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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化末世之血奴 作者:云浮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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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让主人等我们。”玛蒂娜转头看了一眼越走越远的众人,出声提醒叶煜辰道。

    他必须还要更强才行,但是以自己人类的体制,到底如何才能变得比血族还要强悍?叶煜辰深吸了口气,甩了甩自己的头,把纷杂的思绪甩出去,同玛蒂娜一起加快脚步追赶上众人。

    只是刚刚追上众人的脚步,就听到了洛克·爱德华稍稍有些低沉的声音,“玛蒂娜。”

    “是,主人。”玛蒂娜应了一声,快步走到洛克·爱德华的身边。

    “拿出车子来。”

    “是,主人。”玛蒂娜点了点头,举起自己的右手,在她右手的食指上,戴着一枚比叶煜辰那枚略为小巧,镶嵌着一块红宝石的黄金戒指。一瞬间,前方的空地上就出现了两辆车,只是和平常的车子不同,这种车子并没有轮子,彻底紧密的贴着地面,流畅的线形银色外表,漂亮极了。

    叶煜辰只是看了一眼那两辆车子,就知道这是z国今年刚刚研究出来的悬浮车。这种车子用的也是汽油,但是比起一般的车更耐油,由于车体启动时可以悬空30厘米至60厘米,因此几乎所有的路况对它都不造成什么影响,俨然已经超过对付野外路况应付良好的越野车,毕竟越野车也无法做到在坑洼不平的路面上一直保持平稳。

    这项惊人的研究再次推进了汽车发展的历程,让世界为之侧目。

    至于为什么它能够悬空而行,这就要归结于车的结构中特殊的反重力转换器,这项技术被牢牢掌握在z国手中,无论外国的研究所怎么拆卸它,都无法造出拥有相同效力的机器。

    当然,它的价格也是高的让人震惊,所以也并未推广。

    兰奇走到前一辆车的副驾驶座的车门前,打开车门让洛克·爱德华坐进去,然后才转身走到另一边的驾驶座打开门,坐了进去。

    玛蒂娜转头看了叶煜辰一眼,示意他过来和他们一起坐,然后打开后车座的车门坐了进去。

    叶煜辰走过去,打开另一边的车门坐了进去,真皮的座椅异常的柔软。怎么说这辆车子也是用钱堆成的,所以所有的设备也是一流的,扳下后车座前方的车顶版,甚至还有一个极薄的液晶电视。

    后车座和前座的距离稍稍有些距离,侧着的还有两个座位。

    整辆车看上去居然有种空旷的感觉。

    ☆、第三十二章

    待所有人都坐好后,兰奇按下自己面前的一个红色的按钮,汽车的反重力装置开始运转,原本紧紧贴着地面的车子缓慢的升起,渐渐地升到空中,最后保持与地面50厘米的高度。

    兰奇踩下油门,车子就如同箭一般射了出去,远远看去就像是一条黑夜里在高速公路上快速游动的银鱼,或者说,已经成了银线。

    车子平稳的向前驶去,除了窗外快速掠过的景物,几乎感觉不到车子在开。它的平稳性可见一斑。

    作为新世纪刚刚出产的车子,它的时速已近达到了近2000公里,虽然有限时速的法律,但是现在这种情况,估计谁也管不了,再加上开车的是一个血族,更是不把人类世界的法律摆在眼里。

    说现在车子的速度是飞跃也并不过分。

    很快,两辆全速行驶的悬浮车就越过了不久之前从l市逃出来的人们,即使是前方被几辆车完全堵死了路,兰奇也并不减速,而是一转方向盘,从高速公路一旁绕了过去。后面跟着的那辆也反应迅速的跟上,没有落下半分。

    一样开着全速行驶的车子的人们只觉得自己的车边掠过两道拉长的银色残影,一晃就消失在了眼前,但是只顾着逃命的他们并没有多过注意这个,只是稍稍看了一眼,就继续全神贯注的开着自己的车了。

    洛克·爱德华坐了好一会儿,脸色才好转了一些,他转过头看向叶煜辰,蔚蓝色的眼珠中隐隐浮动着血色,“过来。”

    “是。”叶煜辰站起身,走到两个驾驶座的中间,正准备俯下身,却被洛克·爱德华阻止了。

    “不用,把衣袖弯起来。”

    叶煜辰一呆,因为平常洛克·爱德华要吸血都喜欢吸他脖颈上动脉的血,这还是第一次做这种要求。但他还是照着洛克·爱德华的吩咐,听话的脱掉有些溅上丧尸血迹的西装外套,再挽起自己衬衫的袖子,很快,他猛地收回自己的手,“请您等一等,刚刚杀了那么多的丧尸,我的手并不干净,请让我先洗一下手。”

    洛克·爱德华闻言抬头看了叶煜辰一眼,眼中神色有些未明,只是看了叶煜辰一眼,他就又低下了头,浓密的金色羽睫遮住了他眼中的神色,“玛蒂娜,给他弄盆水来。”

    “是的,主人。”玛蒂娜闭了闭眼睛,手中顿时出现了一盆冒着热气的水,捧着热水走到叶煜辰身边,叶煜辰把手放进水里,拿过玛蒂娜送上的肥皂,仔仔细细的搓着自己的手,又洗了那只撩起衣袖的手臂好几遍,最后才接过玛蒂娜递过来的毛巾擦干自己的手。

    服侍着叶煜辰洗完手,玛蒂娜低垂着脑袋退回后面,把水连着盆子收回戒指空间,坐在后面的座位上,微微侧着身子,看着外面的景色,其实此时只能看到一条条飞速跳跃的线条,但是作为奴仆,是并不能直视着观测主人的行为的。

    叶煜辰将自己的手臂伸到洛克·爱德华的面前,并微微蹲下了身体,好摆正姿势方便洛克·爱德华的动作。

    洛克·爱德华拉过叶煜辰的手,青年的手臂是好看的小麦色,上面因为常年锻炼覆盖着匀称的肌肉,小臂的形状极为漂亮,摸上去皮肤也紧绷绷,光滑的一片,并且,还有一股舒服的温热。这种恰好的温度血族是永远都拥有不了的,血族的温度,就是没有任何温度,冷冰冰的就像一个死人。

    洛克·爱德华摸着叶煜辰温热的皮肤,眼神突地有些恍惚,多久以前,他似乎也是有着这种温热的皮肤的,只是时间实在是太久太久了,久到他都已经忘了,拥有温度是什么样的感觉。

    也仅仅只是晃神了一会儿,洛克·爱德华就收回了飘远的思绪,雪白的脸上寒霜更胜,难道就虚弱了这么一点,他居然就浮出了人类这种可笑的伤春悲秋的情怀?即使以前他是人类,但是作为血族的时间更为久远,他是高贵的血族,仅此而已。

    放在叶煜辰手臂上的白皙手指收紧了一点,洛克·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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