且将记忆收藏 作者:苏家秦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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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里很容易被误会成大男子主义,直男癌。大概只有自己是医生或者身边有关系较亲密的医生,才能了解那种小心翼翼的心酸。
当然最后两人还是在一起了。两年的恋爱时光,所谓的磨合期,自然也没超出我哥想象,大小矛盾不断。唯一在他预料之外的,大概就是我跟嫂子“臭味相投”,几乎每件事情都能不谋而合。
他们一共闹了三次分手,老哥每次都是转身就回医院,嫂子又气又伤心,可深夜老哥一回来,轻手轻脚地给她盖被子,她被吵醒就跟个考拉似的抱着老哥不撒手了。
最后一次比较严重,老哥连续在办公室住了四天,我奉命去看嫂子,她顶着核桃眼,说她坚持不下去也没有力气闹了,她要分手,认真的!
我点头:“那以后我们还是朋友吗?”
嫂子想了一分钟,点头:“嗯!”
于是我就放心地回家了,焦躁不安等在门口的伯母差点给我气冒烟,一直转着圈重复“那是你哥啊你哥啊你哥啊”!
伯母当时对老哥的终身大事简直着急得不行!而且嫂子自从跟老哥正式在一起之后彻底“从良”,家里老老小小对她都很满意,一致认同错过了这个就没有那么一根筋的姑娘了。
至于后来他俩怎么和好的我就不得而知了,再接到嫂子的电话就是让我去帮她写请帖!
我吓得从床上一个骨碌爬起来,边穿鞋边往外跑,我妈被我吓得不轻,敷着面膜捧着一盘黄瓜片就跟着我撵。
我只得停下来阻止她:“本来应该是我哥前女友的人突然打电话跟我说她要结婚了,而且对象正是本应该是她前男友的我哥!这到底是大小姐深陷爱河无法自拔放弃一切还是大医生为伊消得人憔悴继而痛定思痛回头是岸,我必须得去搞个清清楚楚明明白白!”
趁我妈还懵,我扭头就跑,电梯门关上之前终于见我妈动了下:“都是些什么乱七八糟的......”
婚礼上,平常一天二十四个小时至少十个小时穿着白大褂的男人穿了一身黑色西装,不仅毫不突兀反而透出一股浓浓的禁欲感。
交换戒指后老哥牵着嫂子的手,表白很简单:“我曾经介意,甚至有些恐惧你的公主病会对我的工作和生活造成困扰,后来,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我突然觉得,我开始习惯并且喜欢你在我面前摆出大小姐的架子。原来,所谓的爱,就是在养一个小孩子之前,先养一个大孩子。”
作者有话要说: 咳咳,有人问我,我跟某先生会不会吵架?答案当然是非常确定的会啊!
至于是谁的错,答案当然是百十之九十我的错啊!
道歉的话,嗯,倒是不难,只要抱紧他,演技到位点:“粑粑!是我不孝!您别生气!身体要紧!要打要骂您先消消气!”
他百分百崩不住!
第21章 以梦为马
“每个人都有一颗好奇之心,有看热闹的欲望,记者也不例外。我要告诉你们的是,身为记者,你要学会用一只眼睛满足你个人的心和欲望,另一只眼睛,用来工作。你要用工作的眼睛去发现你该发现的,要保证你的脑子和你的腿时刻能动,你必须第一时间跟上去,并且迅速过滤出需要报道的东西。”
——boss
其实我的boss真的算不上通常意义上的好领导。
他迟到早退,他爱吃零食,他八卦着所有同事的私事,他还会说粗口话。
但是,他凌晨两点还在看我的策划,他请客吃饭从来不要我们掏钱,他担心我们一心扑在工作上忽略身体和生活,他愤怒新发现的所有不好的人事物。
他,真的是我的偶像。
春节过后火灾四起,有一例是烧死了一个八十多岁的老奶奶。
boss亲自去的,带上了我和一个哥哥,两个姐姐。
一个活生生的人,活生生被烧到断气,剩下的骨头盛不满没有拳头大的碗。
有人说她本来已经逃出来了,想起还有两千块钱,又跑了回去,再出来的时候就被掉下来的房梁打断了腿,就趴在了大门口。
哪怕快那么半分钟,哪怕多爬那么十步,都不至于。
有人说她五个儿子都起了楼房,但是没有一个儿媳妇同意她住。
她大儿子不让我们拍,试图打掉我们的摄像机。
boss气得眼都红了:“拍的就是你这个猪狗不如的王八蛋!”
这话有些过了,人当场就怒了,反问关你什么事!
boss撸起袖子就要动手,被摄像小哥拦住了。
两个姐姐被老奶奶两个女儿撕心裂肺的哭声感染,哭得稀里哗啦的,场面极度混乱。
我跑过去的时候也是满眼的泪花看不清路,boss回头看到我,那个眼神,我大概一辈子都忘不了。
他指着那堆废墟,指着那个没有良心的人,冲我吼:“这就是他妈的新闻!这就是他妈的真相!你还要吗?不觉得恶心吗?害怕吗?”
我用力抹了把眼睛,大声喊回去,我知道!我也害怕!可我不后悔!
他愣了一下,一脚踹飞脚边的石头,坐在地上抽完了大半包烟,所有的工作都是我们完成的。
上车回去的时候他拍了把我的后脑勺:“刚吓到你了。”
我头也不回打掉他的手:“呸!我只是在想你要是年轻十岁我就倒追你!太他妈帅了!”
boss脸红了:“不要脸。”
然后推我上车。
他突然开始脱外套,脱到一半又自己低头闻了闻,表情复杂地重新穿上,拍了拍前面摄像小哥的肩膀:“脱件衣服给秦欢。”
我的外套脱给老奶奶的一个女儿了。
我盖着摄像小哥的衣服昏昏欲睡,boss突然说:“是我考虑不周。你年纪还小,我应该派你去跟个会议,拍个仪式,考察个酒店超市什么的,不该带你来这种场合。”
“我不。我要去案发现场,我要去医院,我要去火灾现场,洪灾区……”
我是个记者啊。
我拉了拉他的袖子,那是我第一次对他说,boss,你是我偶像。
无关才华与能力,只是那一腔仿佛永远凉不下来的热血。
“学我可做不了一个好记者。新闻需要的是冷静,是客观。”
他指了指太阳穴。
“那么就做个称职的吧。”
我抬起手掌,几秒后,boss轻笑着在上面拍了一下。
陪一个同事去医院,医生态度都不能用差来形容,简直是恶劣至极!
还没到我同事的号时我就已经对她冲其他病人大呼小叫的态度非常不满了!
结果可能因为我同事太漂亮,她还变本加厉,气得我肺都要炸了!
正好主编打电话来关心情况,我毫不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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