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变成魅魔以后 作者:黑糖煮酸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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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自离开塔是在十五年前,你说他暴露行迹,就为了给一个学徒看新鲜?我宁可相信那是在取悦魔鬼。
北地女巫同盟
你猜你的我猜我的,大家都是猜,就你的脑洞合理?黑巫师怎么啦?黑巫师就不能搞出个私生子,就不能有什么心血来潮的偏好?说不定他对那个半精灵一见钟情,决心玩养成,这才造山造水一起骑龙背呢。等等,我越说越觉得有道理,死基佬才会无视女巫的魅力。
撒罗神殿
撒罗在上!你……
白塔
好的,看起来图塔隆的结界限制了通讯时间,通道正变得不稳定起来。
北地女巫同盟
咦?可是我明明……
法师协会
复议。今天就先告一段落吧!随着时间的过去,总会真相大白。
频道关闭。
法师协会(私密频道)
让圣殿骑士参与真是个坏主意,和女巫一样坏。
白塔(私密频道)
负负得正。
法师协会(私密频道)
没错。魔灾之前,我们不需要更多变动了,姑且随那位不出门的黑巫师去吧。
可怜的半精灵,愿他在黑巫师手中得以善终。
白塔(私密频道)
的确如此,继续观察吧。
第34章 晚宴
图塔隆王室举办了盛大的宴会,来庆祝“皇长子”后裔的归来。
宴会的筹备工作进行了三天,第四天晚上,这场空前盛大的晚宴在王宫举行。一时间身穿礼服的男男女女到处都是,整个图塔隆的重要人士都汇聚在这里,对新加入的王室成员投来各色目光。
老国王身体不佳,完成简短的公开演讲和“雷歇尔亲王”的加封仪式便早早退场。他的小孙女,年轻的安吉拉公主承担了引路与介绍人的工作,负责将来宾介绍给雷歇尔。国王陛下的开场演讲中充满了对这位“皇长子后裔”的重视之情,没有不长眼的家伙去挑衅雷歇尔。我在拿小蛋糕时远远望去,雷歇尔在人群中偶尔点头,固然神色冷淡,但看不出什么爆发前兆。
雷歇尔显然有个计划,为此他愿意忍受在一群傻瓜(这世上不被他认为是傻瓜的人屈指可数)当中浪费时间。我的老师不会让自己的情绪干扰他的计划,我看了几眼便收回目光,暂时不担心黑巫师一言不合大开杀戒。
既然如此,享受宴会吧!
我在华美的大厅中穿行,东张西望,看着成千上百根蜡烛把这里点得亮如白昼。水晶灯罩与镜子反射着烛光,人与物的影子都被来自四面八方的光彩照得很浅。人们与舞伴一起在舞池中旋转,宫廷乐团演奏着一支支舞曲,我在放满各色食物的长桌边徘徊,听着音乐,看着舞蹈,吃得津津有味。
这可是宫廷晚宴啊!能悠闲地、不花一毛钱地躲在一边大吃,无论作为见不得光的黑袍法师还是低调的游吟诗人,这经历都难能可贵。
“这是图塔隆独有的蓝角犀牛。”一个声音打断了我的惬意时光,“这位贵客想必没有吃过吧?”
我往旁边看,留着考究小胡子的贵族手拿红酒,出现在了我面前。我咀嚼着嘴里牛肉似的犀牛肉,听他用那种花里胡哨的贵族腔调说了一番套话,介绍自己为菲尔顿子爵,全程矜持地抬着下巴。
看上去这位贵族老爷更希望能俯视我,可惜他身高太过遗憾,很难做到这点——察觉到这点后我不动声色地站直了。
“事实上,我的故乡就是图塔隆,子爵大人。”我说。
“是吗?”菲尔顿子爵怀疑地皱了皱眉,随口道,“噢,平民也吃不到。”
这话说得不太礼貌,他看起来并不打算隐瞒对我的轻视。无论在人类国度还是精灵住所,混血都讨不得好,除非你有特别厉害的爸妈。不过,我孤儿出身,长到这么大,对此等轻飘飘的恶意完全不在乎。我只是奇怪,菲尔顿子爵为何冲着我来,还把轻蔑表现得如此明显。
雷歇尔没特意介绍我,王宫里的人把我当成他的同伴看待,我沾光住在王宫里,赴宴服饰由王室提供,一样十分考究。按理说,没有哪个贵族会在王室晚宴上莫名给另一个来宾甩脸色,哪怕对方是个生面孔,只有平民的骑士小说里才会有人无脑找麻烦呢。有很多双眼睛看向这边,我不确定菲尔顿子爵是不是个被推出来的马前卒。
“今天是亲王殿下的回归之日。”菲尔顿很快转移了话题,向雷歇尔的方向举了举杯,“我听说你与那位殿下一道归来,冒昧问一句,你们是……?”
我与我的老师看起来年龄相仿,既然对外宣称他是“皇长子”的后辈,那便不能说我们是师生关系。我对子爵展开笑容,说:“我们是朋友。”
“朋友?”菲尔顿子爵拖长了声音,“真巧啊,你怎么与那位殿下交上朋友?”
“萍水相逢,一见如故。”我正儿八经地胡扯道,“像雷歇尔殿下这样冷淡却善良的大好人,谁能拒绝他呢?”
我的脖子后面起了点鸡皮疙瘩,可能是雷歇尔的受害者们从冥府传来的怨念。
“呵呵,萍水相逢?”子爵阴阳怪气地说,“雷歇尔殿下想必不知道你的真面目吧?”
他的语气变得更加露骨,脸上的猜疑渐渐化作确定,几乎不再掩饰自己的轻蔑。贵族老爷目光灼灼地瞪着我,仿佛确定了什么。
这是一种准备好抓把柄的神色,他好像发现了我的身份,或者说他认为自己发现了我的身份。
无论是我还是雷歇尔,都不可能被看破真身。除了我之外,见过雷歇尔真面目的人都已经去了冥府。只要他收敛起的魔力、隐藏好气息,哪怕用真名真脸回老家也不会露馅,天下叫雷歇尔的人多得是。我过去很崇拜雷歇尔,连他藏头露尾的习性也学去了十成,很少有人知道“雷歇尔之刃”长着一张什么样的脸。何况我如今无论是脸还是气质都和青少年时期相去甚远,哪怕同学们复生,多半也认不出我。
那么子爵大人“认出”了什么呢?
我脑袋一转,在记忆的角落中翻出点边角料。矮胖子,小胡子,鼻孔看人的贵族,我好像是见过这么个人。三年前,安加索城的拍卖会后,我充当内应,从有钱佬手中救走了一群奴隶。人财两失的苦主当中,似乎就有这么个人。
十多年来我一直在当游吟诗人,正如大众所知,游吟诗人经常有一些兼职,比如骗子、间谍、小偷等等。跟冒险小队合作赚外快……咳,合作行侠仗义这种事,当然符合游吟诗人职业规划和职业道德啦。
菲尔顿子爵不是一枚他人用来试探的棋子,他只是认出了“曾经装扮成游吟诗人劫走贵族财产的犯罪分子”。投向这里的目光与其说充满深意,不如说好奇居多。什么啊,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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