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新封土,很快便做完了。
“这七座坟茔为何不立碑著名是谁的坟茔?”中年男子好奇的问。
“不能立,若是立了,被仇人寻了来,便是真的死了也不得安宁了。”阿珩微叹。
中年男子默然,须臾也叹息:“死得真惨,死后都不能结束。”
阿珩闻言轻笑。“快了。”祸延四代,早该结束了,她已成婚,或许要不了几年便会有孩子,若再牵连到第五代,云洛是否会想吐血她不知,但她绝对不能接受。即便不为第五代,她也得为自己想想,她的病,只剩下这最后的机会了。
“她当年走了的话,何至于如此。”中年男子看着第二座坟茔感慨道。
阿珩闻言疑惑。“此话怎讲?”
“她年少之时曾游历诸国,遇一少年郎,结伴同游,日久生情。”
阿珩淡淡哦了一声,她就没想过第二座坟茔里的女子是爱那个混蛋的,原因?没证据,就是直觉,感觉那样一个女子不会爱上一个满心权欲的男人,思想根本不在一个世界,要如何爱得上?“那怎么分了?”
“她归国之时,两人约定,一年后,少年会来她家求娶。”
“肯定失约了。”阿珩笃定而扫兴的道。
中年男子无视阿珩刻意扫人兴致的话语,继续道:“不论家人怎样劝说或逼迫,她始终不愿嫁,年过十八岁仍未嫁,直到第三年,另一少年上门求娶,迫于家族的压力,她终于点头,然而正婚礼前夕,相约的少年来了。”
阿珩笑道:“这可真是个大写的悲剧。”
中年男子皱眉。“我还没说完。”
“我要是她,我也拒绝。”阿珩将心比心道。
男子疑惑:“为何?你刚才不还说,迟了总比不来好吗?”
“问题是那人来得也太迟了,六礼都到正婚礼他才来,迟了整整两年,来的这么迟,来了也没意义。”阿珩道。
“少年是被族里给关了起来,关了两年。他与少女的家族并不亲近,反而有仇,若要迎娶少女,让少女嫁给他之后能好好过日子,他必须在六礼之前掌控整个家族,唯有如此,少女嫁给他后才能过得好。当他终于挣脱祠堂,收拾了所有人,已是第三年,他立刻就去赴约了。”男子辩解道。
阿珩微怔,遗憾道:“本意不错,可惜还是太迟,她已经答应了别人。且她懂得被失约的痛苦?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且若是正婚礼前夕逃婚,不知该如何自处的不止她的未婚夫,还有她的父母兄弟,整个家族。”
“另一少年不值得。”
阿珩笑问:“你觉得联姻看重男女之间是否有情?身为贵女,享受家族所带来的权势与荣耀,自然要付出相应的代价。”
男子语塞。
“这世上,有些人,有些事,一旦错过,便是一生相错。”阿珩拍着男子的肩膀安慰道。
男子默然。
☆、第十章子昭
阿珩与中年男子挺一见如故,上完了坟,两人结伴回了城镇里找了家酒肆共饮。
人族有宵禁的传统,一入夜,不论多么繁华的城邑都仿佛死去一般,但并非每座城邑都会严格的执行宵禁之制,只有王都与重要军事城镇才会将宵禁传统给发挥到极致,前者是怕出事,怕死,后者是怕敌国借着夜色做什么。稷阳虽是王城,却是旧都,更非军事重镇,因此稷阳的宵禁制只是个摆设。
酒肆半夜也不打烊,一灯如豆,比完全宵禁了还悚然,鬼气森森的。
中年男子感慨道:“这稷阳,真像座鬼城。”
阿珩不置可否,这座城也的确很像鬼城,十八年前死了那么多人,能不像鬼城吗?
谷酒不断端上来,到最后掌柜的都委婉的表示能不能先付钱,阿珩在身上找了找,只找出了一枚银毫,再看了看满地的空酒罐,明显不够。
男子瞅了眼阿珩手里的银毫。“辰国的钱币,你看着可不像辰人。”
“我夫君是,嫁鸡随鸡,嫁狗随狗。”阿珩展示了下雪白手腕上比翼鸟式样的玉镯。
男子皱眉,玉器是贵族才会用的奢侈品。“你是为人妾还是为人.妻?”
阿珩回以白眼。“自然是嫁为人.妻。”
“他对你怎样?”
“他说他会死在我后面。”阿珩回答。
男子疑惑,什么意思?“这算哪门子的甜言蜜语?”他完全听不懂,却可以从阿珩的微表情判断,在阿珩的定义里,这是甜言蜜语。
“死别是很残酷的事,而离去的人与被留下的人中,最痛苦的是被留下的人。”阿珩道。
男子很想呵呵,不过想想自己的经历,无语的发现,这还真是最动人的甜言蜜语。“他对你好就行。”
男子很开心,喝了半宿,直到烂醉如泥的躺案底下去了,阿珩却始终清醒,失眠症不仅仅是睡不着觉,是不论用什么法子都睡不着,包括饮酒,哪怕是酒精中毒了,她也不会因此而睡着。
“我明白,可那就是个人渣啊......”男子忽的嘀咕道。
阿珩饮了一口酒,随口道:“这不是嫁的人如何的问题,而是她自己不够果决,否则干掉人渣改嫁不就是了。”
男子:“......”
阿珩将最后一樽酒饮尽,就这么将男子丢在了酒肆里,自己回客栈了。
嚼了支人参,阿珩躺在床上辗转反侧,才离开半个月她就想云洛了,一个人睡好冷清,以前怎么没这感觉啊?难道成了婚就是不一样了?希望云洛这会儿没吐血。
婚后礼的最后一环是庙见礼,如果说正婚礼代表一个少女成为一个男子的妻,那么庙见礼便代表少女成为一个家族的新妇
婚后三个月,夫家择一日,率新娘至宗庙祭告祖先,以表示该妇从此正式成为夫家成员,至此,婚后礼终于落幕。不过,阿珩估摸着,只怕没那个新郎有云洛这般倒霉,庙见礼不过半月新妇便跑了,想来定是心塞的。
翻来覆去睡不着,还冷冷清清的,阿珩干脆都不躺了,取了月光明珠照明,在帛书上写起了自己的医术,这一趟也不知能否生还,这些东西写来,找人送回药庐,这一身的医道总不至于失传。
这一写便写到了午时,外头喧闹的声音太厉害,加之用脑过度,头有点疼,阿珩这才从帛书上抽回心神。为了让眼睛休息休息,开了窗,不由得一怔。
什么情况?这么热闹?
大街上全是人,以女性为多,且多是年轻女郎,阿珩听了好一会才听出怎么回事。
虽然稷阳已经是旧都了,但人能迁,王陵不可能迁来迁去,因此王族迁去了邺城,王陵却还在稷泽这边。有祖坟,自然要祭祖,然离王已年过七旬,让那么大年纪一老人家从邺城不远千里跑稷阳来,那不叫祭祖,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