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夫争宠:萌乖夫君养成记 作者:萌哒哒蹦擦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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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时候,莫忆儿才和他们在今晚的休息地集合。
咖萨和尧女靠坐在大树下休息,八金和向日则是去狩猎了,每天都吃小绒球猎到的食物,这让他们心里有些不安。
小绒球倒是乐得清闲,他这样也可以多在莫忆儿身边待会儿呢。丝末拉做为‘女人’自然是闲着,尤其他还是首领部落首领的‘阿妹’,就算是她要干活,咖萨也会诚惶诚恐的阻止,于是就养成了他甩手白痴的习惯。
尧女隐晦的眼神在莫忆儿他们几个身上扫來扫去,很快就发现了彩翎儿背上多了两个大兽皮袋子,问道:“彩翎儿背上是什么。我现在饿了,想吃东西。”
那理所当然的口气,仿佛谁欠了她银子一样。
“现在还不能吃,要等到八金他们回來再做晚饭。”莫忆儿耐着性子答。
“我好饿,饿饿饿……”尧女已经残废的手胡乱挥舞着,嘴里不停的喊着。莫忆儿忽然觉得,她又可能是发烧烧坏了脑子,但有的时候又不像。
莫忆儿这次也懒得理她了,所有人都集体无视,不过要是有人能把她的嘴给堵上就更好了。
莫忆儿考虑了一下,还是决定试试这个‘米’究竟能不能当作米饭來吃,为了不浪费,她从兽皮袋子里拿出了两个果实,拨开果皮,小心的把‘米’放入陶锅中,看了下随身携带的水壶中水不多了,还要留着处理打回來的猎物,便道:“我去找找哪里有水源。”
“我和你一起去。”小绒球马上就跟了过來。
不等丝末拉说一起去,小绒球便道:“你去拾柴吧,否则一会儿回來沒办法煮食物。”
丝末拉的脚步顿在原地,只好去拾柴了。对于自己的机敏,小绒球很满意,微微松动鼻子,带着莫忆儿往空气相对潮湿的地方而去,一百來说,空气潮湿的地方便会有水源。
可是,这次让他们失望了,找到的是一片湿润的泥潭,里面黑色的淤泥居多,并沒有能试用的水源。莫忆儿看了眼捧着的陶锅和里面的‘米’,有些不甘心。“附近沒有别的水源了吗。
小绒球鼻子动了动,摇头:“好像沒有了。”
“唉,那算了,回去吧。”莫忆儿垂头丧气着,实在是不太甘心。
回去休息地的时候,八金和向日已经回來了,两个人抓了三只野兔,比起小绒球每日的猎物差得远,而且三只野兔这么多人吃是勉强果腹,让他们两个感觉有些惭愧。
丝末拉拾回了许多的柴火,并且架起了两堆篝火,这两堆篝火离得恨远,显而易见,他也并不愿意接近尧女。
☆、第74章打只老虎送女神
好在有之前嫣嫣送的肉干,加上兔肉煮了一顿,让所有人都吃饱了肚子。
尧女吃了很多的东西,然后嚷着肚子不舒服。能舒服才怪,每天躺在担架上面,又不会运动,吃这么多肉类铁定会消化不良的。
八金受不了她,离她远远的,走到莫忆儿这边的火堆边坐下。不自觉中,他就深深的叹了一口气。“尧女怎么变成现在的样子,比打死一头野猪还要累。”
“呵呵,别这样说,回到部落就好了。”莫忆儿安慰着,八金一直对她不错,她做不到看他郁闷而不理。然而只这么一句安慰的话,却温暖了八金的心。
“莫忆儿,你能回部落真好。首领一定每天盼着你呢。”
莫忆儿闻言神色黯然下來,唇边扬起苦笑,问八金。“八金,如果我和尧女一样,你是不是也会讨厌我,”
“这怎么可能,莫忆儿这么聪明怎么会和尧女一样,”八金马上就否认下來。
可这个答案却沒让莫忆儿心里舒服,所有人想起她就会想到她的‘聪明’,就因为她是穿越來的,知道的事情比他们多,这可不是她真正的聪明。如果大家都一样,或者他们也明白那些二十一世纪的东西,楚炑便不会喜欢她了吧,这个问題一直纠结着莫忆儿,她想不通。
这夜的风很大,不时飘起了雨丝,就算是天气逐渐暖和起來,可半夜淋雨的滋味也不好受。所有人都从地上跳起來,尧女嚷嚷着要去树下避雨,八金因为跟着莫忆儿和楚炑去参加过交换会,知道下雨的时候绝对不可以躲到大树下面去,便拉回了尧女。
莫忆儿观察了一下四周,山洞神马的根本就找不到。只好任凭雨水打在脸上,尧女终究是不听八金的话,挣脱开八金的手跑到一棵大树下面,万幸的是这次的雨并沒有带來雷电。
小绒球看着莫忆儿背淋湿,心里很疼,想要撑开翅膀为莫忆儿遮风挡雨,刚一把这想法说出來,就遭到了莫忆儿强烈的拒绝。开什么玩笑,让他们看到小绒球的翅膀,非把他当成妖怪不可。
丝末拉站在风雨中,静默的看着莫忆儿,这个女孩子,无论多么狼狈,她都能在灰暗中散发出耀眼的光辉,让人无时不刻不被她所吸引。丝末拉甚至会想,如果自己做回坎内部落的首领,是否可以运用自己的力量让她留在身边,这个念头一出,就像是种子落入土地,慢慢生根发芽……
天明之时,雨才停下來。尧女抱着肩膀,嘲讽的看着莫忆儿。“哼,还是神灵的人,竟然为了怕雷劈而不敢在树下躲雨,真是好笑。”
莫忆儿挑了挑眉,懒得理她。现在的尧女让所有人感觉陌生,和以前的她完全不一样。
“大家都一夜沒睡,还是先休息一下,晚点再赶路吧。”莫忆儿想了想,做了如此决定。
沒有任何人有异议,除了尧女,但是所有人都无视了她。
风雨过后便是艳阳天,太阳很足,很快大地就背晒干,丝末拉重新升起篝火,莫忆儿把背淋湿的东西都拿出來晒干,小绒球则是拒绝了八金和向日的跟随,独自一个人拿着所有的空水壶去打水。
他走到无人处,展开自己漂亮的大翅膀,像风一样疾驰,寻找最近的水源。据此处步行三小时左右的地方,他飞驰十几分钟便到了,这是一处湖水,清澈而美丽,湖水边有小动物在饮水,若不是他敛去了周身的野兽气息,这些小家伙恐怕很快就会逃走了吧。
小绒球把所有的水壶都打满,顺便又猎了一头成年野牛回去,昨天的晚饭他只是垫了个肚子。好在现在是人类的形态,若是原本他金狮的体态,那点东西塞牙缝都不够。
为了节约水壶中的水,小绒球直接把野牛开膛破肚,带回去的肉直接烹制就好,浓烈的血腥气引來了附近的一直老虎,小动物们立马四散逃窜起來。
小绒球不屑的看向那只自以为王的老虎,它浑身上下黄黑相见的斑纹,额头的‘王’显而易见。本不打算理会它的小绒球不由得顿住了脚步,嗯。这身虎皮不错,可以送给莫忆儿。
在这个原始时期,沒有什么金银首饰、漂亮衣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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