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S. 143,7 作者:恒思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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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是一個我不認識的妳。」她抬頭看著我說。
「不管長大之後的我是什麼樣子,都會是愛妳的我。我說過,我的安定會在妳身邊。」我拉起她手,放到臉頰磨蹭。
「我回去之後,妳要好好照顧自己,書要唸身體更要顧,知道嗎?」她溫柔的叮嚀我。
「我知道。」我把她的手放到唇邊吻著。
「妳出國之後,我才發現我比我想的還要愛妳,縱使我們差了這麼多,但是只要看到妳就會很滿足、很幸福。有點像媽媽看著小孩,又像看著一個讓我安心的情人。妳知道,當妳拿著toefl的成績單出現在我辦公室,在學妹面前時,我真的就有一種,看!這就是我優秀的情人!那種炫耀的心態;當我在新加坡打開妳gre的成績單時,我好想讓大家知道妳是我女朋友。」她撥著我的髮說。
「那妳要記住,我是為了妳而優秀。」我吻著她的唇說。
「妳出國之後,我突然覺得房子、車子都好大,一天的時間好多,我突然沒辦法適應一個人的生活,但是又不能想到就打電話給妳,那只會讓妳繼續依賴。前三個月,我每天都強迫自己在研究室待到很晚,改作業、編講義、寫專題,做什麼都好,這樣我回家就可以直接睡覺;但我卻發現,在研究室的時候,我會想到妳從第一次來,然後開始在這裡唸書,還有那一次的激情……妳知道嗎?我到現在還弄不清,到底是誰依賴誰多一些?我把妳從身邊送走,要妳努力學飛長大,卻發現好像自己成了小孩,也許是我離不開妳。」她輕撫著我的臉。
「這樣也好,妳可以停下來等我一下,不要總是一心一意的前進。我從來到現在,一直都是那個我要長大、變強的信念在支撐著我。剛開始也很痛苦,不管做什麼都會想到妳,那時候我的英文還不夠好,論文看得還要再更快,我只有拼命努力,跟妳一樣,讓自己忙碌,忙到每天回家洗澡、倒頭就睡,因為我很清楚,我沒有時間難過、哭泣,我必須把時間都拿來努力,這樣才可以追上妳。妳偶爾停下來休息一下也不錯,我壓力就不會那麼大了。」我頑皮的眨了眨眼睛。
「才不要,妳現在很厲害,說不定我一不小心就被妳給追上了。我現在在準備要升等的東西,等妳回來,我應該就不是副教授,是教授了吧!」她說。
「石教授好。」我笑著說。
「那妳呢?回來變蘇博士了?」她邊笑邊說。
「對啊,不當蘇博士還留下來幹嘛?」我沒好氣的問。
「寶貝,妳真的長大了。我走了以後,妳一定、一定要好好照顧自己,一個人生活很辛苦,但是不可以放棄,也不要累垮了,知道嗎?」她又叮嚀我一次。
「我知道,我會的。只要知道妳在台灣等我,我什麼都能做到。」我說完,吻上她的唇。
一個長長的吻結束後,她看著我,眼神是全然的溫柔。
「對了,我都還沒問妳,妳怎麼可以六月初就跑來?不對,加上去la的一個禮拜,妳怎麼可以五月底就跑來?」我突然想到要問。
「喔,我就把期末考提前啊,學生也很開心,反正這可以調的嘛。」她耍賴的說。
「沒想到妳也會來耍賴這套……」換成我無言了。
「呵呵!妳不知道兩個人在一起會互相影響嗎?」她眨眼的表情真的好可愛。
「這是好的影響嗎?」我挑眉問她。
「是啊,只要是妳的,都好。」她真的學壞了。
「還有兩個禮拜,想去哪裡玩?」我問她。
「隨便,跟妳都好。」她抱著我說。
我帶著幸福的笑,把她抱得更緊。
接下來的兩個禮拜,我們開著車,幾乎玩遍了賓州、華盛頓和紐約。
我們拍了好多照片,在每一個不同的地方,臉上的表情,忠實的記下了我們幸福的足跡。
在她要回去前的最後一次激情過後,我們平靜的,在床上擁抱著。
「我明天就要回去了。」她吻著我的臉頰說。
「我知道。」我輕輕的閉上眼,感受她的溫柔。
「要好好照顧自己。」她又說。
「我知道。」我把她抱得更緊。
「再見面的時候,要更優秀。」她的手輕輕在我的臉上滑動。
「我會的,快睡了,坐飛機很累。」我吻了她的額頭。
看著她在我懷裡,閉上眼,呼吸漸漸慢了下來。
我看著她,也許時間真的在她的面容上留下了記號,但那又怎麼樣呢?
「那,我走了。」她在入海關前說。
「嗯,到了給我個消息。」我把手上,她的行李交給她。
「吻我一下。」她主動說。
我湊上前,輕輕吻了她的嘴唇。
卻驚訝的嘗到了鹹味。
「怎麼哭了?」我訝異她的眼淚。
「捨不得妳啊。」她用手指抹去淚水,看著我笑了笑。
「這不像妳耶,怎麼了?」我看著她問。
「沒什麼,好好照顧自己。」她摸著我的臉頰說。
「我知道。」我說。
我們手牽手,走到了海關前。
她深吸了一口氣,走向前,把護照連同登機證給了海關人員。
我看著她的背影,眼睛漸漸模糊。
但我有看到她消失在轉角前,轉身對我揮手的微笑。
我看著她消失的轉角,過了好久,聽到手機的簡訊聲才回過神來。
我拿起手機,是她傳的。
「我們,就到這裡吧。let’s go&e way.」我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是我在作夢吧?她應該,是在跟我開玩笑吧?
我回撥她的電話,卻打不通,在心急如焚的時刻,我卻什麼都不能做。
我不知用什麼心情,開車回到家。
發現信箱有一封信,是她的筆跡,從alisha家寄來的。收件人當然是我。
我一進家門,鑰匙往桌上一丟,坐在沙發上用發抖的手把信拆開。
她親筆寫的字映入眼簾。那是我再熟悉不過的字跡。
「寶貝,在我們出去玩之前,我把信交給了alisha,要她在我上飛機的前三天寄,應該,妳從機場回來就會看到了吧?還是,妳仍然等了幾天?
我要妳知道,離開妳是我花了好大、好大、好大的力氣才下的決定。在機場傳給妳的簡訊,不是開玩笑,我是很認真的。我們,就先到這吧。
妳一定一頭霧水,一個昨天才躺在妳懷裡,說捨不得妳的人,怎麼在睡一覺醒來之後,就變了樣?親愛的,我要告訴妳,不是這樣的。
那是我想很久的嗎?我必須說,是的。我是想了很久。從什麼時候開始想?其實,從我來美國見到妳,還有妳的優秀的時候,我就開始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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