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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边吃边感慨:“啊你人可真好,你这么暖又这么帅怎么单身到那时候才遇上我?”

    帝君笑笑也不说话,那时家中贫寒,再加上读书多年,总有些自负骄矜的文人毛病,偶有女子羞答答地上前套近乎,他也恍若未觉。

    可见缘分这事果然玄妙,遇上何人,何时遇上,何时动心,都是玄之又玄的事。

    眼前雨雾濛濛,帝君飘远的思绪忽然被拉了回来。他垂眸,一颗夏威夷果凑在他嘴边,他想也没想启唇吃了,也不嫌弃这是唐侨牙手并用才剥出来的。

    怕她伤着指甲,还伸手拿过那袋子坚果剥了起来。唐侨捧着大脸只管吃了,一边笑眯眯地调侃他:“话说我那时候满十四了没有?三年起步最高死刑,你的想法有点危险啊小哥哥!”

    帝君听不懂这是什么梗,挠了挠她的手心,示意她继续往下看。

    那日傅辞给小姑娘撑了一个时辰的伞,陪她数了一个时辰的铜板,晌午时跟她吃了包子喝了茶汤,等到雨停才回家。他右手酸疼,连开门锁时手都是颤着的。

    *

    她不是天天都在那处卖伞。傅辞平时吃住都在学堂,五日一休沐,本以为休沐那日能见得着她,结果并没有。

    他慢半拍地想,小姑娘跟卖包子的大爷混了个脸熟,想来是经常来这儿的。傅辞索性把自己每日的午餐改成了包子,每天正午散了课就出学堂买包子,如此一来便能三天两头地瞧见她了。

    她有时晴天来,有时阴天来,有时好几天不来,傅辞默默地想这姑娘可真不勤快。后来两人熟了,才知她经常会换着地方摆摊。

    “卖伞的哪能跟菜贩子一样天天都杵在一个地儿啊,也没人天天买伞啊。”小姑娘振振有词:“晴天我就去戏园子门口摆,天儿晒,夫人们看戏也爱撑把伞;雨天我就去官府门口摆摊,出差的官爷们不想淋湿衙役服,也得撑伞;以前也去过集市,不过集市上让人眼花缭乱的小玩意太多了,我这纸伞就不起眼了。”

    说这话的时候,她正鼓着腮帮子啃包子:“其实码头的生意最好,好多人都在那儿做生意,可我娘从不让我去,她说那地方不好,怎么个不好却也没跟我说过。”

    隔着一张小小的木桌,傅辞坐在她对面,听得此话抬了抬眼,跟她说:“别去码头。码头鱼龙混杂,会有拍花子,专门拐你这年纪的。”

    小姑娘被他吓得噎了一下,黑白分明的大眼睛愣愣瞪着他,呆了一会儿总算打消了对码头的执念,又埋头啃包子了。

    傅辞眼中闪过一丝笑意,这副乖巧的模样跟他以前养过的兔子挺像的。

    他每天一到饭点就往外走,有交好的同窗瞧得好奇,问他:“傅兄,你又去学堂外边买包子啊?那包子我也尝过,素的皮厚馅少,肉包油大腻味,你怎么好这口?咱学堂的午饭不合你口味?”

    傅辞随口恩了一声,也不欲跟他多说,端的是一副高贵冷艳的模样。

    出了学馆门走上桥头,往对岸的阴影处瞧上一眼,便知她今日有没有来:若是来了,他就假装去老大爷的买包子,跟她一起用个午饭;若是没来,他就折身回学堂用午饭——那包子其实真的不好吃,皮厚油大,吃一个包子得喝两杯茶才能消得去油腻味,难怪她一向只吃素包……

    后来他连午休的时间也空出来,这是因为有一次他指着摊位上给男子用的大伞跟她说:“书生多爱雅致,你这些伞素净无花,着实不讨喜。”

    小姑娘苦恼:“可我只会画小猫小狗小花小鸟,这都是姑娘们才喜欢的。”

    “也不尽然。”傅辞从书袋里取出笔墨,取过一把素净的大伞在上头画了两株墨梅,略一思索又提了两句诗。他读书多年,最会揣摩文人心思,提的诗句也讨喜,“不要人夸好颜色,只留清气满乾坤。”

    小姑娘在一边啪啪啪给他鼓掌,将这把伞卖了三十文,顺便还美滋滋地识了十四个字。

    那一瞬傅辞忽然有些惭愧,他三岁诵诗,四岁握笔,读书识字十几年,长辈的期许、恩师的赏识、同窗的艳羡,通通加一块,对他的激励作用甚至抵不过她的一个笑。

    之后半年,他用每天午休的时间给她往纸伞上题字,还假装自己只会画梅花不会画别的,颇有心计地让她画画,画完自己拿过来题字。小姑娘还不贪财,像模像样地给他发工钱,一日一结。

    从那以后傅辞再没带过伞,一旦遇上下雨天就去她那儿买。春天盎然生机的雨,夏天的瓢泼大雨,秋天冷落凄清的雨,连冬天落了雪也会买一把纸伞。

    家里的纸伞都齐排排摆在墙角,江南天潮,有时竹制的伞骨会起霉点,他得了教训,犹豫再三才忍心把上头画着花样的油纸小心取下来,一张张叠好夹在书里。一年下来,攒齐了她会画的所有图案。

    作者有话要说:  啊啊啊啊啊啊啊啊要甜死我啦,我也不知道写到哪儿的时候正好戳到自己的点了,忽然就甜到齁了,于是对着文档傻笑了五分钟_(:з」∠)_

    一定是单身太久的锅……

    今天照旧有红包,明天还有,快来留评疼爱我!!!

    第94章 成亲

    说起傅辞的家境,三言两语便能说明白。他爹娘都出自书香门第, 只是二老命薄, 有一年他娘带着他爹回娘家省亲, 半道儿遇上了山匪, 寻回来的尸身已经不成样了。

    幼时他一直被祖父养在膝下, 虽说有血缘维系,可家中叔伯众多,这亲缘便薄了几分。后来祖父也老了, 在家中说话不顶用了。傅辞自知寄人篱下实在讨人嫌, 便一个人搬回了原先的家。

    他当了母亲留下的嫁妆当束脩, 跟随镇子上最有名的先生念书。一等秀才每月都由县里发食饩, 刨去他的吃喝穿用还有剩余。除了家中冷情了些, 过得也不算艰难。

    因为上头没个亲人照顾,事事他都自己拿主意, 十五岁中举之后索性搬到了县城里,避开了那些时常上门套近乎的远亲, 也避开了邻里乡亲华而不实的奉承, 专心致志读起了书。

    这还是他头一回想读书以外的事。

    其实没有诗经中那般旖旎的情思,什么“关关雎鸠在河之洲”, 什么“青青子衿悠悠我心”, 他在小姑娘面前, 那些烂熟于心甚至倒背如流的诗经一句都想不起来。

    在他眼中就是个刚及笄的小姑娘,比他低大半个头、画画不太好看的、笑起来时眉眼弯弯的、会凶人也会温柔的小姑娘,对着她连旖旎的情思都无迹可寻。

    最开始傅辞敢拍着胸口说自己是正人君子, 没起过什么歪心思,只是想对她好一点,天热想给她打扇,天冷想送她个手炉,雨天想给她撑个伞,都是这般平平淡淡的小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