从乃合无奈驻足的地方到顶峰,也就是三四百米的高度。教练说正常情况下,两个小时之内一准下来。乃合就坐在一棵槐树下,一边画画一边等着他们。结果,三个小时过去了,静静他们还是杳无音讯,打手机也没有信号。
乃合慌了神,一口气跑回派出所,找到了楚楠……
“胡闹!大珠山是什么人都能上的吗?”于顺低斥了一声。乃合吐了吐小舌头。
随后,于顺带着楚楠和乃合急匆匆赶往大珠山。乃合刚跑了一趟,体力透支得厉害,但还是咬牙跟着。从镇上到大珠山下,大概有三公里,一路半坡往上爬。
赶到任静静他们开始攀登的地点后,于顺察看了一下痕迹,让楚楠和任静静原地等着,他腾空而起,直跃上七八米的高度,伸手抓了一棵岩缝灌木,借力再上。如此反复,很快就不见了踪影。
楚楠一直紧张地盯着于顺的背影,心绪复杂。就这样喊于顺过来找人,是不是太过分了点?但也就这混蛋能这么轻松地上去吧?唉,一听说危险情况,脑袋里冒出的第一个念头就是找于顺……而这混蛋还真是一点都没推脱,他的缺点其实并不太多的。也就是轻浮下流了点,沾花惹草了点,爱说大话了点,不务正业了点,醉生梦死了点,目中无人了点,无法无天了点……
梁乃合手抚口,怔怔地望向于顺消失的地方。前天偶遇于顺时,他好像是温文尔雅的样子,对静静的屡次冒犯也丝毫不着恼,没想到他居然有如此身手!藏马山果然是个神奇的地方……二十年来粱乃合还是第一次对男生产生好奇,刚才居然忘了提醒,他去救人,不需要带点绳索什么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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