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狗的光明 作者:刀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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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下了几场大雪之后,余找找终于教会男神哥不尿在裤子里了,他们从塞满医疗器械的小屋搬出来,搬到一个僻静的乡下。
满眼都是覆盖积雪的大山,和一排排矮小的平房,大猫前肢的轱辘在雪地里留下一排轮印,余找找牵着男神哥在雪地里深一脚浅一脚地走,路过村口的小卖铺,男神哥不肯走了。
他定定地盯着窗户里的一排糖罐,这让余找找找到了可以训练他的办法。
“要吃糖吗?去蹲大号,才有糖吃。”
“要乖乖洗脚,才有糖吃。”
“要帮我拎东西,才有糖吃。”
“要说话,叫我的名字,你知道我叫什么吗?余找找,你以前叫我小崽儿,叫小崽儿,崽儿,才有糖吃。”
可惜男神哥只会说“要”,做一切事情都急匆匆地应付他,只为了一块儿糖。余找找手里有糖的时候,男神哥的眼睛看着糖,余找找手里没有糖的时候,男神哥的眼睛看着他。
难道我在你心里比不过一块儿糖吗?余找找总不免自怨自艾,把糖放到嘴里诱惑他来亲自己,他可没有因此而得到一个甜化了的吻,男神哥会生气,掉头不理他。
驯化男神哥的方法很快被村里的人知道了,有几次余找找没看好他,男神哥就被那些小孩儿拿糖哄走了。他们新鲜感十足的围着这个大个子,从他搬来以后不止一次听到家长谈论他,说他多么可惜可怜,说他长得多好又有多傻,这肯定是他家祖上造了孽,所以好好一个人才托胎成傻子。
小孩子还比较天真,只会举着糖问他:“傻子傻子,你要吃糖吗?”
傻子金酒十伸手去夺,他似乎完全忘记自己以前是个杀人不眨眼的大混混,也全然不记得自己有所向披靡的身手,只会追,会张着嘴喊要,不给他也不抢,一直跟到人家的家门口。有人可怜他,会请他进家里暖和暖和身子,教育小孩儿不要戏弄傻子。有人厌烦他,会脾气恶劣的拿着扫把叫他滚开。
这些都还好,这都算是善良的人。
最怕遇到半大不小的孩子,十五六岁,恶念初现雏形,跟社会上十七八岁的混子混成一路,把他骗到寒意刺骨的小河沟里,让他不辞辛苦蹚屎踩尿地跟到离家很远的地方,“傻子,学狗叫,汪汪,学了给你糖!”
“傻子,钻裤裆,钻了给你糖。”
傻子金酒十的眼里只有糖,给就给,不给就跟着,并不懂得为了达到目的不择手段,他只是执着地盯着糖,呆呆地任人吐口水和打骂。
有好几次余找找为了这事儿跟那些孩子打得不可开交,人少时他可以使出掏裆戳眼的绝招打得他们满地打滚,人多时就不行了,别人骂他丑八怪,上脚踹,用石头丢他。等到入夜,余找找会潜进他们的家里,他曾经无数次想过在这些小王八蛋床上点着火,把他们烧死在熊熊烈焰中,不过都放弃了,通常只在他们的枕头边或者裤裆中间扎把刀子,让他们醒来时大呼小叫。
报复完的余找找并不开心,无数个辗转反侧的夜里,瞧着男神哥冷峻的睡相,忍不住想:这个人还是当初的男神哥吗?男神哥是不是已经死了?他的魂魄是不是正在暗处看着自己,他知道自己变成这个样子,该有多愤怒痛苦?
他曾经可是在社会上响当当的牛掰人物,甭管是帮派里还是监狱,没人敢惹他。现在连小孩子都能欺辱他,男神哥要是在天有灵,看到这个顶着自己皮囊的家伙怂成这个鬼样,估计快气死了吧!
余找找重新躺回被窝里,枕住男神哥温暖的胸口,没关系,没关系,我会更加努力的照顾好你,不管你变成什么样,我会照顾你的生活,照顾你的内心,不让别人再辱没你的尊严。
人活着就很不错了!余找找拼命用这句话安慰自己,可冷冰冰的现在总与热辣辣的过去做对比。
男神哥以前睡觉一定要搂着他,一只手搭在他的屁股或者前面的小小鸟上,那是最亲密无间的姿势。
现在男神哥嫌弃他,不喜欢搂着他,也从来没有亲密的姿势。最多是刚洗完澡,会拿鼻子在他身上一个劲儿嗅来嗅去,男神哥喜欢儿童沐浴露的香味儿,余找找在身上抹很多,这么做晚上他会把头埋在肩窝里靠一会儿,等睡着了依然四仰八叉地独自昏天黑地。
余找找努力在这个傻子金酒十身上寻找男神哥的影子,在春情萌动的夜晚,给他两块儿糖,然后抚摸他的大鸟,吞吐他的大鸟,这时他又会露出在余找找眼里性感的表情,微微皱起眉,克制着脸部肌肉缓缓吐露呼吸。
再想深层次的沟通,傻子就不干了,他总是不得其法的站起来,焦躁的像无头苍蝇走来走去,如果余找找硬往上贴,就会被他固执地推开。对于傻子金酒十来说,大鸟硬起来是很不舒服的事情,他要吃很多糖,然后在余找找一眼没看住时光着屁股到雪地里裸奔。
余找找曾经只想得到一具这样的雕像,要么活体标本,能每天看到这个人就行。可现在不是了,他意识到自己之所以对男神哥一见上瘾,大抵是因为初次雨夜里相见时,男神哥那双泛着不怀好意的黑黢黢的眼睛,以及他身上迫人的野性。
失去了这些的男神哥,就像博物馆里陈列的风干了的狼,徒有其高大的外表,再没有不羁的灵魂。
余找找并不是心疼自己,并不是因为这个人不爱自己而不忿。他愤怒的是现在的这个傻子在自我扼杀,扼杀他曾经坚韧不拔的天性和不可驯服的心灵,扼杀他不可侵犯的骄傲和尊严。
男神哥不会接受这样的自己,这个毫无自尊可言的傻子对于金酒十来说还不如死了。
果然上帝的惩罚是凡人不可承受的,夺人心智,比夺人性命更具毁灭性。
那么死吧,先杀了傻子金酒十,再自杀。可是男神哥万一有天又好了呢?
他在死与活的边缘线上徘徊了好多天,新年伴随着日益深重的求死之心到来了。而这天的一件小事加剧了求死的念头。
余找找拉着傻子金酒十的手,到村口的小卖铺购置简单的年货——糖。
小卖铺老板的女儿是回家过年的大学生,长得可好看,她对余找找买这么多糖很好奇,当听说是这个傻大个儿喜欢吃时,她拿了两块儿糖逗他。
其实是微不足道的一件小事,不过是好看的姑娘对一个傻子动了恻隐之心,把他当成纯洁无瑕的小孩子,摸摸头拍拍肩膀的雪,而后争执间傻子握住了人家的手。
小卖铺里的人开玩笑:“傻子也想娶媳妇儿,长得这么壮实,估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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