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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采青(H) 作者:子慕予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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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还不舍地把碗边舔了一舔。

    “再来一碗?”老曹头忙问。

    年轻人笑道:“有劳了。”

    又上一碗,年轻人却没有自己吃,反而端着粥碗去了外面,爬上马车,钻进车厢里。

    老曹头万分担忧他会不会一个不留神从上面滚下来,幸好年轻人身形十分灵活,他这才松口气。

    温暖

    林之卿稳稳端着粥碗,没好气地捅了捅缩在角落的一团黑影。

    “起来,吃饭。”

    那东西蠕动了一下,显示他还活着,然后继续冬眠。

    林之卿把碗放到一旁,拎起那人露在外面的一蓬乱发,把他揪了出来。

    那人被迫从昏睡中惊醒,犹在迷糊,不耐地低声道:“是谁这般大胆。”

    林之卿眉尖一蹙,扬手赏他一巴掌,冷冷道:“吃饭。”

    那人被打得脸歪到一旁,似乎是清醒了一些,头抵在厢壁上,又闭了一下眼,才慢慢露出一个极其和气的笑:“阿卿。”

    林之卿把碗推到他手边:“快吃。”

    殷承煜抽了抽鼻子,仿佛是闻到了腊八粥的香气,然后勉强撑着身体,挪动了一下,颤颤巍巍地伸出手。

    林之卿靠在门边,却不看他,只是掀着帘子,许久不见天日,殷承煜不适地眯了眯眼,显然是被外面的雪地晃了眼,便道:“原来已经晴了。”

    林之卿并不理他,从车上跳下去,找老曹头付了钱,提着一兜糖饼重新爬上车,隔着帘子吃了起来。

    忽听到里面重物砰地砸地,林之卿连忙进去一看,只见半碗粥已经洒在外面,殷承煜无力的右手软趴趴地浸在剩余的碗中,脸上不自禁地露出疼痛的神情。

    那粥是才熬出来的,滚烫。林之卿赶忙把他的手拿出来,然后用手巾擦了擦。

    殷承煜本是养尊处优惯了的人,从来不曾亏待自己,是以一双手也是保养得当,细腻娇嫩,只在握剑处有一层薄茧,但那日林之卿见到他时,他的身上满是伤痕,一向真爱的手和脸上也不能幸免,尤其是右手,遭重击后上臂骨裂,现在用木条勉强包扎着,手上也不复从前的白净细腻,虎口处一大块烧伤,此时又被烫了,十指连心,殷承煜也疼得变了颜色,只是强撑面子不肯叫出声。

    林之卿问老曹头要了治烫伤的獾子油,先把他的手洗净,然后用棉花一点点擦上。

    殷承煜右手使不上劲,任由他抬起手臂。上药的力度并不小,药油滴到伤口上时钻心的疼,可殷承煜只是双目紧盯着林之卿,仿佛根本察觉不到那疼痛。

    两人已经很久很久没有这样握着手了。

    殷承煜想着,两年前一别,他也寻找过这个人,还曾迁怒荆衣,把他赶走,但这人就像从人间蒸发了一般,再也不见踪迹。

    他无数次想过两人再见时应是怎样的场景,剑拔弩张或是恶言相向,总之这个人是不会给自己好脸色的。

    可是那日凌晨,梁府一遇,他隐藏在面具下的脸却是笑的。后来回忆起那一幕,殷承煜都会不由地笑出来。

    心心念念想要找到的人,忽然就出现在面前,实在是意外之喜。

    但再见,竟然是在鬼门关外,在冰冷彻骨的江水中翻滚了小半时辰,浑身骨头几乎被水浪拍散,正以为阎王爷也看自己不顺眼时,却有一双冰冷的手拉住了自己。

    没想到,他没有杀了自己,还救了他。

    殷承煜此时自然不会自恋到以为林之卿对自己因虐生爱,不能忘情.士别三日尚能刮目相看,何况已经足足两年不见,他也猜不到这个人心里到底在打什么算盘。

    但是命总算保住了,只要活着,一切都有希望。

    被包扎成一个馒头的手努力张了张手指,去抓林之卿的,却被林之卿拍开。

    殷承煜吃个冷钉子,却不觉尴尬,老老实实地坐着。

    林之卿用破布擦干了残粥,又去买了一碗热的。

    这一回他长了心眼,不让殷承煜自己动手了。

    他的左手虽然没有受伤,但重伤之下一样没有力气,若是再泼一碗,囊中银钱真的经不起糟蹋。

    一勺粥送到嘴边,还是滚烫的,殷承煜毫不犹豫地张嘴,面不改色地吞下去。

    真他妈烫,他心中暗骂,脸上却一副极为美味的神情。

    可惜这样的脸色做出来也是摆设,林之卿根本不看一眼,像填鸭一样把一碗粥给他塞进去,林之卿下车还了碗。没多久,老马继续拉着破车往前走。

    殷承煜忍着身上各处撕扯一样的剧痛,盘腿坐起来,打算运气疗伤。

    林之卿救起他后,虽然没有刻意为难他,但找大夫看病什么的是不可能有了,只是随意抓了一些药给他擦了擦,内伤更是不肯给他治,自己动手丰衣足食。

    那日江上一战,实可以引为平生大耻,不仅折损了大量精锐,自己也遭人偷袭重伤落海。

    殷承煜把那些叛徒一个个刻在了心尖上,若有来日东山再起,必定要那些人死无葬身之地。

    但……那还是以后。

    他叹口气,目前情况着实不能乐观。

    车帘破旧,两扇之间有些缝隙总也合不拢。

    这样一颠一簸之间,林之卿的背影隐约可见。

    刚才吃下肚的那碗热粥好像一团火热,温暖了殷承煜整个肺腑。

    此去不知何处。

    除非必要之时,林之卿从不会跟殷承煜讲话,而殷承煜也颇有自知之明。

    林之卿能救了他的命,而不是扔到江底喂鱼,已经是最大的忍让,因此平日里他只是安安静静地蜷缩在车厢里养伤,没有作怪。

    天寒地冻,这辆破车四处漏风,殷承煜裹着厚厚的被子,仍是觉得口齿打颤,筋骨硬成一团,林之卿却执意在外赶车,丝毫不肯进车厢来。

    殷承煜看着外面的日光,只能大概辨认他们是一路向西,这样的方向持续了四五天后,即便林之卿沉默寡言,殷承煜也能猜出,他们这大概是要入蜀了。

    一提到那儿,他便不由地发笑。

    川蜀是林之卿的老家自不必说,他们的一段孽缘也是起自那里,自从谷中被一把火烧成精光,他也有近三年不曾回去,心里也是十分想念的。

    虽然还有重重心事,但因一路上有林之卿相伴,殷承煜也不曾觉得烦恼。

    因为大雪,官道两旁本应开设的驿站也关门谢客,天已经快黑了,别处也没有歇息的地方,何况地上满是积雪,要露宿一宿,人受得住,老马也受不住。

    林之卿跳下车,牵着把老马偏离大路,往林子深处走。又走了小半里路,才在密林边寻到一间茅草屋,门上拴着一把锁。

    林之卿凑过去,用匕首一挑,轻而易举开了锁,开了门,进去看了一圈。

    这里是守林人夏秋狩猎的临时居所,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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