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世大陆生存战 作者:满地繁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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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也并不在意吧。
壹〇〇、龙骑士
林蓉蓉、蕾妮和拉斐尔三人共坐在马车上,第一步却是先得坐船,渡水到另一片大陆。听贤者所说,那片大陆和历来所有的大陆都不同,那片大陆,是一片能让人惊讶的土地。待到林蓉蓉追问详细的时候,他却只微笑着摇了摇头:“不可说不可说。聪慧如克丽丝小姐,看到之后,就一定能有所领悟。”
见他神色坦然,林蓉蓉也跟着一笑,心中通透,自然也不再问下去。林蓉蓉心中觉得很愉快放松,她本是抱着破釜沉舟,不成功便成仁的心思来拼的,但是与贤者相遇,却让她心中的执念稍微放下了些。变强是需要的,但是不需要时时将自己紧绷到这地步。
贤者本就是个通透淡然如玉一般的人物,见林蓉蓉这般义无反顾,即便是自己会遇到危险都要拼尽能力想引他出现,他心念电转,自然就了然林蓉蓉千辛万苦找到他,并且想通过他找到他的剑斗士友人,极大可能是她身上有着什么不得不反抗的命运,而这往往是需要力量支撑的。
贤者自己本身也是拥有力量的,在这世间行走这么久,自然也了解了力量有多重要。举手之劳,更何况这也是女孩自己争取过来,是她应得的……更何况,那位不管世事许久的友人,也是时候要找点事情来麻烦下他了。
想到这里贤者就不由得微微抿唇,脸颊上旋开小小酒窝,露出个稍嫌可爱的笑容。
远在隐世山间,身下骑着黄金翼龙的当世最强剑斗士揉着鼻子打了个喷嚏,揉了揉鼻头,疑惑地皱眉:“咦,难不成感冒了?不能呀……不会是被某个人想到了吧?可千万别啊qaq”他的这个友人,看着一副世外高人的淡然模样,但实际上就是一肚子的坏水。说他对世间万物兴致缺缺什么的都是假象!其实他对捉弄这世间万物那叫一个兴致盎然啊!
……最佳损友的典型代表。他当初怎么就瞎了眼交了这么个损友……不过这家伙在靠谱的时候也是相当靠谱的,对朋友,有时甚至是陌生人,都能毫无保留的相助,连自己的利益都不顾。有时候,他也琢磨,隐藏在拉斐尔这张微笑的面具后,他的脑子里到底想的是什么?
马车里的气氛归于平静,却不会显得沉闷和尴尬。蕾妮坐在林蓉蓉身边,手指下意识地挽着林蓉蓉的手臂,看着有点怯生生的。
林蓉蓉知道她对于和陌生人共处一室有些不安,自然侧过半边身子将她挡在后面。撩开门帘看了一眼窗外的景色,四周还是环水的模样,也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再看见陆地——
“抱歉冒昧一问,拉斐尔先生,从这里到德布斯特山脉需要多久?”
德布斯特山脉,就是拉斐尔所说的那位最强剑斗士栖息之地,当然这在地图上是没有任何标识的,属于是还未发现的山脉,坐落在地图一角的某块大陆小岛上,占地面积不足十万平方米,极其渺小。而这德布斯特山脉地处险要,又环绕着魔法结界和斗气壁,即使有人不小心闯进这片岛屿,也是无法发现这座山脉的。
而那位世上最强的剑斗士,就是藏身于这座山脉里休养生息,隐世避居。
拉斐尔含笑看了林蓉蓉一眼,如老僧坐定一般淡然:“别着急,即使用上魔力加快速度,起码也需要一周时间……他可是喜欢躲在极其偏僻的地方呢。”
看着拉斐尔意味深长的笑容,林蓉蓉觉得有点发冷。一瞬间总觉得这位拉斐尔在算计自家友人一般。
……哈哈,怎么会,这位可是在文中内心如大和尚一般毫无激情,如神佛一般毫无波动的贤者大人呢,林蓉蓉驱散心中莫名涌起的想法,轻轻颔首:“如他一般的大人物,狡兔三窟也是可以理解的——不过,你从来都知道他每次的所在地么?”
原文里有提过世上最强剑斗士往往都没有固定居所,不过黄金翼龙这么巨大的身体,要飞上多高的天空才能不被人类发现呢?
如今已经是所有龙族都隐世的时代,所有志愿征服打败龙族成为龙骑士的少年们都整装待发,但能做到的人寥寥无几。而在这整个世界里最有名且站在最高点的就是这位名为诺伊斯·斯科特的男人了,不过在名声大噪过一段时日之后,他的存在也同被他征服的黄金翼龙一起,消弭无踪。
自此,这世上再无一条龙,也再无第二个如他一般惊才绝艳的龙骑士。
并非是龙已灭绝,不过是再无人能寻到,也再无人能够通过考验成为龙骑士而已。这大陆上只余这屈指可数的龙骑士,正如这寥寥数只的龙族。
一周的时间与这男人同吃同住么?蕾妮本能地觉得有些不爽,但是为了克丽丝姐姐的愿望,她也只得忍耐。而且她也不是这男人的对手,蕾妮身上具有巨大的潜能,不止是她的身体改造和开发,还有她本身的天赋,再加上林蓉蓉曾经赐予祝福祈祷力量的一吻,更是将她本就潜藏的能力激发出来了。
在她这个年龄,这么强大的能力可以说是稀世罕见,世上可能已无可匹敌她的同龄人,不过若放在全年龄段,她的能力还稍嫌稚嫩,但经过锤炼之后,绝对会成为世上不出的天才。这样的她,对于力量的感知也十分敏锐,自然明白她不是拉斐尔的对手。不过,即便理智明白,但感情无法控制。通过空气传播的略不爽和膈应的情绪,拉斐尔却是从蕾妮身上感知到了。
拉斐尔扶着下巴微微一笑。他见过太多人类的感情反应了,无论多少次,都觉得这种情感变化很新奇。之所以喜欢对别人恶作剧,只不过是因为他情绪变化实在太少,这世上太少的东西能引起他的感情波动了,只有将自己的快乐建立在他人的痛苦上,才能稍稍引起他的一点类似于“愉悦”的情绪。
——大概这就是为什么诺伊斯称呼他为损友的缘故了。
不过,即使是喜欢恶作剧,但对于自己毫无兴趣的人类,或者是从未产生过任何情愫的人类,拉斐尔都能毫无保留地伸出援助之手。这并非源于自我的喜好,而是源于他内心深处铭刻的责任与天生的骨血,但他毕竟是凡人,不可能做到完全的大慈大悲,无悲无喜,那就已经是神佛,而不是人类了。而他的乐趣就在于给别人找麻烦——或者说是给别人的生活来点有趣的小点缀。
因为三人都是各自或有魔力或有斗气在身,夜晚的住宿和吃食倒是不成问题。出乎林蓉蓉意料的是,拉斐尔并非是全然的素食主义者,他并不排斥肉食,相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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