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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21
    兰唱的时代曲,一开头便这样:“你看我我看你,你看我我又几时怎么高兴过……你也不要问我,我也不会我也不能我也不想老实对你说……”我其实也没有什么时候是真正高兴过。没有。

    我小心放下唱片,当它是名贵的古董。

    我解释给勖存姿听:“这是‘梁祝’……梁山伯与祝英台。”我怕他不懂这些。

    他脸上充满笑意,点点头。我觉得他笑容里还有很多其他的含义。这人。我微微白他一眼,这人就是够深沉。

    我们静静坐在那里听祝英台迟疑地诉说:“自从小妹别你回来——爹爹作主,已将小妹,许配马家了——”

    我的眼睛充满泪水。梁祝的故事永远如此动我心弦。他们真是求仁得仁的一对。

    勖存姿说:“来,来,别伤心,我说些好玩的事你知。”

    “什么事?”我问。

    “我小的时候反串过小旦,演过苏三。”勖存姿说。

    我瞪大眼。“不!”

    “真的。”他笑,“脖子上套一个木枷,出场的时候碎步走一圈,然后拖长声音叫声‘苦——’你看过‘玉堂春’没有?”

    我当时抹干眼泪,笑道:“这不是真的,我以为你是洋派人,大生意大商家,你怎么去扮女人?”

    “那时我只有十四岁。好玩,家里票友多得很。”

    “哗,那是多年前的事了。”

    他点点头,然后说:“多年前的事。”

    瞧我这张嘴,又触动他心事。他怕老,我就非得提醒他老不可。他不愉快我有什么好处?我现在吃的是他的饭,住的是他的屋子,穿的是他的衣服。我一定要令他愉快,这是我的职责。

    勖存姿不动声色地说下去:“我还有张带黄着色照片,你有没有兴趣看?下次带来。”然后他站起来。

    我知道事情不妙,心沉下去。果然他说:“今天有点儿事,伦敦等我开会,我先走一步。”

    天晓得我只不过说错一句话,我只说错了一句话。

    他真是难以侍候。

    我看着他,他并没有看我。辛普森太太被他唤来,替他穿上大衣。他自己戴上帽子与手套,这才转过头来对我平静地说:“下次再来看你。”

    我点点头。

    他向大门走去,辛普森替他开门。

    喜宝--4

    4

    我独个儿坐在图书室很久很久,耸耸肩。老实说,我真的很有诚意留他吃饭,我真的很高兴看到他。毕竟这是我初次正式学习如何讨一个男人的欢心,瞻望他的眼睛鼻子做人,难免出错,马屁拍在马脚上。

    当然我心中怨愤。然而又怎样呢?我可以站起来拍拍屁股走,没有人会留我。

    我微笑,但是其中的利害关系太重大,我跟钱又没有仇,只要目的可以达到,受种种折辱又何妨,何必做茅厕砖头。

    只是,我从窗口看出,雪已经停了。只是我也是母亲十月怀胎生下来的人,跟勖聪慧一般并无异样,我是怎么沦落到这种地步的呢?竟靠出售自尊为生。究竟是勖存姿的钱多,抑或是我的自尊多?在未来的日子里,这个问题可以得到揭露。

    我并没有破口大骂,摔东西发脾气。我甚至没有哭。不,我不恨勖存姿。他已付出代价,他有权教训我,ok!从现在开始我知道,尽管他自己提一百个“老”字,我甚至不能暗示一下“老”的影子,禁例。好,我现在知道了。

    我披上大衣散步到屋外去。绕十五分钟小路有间酒馆。我坐下喝了一品脱基尼斯,酒馆照例设有点唱机,年轻的恋人旁若无人地亲热着。

    我又叫一品脱基尼斯。

    我低着头想,我可以找韩国泰。但又没这个兴致。天下像他那样的男人倒也还多,犯不着吃回头草,往前面走一定会碰到新的。

    碰男人太容易了。在未来的二十五年内尚不用愁。怎样叫他们娶我才是难事。无论如何,一个男人对女人最大的尊敬还是求婚,不管那是个怎样的男人,也还是真诚的。

    有人在我身后问:“独自来的?”

    我笑笑。“是。”转头看搭讪者。一个黄种男孩子,很清爽。看样子也是个学生。

    “我从没有在附近见过你。”他说。

    窄脚牛仔裤,球鞋,t恤上写“达尔文学院”。当然他没有见过我,我们根本不同学院。我又从来不参加中国同学会的舞会。

    “基尼斯?”他问,碰碰我的杯子。

    “不。”我说,“白开水,你喝醉了,视力有毛病。”

    他擦擦鼻子,笑:“很大的幽默感。”

    我看着他。

    “你好吗?”他温和地问。

    “很好。我能为你做什么?”我问。

    “陪我。我很寂寞。”陌生人问,“你可寂寞?”

    “基本上每个人都寂寞,有些人表露出来,有人不表露。”我温和地说。

    “你是哪种?”他问,“抑或根本不寂寞。”

    “我不知道。”我笑答。

    “如果我把手搭在你肩膀上,你的男朋友是否会打黑我的眼睛?”

    我笑。“你是中国人?”

    “不,我从马来西亚来。”

    “你英语说得很好。”我诧异。

    “我六岁自马来西亚到英国。”他笑着补充。

    “马来哪个城?”我问。

    “槟南。”他答:“听过槟南?”

    我耸耸肩。槟南与沙劳越对我都没有分别,马来西亚对我是一片空白。

    我问,“你住哪儿?”

    “宿舍。”

    “我可以偷进去?”我问。

    “当然!”他摊开手臂,“欢迎。”他有雪白的牙齿。

    我问道:“你要一品脱基尼斯?”

    “我喝啤酒。”他把手搭在我肩膀上。

    他是个运动健将型的男孩子,天真、活泼、无机心,家里恐怕有点儿钱——他脸上没有苦涩。半工读或者家境略差的学生多数眼睛里充满怨气。

    如果我今年十六岁,我会得接受这么样的男朋友。

    我把基尼斯喝完。我对他说:“走吧。”

    他扬起一道眉——一道很漂亮的浓眉,大方地答:“ok。”

    我们走出酒馆,不知内情的人何尝不会想:“多么相配的一对。”

    哈哈哈哈。

    “车子在这边。”他说。

    是一辆小小的福士车。以前韩国泰也开福士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