炽热夏光 作者:易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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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质感。
喂,喂?等了半分钟见我依然没吭声,她沉不住气的说。
嗯。
嗯什么嗯,你不打算给我解释?
我跟你说了呀,短信不就是嘛。我装傻。
本以为她会继续挤兑我什么的,却没想到她注意到我低沉下来的嗓音。我们毕竟是相处五年的朋友,这代表什么她自然知道。韩在那边发出一阵窸窣的细碎声音,我猜她在抓头发。随后她换回正常的声音,说,
瑾,你声音不对,是不是睹物思人了?
差不多吧。我没否认,也没什么好否认的。我说,回到这里我想起了很多,不仅有悲伤也有欢喜。都是我的过去我的经历,就像在看一部老电影一样……我现在心情有点复杂。
我听到她轻轻叹息一声,她说,瑾我知道,我知道的。所以才想陪你一起回去的,至少有个人陪着你也好过你自己面对。
我不由的微笑,尽管她看不见。我只是想表达出来,心里某种欲泣的情绪被她的话所驱散。我本就是个容易受外界变化所影响的人。所以我既讨厌热闹又不得不借助热闹暂时忘却某些事。
我们彼时沉默了半分钟,手机通话似乎把时间拉长了,变缓了。所有的情绪似乎也被看不见的微风抚平。我们心照不宣的没有继续这个话题。
对了,你到家了没?她问道。
到了。我含着笑意道。刚想大扫除的,你的电话来的真及时。
哼,好心没好报。她气哼哼道,算了,我还头疼着呢,你慢慢打扫,我再睡会。
挂了电话我随手搁置,盯着吉他包出神。它是我高一时用那年的压岁钱买的,价格具体多少忘了,但不会超过两百。一把新手入门的吉他。小董没有琴行,直到现在也没有。这是我托一同学从钦州买回来的。当时只配了一个薄薄的吉他包,若干弦以及一本入门级教材。
现在它大概不能再用了。就算被我保存良好,也只剩精致的外壳了。事实上,收到吉他的两个星期后我才发现它的缺点。毕竟当时我只是个什么都不懂的新人。我只是单纯的练和弦,几乎没完整弹奏过一首曲。因为有段时候我不知道吉他谱上所标的字母代表什么,后面我才知道p为拨弦,s为滑弦,h为击弦。
大学时,我改练起了尤克里里,因为有了吉他的基础,学起来比较容易。只是后来我发现,尤克里里比较适合演奏节奏轻快的曲子。最后我还是选择了吉他。
时间不知不觉流逝,而我也终于鼓起勇气看它一眼。或许对别人来说不就是一把破吉他吗?有什么好纠结的。但与我而言,它是整个青葱岁月的寄托。
寂静的房间,拉链的声音混合着一点我的呼吸声。白色的吉他露了出来。广西是个炎热潮湿的地方,特别是三四月份,春雨可能连续几周不断,我们称为“回南天”。我本担心它会变形和生锈,但所幸,仔细检查一遍后,我从外表看不出什么端详。除了白色的漆面边缘有些蹭破,琴弦上绕着的铜丝被磨掉。当然前者是我够不小心。
我依旧坐在衣柜里——毕竟房间里唯一能坐的只有它。抱着我的吉他,快五年了,我已经忘了当初买下它的初衷。但仍记得练习的点点滴滴。
万事开头难,这句话总是没错的。
接下来的时间,我花了大概三个小时的时间才把三楼打扫干净。楼道也好,厨房也好,任何角落也好都被我重新清洗过,无用的坏掉的家具推在了一起,年少的玩具除了个别的都被我当成了垃圾。父母以前忙,他们一直把我当做男孩子养,给我的玩具也是这类的多。我留下了五颗颜色各异的玻璃珠,一把桃木做的弹弓,以及一位同学送我的‘竹人’。顾名思义:用竹子做成的小人,关节可活动,用一条绳子串起来。现在想来,我的童年还是很丰富的,至少在初一之前是如此。
而属于父母的遗物则被我安置在母亲以前的老式皮箱。我摩娑着唯一的一张全家幅,那个年代想拍张照片不像现在这么简单。因此我还隐约记得当时的场景。
那天是集市,很多人,多是周围村里的人。我们把三天一次的集市称为“街日”。我走在中间,父母则在两旁牵着我的手。那时的我大概三岁多一点,穿的粉红的小背心,头发也是短短的锅盖头,与现在的我可谓天差地别,比如笑容。
但不管现在的我怎样,至少,年少的我对着那个拿摄像机的人还是笑得一脸灿烂,他说,茄子!
我的手拂过父亲的脸,那时他抱着我,而我的手则抓着他的头发玩。比父亲略矮母亲小鸟依人状的靠着他。我一直都觉得黑白照片更具灵魂。就像现在我只是看着,眼里就蓄满了泪水。
我最后还是选择把照片放在了皮箱的内层,把它连同我的过去一直藏在深处。关上储物门的那一瞬间,我清楚的知道这次是真的告别了过去,就像,我也把吉他一同锁在里面一样。
家中一派湿漉漉的光泽,但我不担心,夏天没有装空调的房子就像个大蒸笼,很快就能带走水汽。我现在要需要去填饱肚子。三个小时的体力活让我的肚子对我抗议起来,我这才想起今天除了一包话梅我什么都没吃。
下楼的时候,我见到了二楼的租客,只有女的在家,正在吃饭。她见到我显然一愣。先前这说过这房子的弊端,没想到这么快就显现出来了。
妹?几时回来个?
我说我今天早上才回来的,刚才一直在三楼打扫卫生。
她给了我一个恍然大悟的表情,我刚下班回来呢,没听见什么声音。她说,她又看了我几眼,热心的说:你也没吃饭吧?要不坐下一起吃?
我说不用了,我出去吃就好,正好去买些餐具。
哎,好吧。她没再说什么,或许她也只是客套一下而已,或许也不是。我痛恨自己的恶意猜测,难道在城市里待久了,就失去了人性中最纯朴的东西了吗?怀着这样的心思我出了大门,多少有点心不在焉的状态,以至于我走了一段路才惊觉走错了方向。不过也无所谓了。
我记得,这里虽然有夜摊,但白天只有买包子油条的。坦白说,这个小镇没什么特色的小吃,就连本地人自认的特产,我也不太喜欢。这里只是充斥着各种的廉价面食。我从另一个路的路口绕回原本的打算。我熟悉这里每条街道的走向。
我去了路口那家粉店,以前上小学时,母亲来不及做早餐时,我就经常去那吃早餐。我要了一份生肉粉,坐在矮小的小板凳等待时,我得于打量这间小店。两个字就可以形容,破和脏。天花板已经开裂,贴着的墙纸也是脏兮兮的。桌子“油光满面”着。我掰开筷子并决定以后再也不来这里的。
吃粉的时候韩的电话又来了,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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