着魔 作者:吴沉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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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出点什么意外。除了绝对保密外,他还特别嘱咐队员注意所有送去那的食物和水等东西。
但这一周风平浪静,没有可疑人等出现在安全屋周边,饮食安全也没有任何问题。但黎承睿却丝毫不敢放松,他知道像金彪这种人,既开口说要老鼠黄的命,就绝对不是拿来开玩笑的。
到了开庭那天,将老鼠黄送去法庭的路上,先后有三辆车一道前往,路线选择上也尽量选了最近的一条。
黎承睿亲自来押着老鼠黄上法庭,他看着明显有些心不在焉的老鼠黄,问:“你记住昨天跟检察官练过的对答内容了没?”
老鼠黄点点头,可有些恐惧地问:“黎sir,我,我能不能等下上庭的时候不用看到金彪?”
黎承睿皱眉说:“这不可能。”
老鼠黄立即说:“那,那我还是不要作证……”
“你耍我们玩吗?”一旁的阿sam这一周负责他的安全,已经到了极度不耐烦的地步,一听立即伸手一把攥住他的衣领,拳头举了起来骂,“想玩是不是?嗯?”“不敢不敢,”老鼠黄立即摇手。
“到这一步已经没得退了。”黎承睿示意阿sam放开他,冷冷地说,“别耍花招。”
到了法院,几个警察带着老鼠黄先走,黎承睿跟在后面,到了走廊那,突然一队人押着穿着金彪过来,金彪为了上庭,今天特地穿了西服,打了领带,乍眼看,犹如一个正经的白领人士。
“老鼠黄,”金彪冲他笑了,笑容阴险得紧,宛若看到玩具,带着古怪的热情,就在老鼠黄畏畏缩缩地躲到一旁时,他骤然提高嗓门,大喊:“老鼠黄!不认得我了吗?”
老鼠黄简直惊跳了一下,脸色迅速变白,浑身条件反射一样瑟瑟发抖。
金彪哈哈大笑,被那队人押着离开。
黎承睿顾不上这些了,他冲边上的人示意,赶紧把人带走。
坐在等候传唤证人的专用房间里,老鼠黄一直脸色不好,缩着肩膀处在高度恐惧中,四周稍微有响动,他都会惊跳起来。
金彪的威慑力根本就是直达他内心的。
黎承睿有种不太好的预感,他四下打量门窗,安排人手守在门外,自己提溜着老鼠黄的领子说:“你给我振作点,有我在,有这么多警察,金彪没法拿你怎么样!”
老鼠黄强打精神,点了点头。
很快到了庭上传唤证人,黎承睿拍拍老鼠黄的肩膀,示意手下将他带出去。这一次并非公开审理,所以法庭内到场的人员并不算多,进场前都受到严格的搜查,此外庭上听众席上至少散布六名便衣,分别坐在不同位置,加上法警,如果现场有人想发难,应该是可以及时制止的。
就在此时,黎承睿看见有一个穿着黑色正装套裙的女人朝老鼠黄一行人走去,正感到奇怪,阿sam向他解释说:“是庭上助理,老鼠黄可能需要先在文件上签名。”
黎承睿皱眉问:“你确定没错?”
“她做这个位都好几年了,我们每次来开庭都见到她,不会有错……”
这时那位女士已经走到老鼠黄面前,递给他一支笔签字,老鼠黄哆哆嗦嗦地拿起笔在指定的地方签名,就在此时,在被告席上的金彪突然又大喊一声:“老鼠黄!你他妈的敢不敢抬头看我?!”
老鼠黄下意识一哆嗦,法庭上一阵喧闹,法官敲着木槌喊:“肃静!”
那个女人突然尖叫了一声,只见老鼠黄突然捂住胸口脸上一片惨败的灰,缓缓倒下。
黎承睿脸色一变,暗叫不好,冲了上去,围住老鼠黄的人忙给他让了地方,黎承睿俯□一摸他的心跳脉搏,几乎为零。
怎么会这样?
庭上一阵喧哗,有人冲上来说:“我是医生,别动他。”
黎承睿让开来,那个医生上前给老鼠黄做心肺复苏,按了好久都没有动静,最后他不得不抬头,惊诧地说:“他死了,好像是突然心肌梗死。”
“邪门了,他被金彪吓死了吗?”阿sam问。
黎承睿站了起来,转头看向被告席上的金彪,金彪冲他微微鞠躬,面带微笑,用口型说“我早告诉过你了。”
黎承睿诧异得不能自已,他抬起头,没有目的看向听众席,突然之间,他抓到一张熟悉的面孔,他只愣了一秒钟就认出那个年轻人是谁,那是当天跟林翊一起扶着苦主进警局的另一个男孩,他叫什么来着?黎承睿瞬间想起他的名字,李斌。
电闪雷鸣之间,一个念头闯进他的脑子,黎承睿猛然四下寻找,终于找到刚刚老鼠黄拿起的那只签字笔,他抖着手拆开笔,里面哪里是一只笔,分明是一只微型的电击棒。
黎承睿一瞬间只觉脑子空白,他抬起头,蓦地冲向被告席,一把揪住金彪的衣领,咬牙问:“谁,谁帮你做这个?你到底……”
“黎sir,”金彪笑得无比正直,轻声说,“我什么也不知道,我一直被警方羁押,我没有做案时间,也没有机会去安排人干掉老鼠黄。”
作者有话要说:为什么后续还要讲这么多?
首先因为故事没完,不能匆忙结尾,这是一个认真写作的人应该具备的基本原则。其次,我现在觉得作者不该就自己的写作多做无谓的解释,一切解释都在文中,我要做的事,只是充分将一个故事的复杂性呈现,这就足够了。至于在这种错综多元的人性冲突,观念交错中,你愿意趋向哪部分解释,那是由读者个人的价值观和阅读经验决定的,不是作者要操心的事。
90、重逢(九)
制作精良的微型电击棒,开关设为下压式,笔端触及纸面即触发导电,电压瞬间高达300瓦,足以将老鼠黄当场电死。
法庭的女助理已经被羁勒审问,可所有的证据都显示她对情况一无所知,电击棒被伪装成签字笔,是当天上午她拿文件过来时顺手在自己的办公桌上拿的笔,据她回忆,当时笔已经在桌面上,甚至连笔帽都套好在尾端,顺手拿起这样一只已经备好的笔而不是选择笔筒里其他的,几乎是所有人下意识会做的一个选择。
女助理并不是处在独立的小办公室内,也安装没有监控摄像头,但幸而法庭走廊上有,黎承睿命人调了当天所有的监控,却发现法院每天人来人往非常热闹,且没有一部摄像机是对着那间大办公室的门,也就是说,根本无法判断谁进出那里。
而且问题就在于,警方根本没有证据判断到底换了这支笔的人外面混进来的还是内鬼,有钱能使鬼推磨,谁都难保会不会在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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