缘是宿敌 作者:安度非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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睛楚楚可怜看着她,她诧异看了看:“你抽烟?”
“睡不着的时候会抽烟。”自嘲式笑了笑。
“你还有什么毛病干脆一并说出来。”周子媛冷笑。
“唔,咖啡,稿纸,钢笔,我的相机,烟,烟灰缸,还有火。”叶锦居然真的在想自己需要什么,周子媛突然就更诧异了。
这狐狸精要这些做什么,她双手抱胸:“没有。”
叶锦挑了挑眉。
“你是怕二手烟吗?”她轻笑,“我记得有人说,人若开始惜命,就是堕落。”
“我今年三十,啊不,我今天三十,我很惜命,不会有年轻人的朝气,生活趋于安稳就是我想要的。”周子媛挑眉:“难道你还停在十七□□的年纪,走南闯北?”
“我去年才停下。”叶锦高高抬着那条腿看起来有些滑稽,微微一笑:“我大概也老了。不想再走。”
一时间两个人竟然生出来一股子惺惺相惜的味道,叶锦微微抿着唇笑了笑:“老女人,今天生日嘛……生日快乐。”
周子媛一下子愣住了。
丈夫和女儿都没有对自己祝福生日,说生日快乐的竟然只有情敌。
是否如此可悲,下场凄惨这便是对婚姻太过执着的因果?她沉吟半晌:“谢谢。”
“你生日我挺高兴的,至少你看你三字头的人了,我还年轻,二十多岁……”叶锦果然没那么好心。
周子媛两眼发白。
这女人是嘲笑自己年纪大吗?可是自己只是比那贱人大了两岁!三十岁果然如此可怕。
叶锦又补刀:“听说三十女人如狼……你……啧啧,感觉好寂寞。”
“滚。”她气沉丹田地说,然后拉开门躺在床上睡觉。
叶锦挑眉,裹紧了毯子往后倒去,合上眼睛,无论如何都睡不着。
果然她不适合晚上睡觉。
当天晚上,周子媛梦见了叶锦。
日有所思夜有所梦。
叶锦趴在她面前:“奴婢不敢了!”
而她掐着兰花指一副慈禧做派:“贱人!你还敢不敢抢我的男人!”
叶锦梨花带雨含泪摇头。
她心满意足微笑。
然而叶锦又说:“可是您的男人已经不爱您了。”
“来人,拖出去斩了!”
她从梦中惊醒,然后瞪大眼睛吓得像刚才叶锦瞪眼那模样。
被这个没节操的梦搅扰,她实在是也睡不着了,爬起身来去煮咖啡,打开电脑看见卓右的信息:“大人,小的还是没找到清莳的联系方式。”
“速速去找,找不到,提头来见。”她迅速回复。
卓右大抵也是被她吓到了,半夜不睡,秒回:“得令,小人头颅已备好,大人慢慢享用。”
她突然就意识到自己似乎有些强人所难,强行把一个从未透露过真实信息的作者联系方式找到,难上加难,从没有人找到过清莳,何况是新丁一个的卓右。
“罢了,找其余熟悉作者的稿子,尽量筛选好。”
“谢大人饶命,小的这就去办。”卓右在那边长出一口气,然后乐颠颠地去找其他作者约稿去了。
开玩笑,找清莳?清莳的微博指不定几百年更新一次,通过微博找清莳简直是在作死,而其他的网站也很少碰见清莳的踪迹。
寄信过来的地址是个很大众的地方,无异于大海捞针。
他如释重负。
周子媛却阴沉着脸。
然后端起她的咖啡杯晃晃悠悠走回书房。
路上又被叶锦叫住。
“老妖婆你怎么不睡?”
称呼怎么又换了?
“你为什么不睡?”
“你家沙发太嫌弃我。我不舒服。”
“知道就好。”面无表情就像梦游一样晃荡回书房,叶锦那厮居然跟了过来。
“给我滚出去。”直接不客气起来。
“我不会滚耶,你给我示范一遍。”叶锦耍无赖,她挑眉,也不和她计较,和几个作者噼里啪啦聊着稿子,聊穿着,聊文学,聊电影,聊音乐和明星,总而言之杂志涉及到的一切内容她都要跟作者狠狠扯上一通。
叶锦就坐在她旁边睁着暧昧眼睛看她的工作。
看见她和一个编辑说:“清莳的稿子能拿到最好,拿不到也没办法。”
叶锦吓到了,特意看了一眼那个编辑的名字。
卓右。
她呵呵了。
她真后悔把稿子给这家……奈何已经排版定案稿费已经收到了,再撤稿有些……不合常理。
如此看来老女人还不知道自己就是清莳。
这倒是个更加不错的筹码,工作和情感上自己都占据上风,只是拿什么来气周子媛呢……她沉思许久,已经不打算再旅游了,如此看来只能写一些乱七八糟的散文和小说了……
这个价值也是很高的嘛……她笑,心下暗自打定了注意。
而坐在她旁边的周子媛如果知道,她心心念念寻找的清莳就是她家狐狸精……会是什么表情。
而叶锦是不会让周子媛得逞的。
她发誓。
她想要的男人就一定要抢过来,漂泊许久她渴望安定。
不管那男人是不是有妇之夫。
周子媛不知道,自己——已经被算计了。
☆、第6章 【第六章 】【向光奔走】
【第六章】【向光奔走】
叶锦还记得自己打算封笔的时候,最为熟悉的那个编辑诧异的表情。
两个人坐在路边摊上吃着馄饨和油条,叶锦含糊不清地说:“我打算停下。”
编辑顿时僵在了原地,然后伸过油腻腻的双手掐了她脸:“你脑子坏了?”
“你踏马脑子才坏了。”叶锦一脸嫌弃地甩开编辑的手,那个编辑是个中年女子,性格幽默,很受作者喜欢。
“……那你怎么突然想要停下?”编辑诧异问。
叶锦吞下了一口汤,然后一脸镇定地说:“我想我在这个世界的价值已经体现了出来。”
“说人话。”
“我想结婚了。累了。”
是的,她确实感觉心很累,累得要命,大概是真的老了,不再年轻,一路跌宕波折下去,经历艰难险阻,见识许多风土人情和未尝经历过的人情世故。
沿途风景再美最后还是架着自己的船只泊回港湾,不管这个港湾是否顺应少年时期内心渴望。在累了的时候只要有可栖居之地度过余生即可。
青春是蹩脚的鞋子,外表漂亮精致,只有穿着的人知道内里酸辛,但是别无选择,面前这双鞋子是要踩着走过许多年一路踢着下去,最后脚上全是硬茧才能应对日后艰难路程,荆棘或者蒺藜都应无所畏惧。
而青春一过那双鞋子就不再具有吸引力也不再有用。
实用成为第一首要的选择,叶锦觉得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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