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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04
    跳动的火星里看到他的过去。

    和火一样张扬肆意的十六年,每一段岁月里都有明玥。

    但他看不到未来。

    就像香烟在这一瞬间烧到了底,跳跃的火光奄奄熄灭下去,最后半点光彩也无。

    周自恒丢开烟,双手搓了搓脸,最后弯著腰,整个人躬起来。

    司机隔了许久,踟躇著提醒:“周少爷,我也要回家了……吃饭了……”

    他的话惊醒了沉默的周自恒,忽而视线对视,他才看到这个男孩一双漆黑的瞳孔,黝黑空洞,没有一丝神采。

    好像失了魂魄。

    “哦,你要回去了啊。”周自恒喃喃,像是和司机说,又像是和自己说。

    他声音细微,努力扯出一个微笑问一句:“你老婆做了饭在家等你吗?”

    司机愣了一会,摆手:“海!她不做谁做?”这话太大男子主义,司机想了想又不好意思地补充,“不过有时候我婆娘生气了,就得我做饭了。”

    这个司机看起来是个老实人,给干部开车的一般都把得住嘴。周自恒想不出这样的中年男人怎么惹妻子生气。

    这是周自恒所不熟知的命题,他生活在太粗糙的环境里,没有细腻的女主人教导过他,周自恒好奇所有夫妻婚后的生活,于是他问:“你怎么会惹你老婆生气呢?”

    “就……”司机挠了挠头发,“相处久了嘛,一点小摩擦可能就起火了,反正也说不清。她气急了还跟我说离婚。”司机憨憨笑,“不过我老婆脾气也算是好的,只怪我有时候太冲了。”

    只言片语里好像就有一个家庭的缩影。

    一个正常的家庭。

    司机夸妻子的时候不自觉露出一点笑容,周自恒恍惚间就出神了。

    司机再冲,会有他周自恒冲动吗?答案是否定的,他把自己弄到了警察局,算是惹事的新高度了。

    这一瞬间,周自恒好像就明了了许多。

    爱情就像一条河,渡河之前,他只是一个无法无天的自己;而渡河之后,他会融入他和她的生活,柴米油盐酱醋茶的生活。

    琐碎的小事堆积,就能磨灭掉岁月长河里多年的美好。

    正好比“千里之堤毁于蚁穴”。

    “还有烟吗?”周自恒问。

    司机思量了一秒,把身上的烟和打火机都给了他,言道:“我婆娘管得严,没敢买好烟……嘿嘿。”

    “谢谢。”周自恒把烟盒揣进裤袋,拉开门,下了车。

    车子很快离去,带起一阵尘埃飞扬。

    秋季天干,黄橙橙颜色从栖霞山而下,铺满南城,芦苇荡、尘屑、落叶,都是黄色,只有明玥手里的玫瑰还是鲜艳的明红。

    那是他花了大心思养的花,养了好久好久,吹口气都怕花蕊落了。

    周自恒踢了踢石子,心念转动,便循著长堤,转到芦苇荡后。

    他要偷听。

    这并不是君子行径,但他并不在乎。

    芦苇荡里还落著白絮,枯草有一人高,周自恒坐在堤上,支著腿,点燃一根烟,远处山峦起伏,黑压压的轮廓遮蔽天空。

    除了风声,便是明玥和陈修齐的交谈声,周自恒听得清楚。

    前边说了些什么,周自恒已经弄不清了,后头听到的第一句话,便是:“……周自恒并不是个好男孩。”

    这话,是陈修齐说的,他这时候就站在明玥跟前,他心里爱慕这个女孩,却自觉离她一米远,因为议论是非,他有些腼腆,但依旧继续道:“他……这次能进警察局,那下次呢?他已经高二了,不是小孩子了,应该为他的未来负责,而不是只靠著他的爸爸。”

    呵。

    周自恒默然,点了一根烟,又捻熄,继而又点燃。

    这样的动作反复,火光明灭。

    傍晚有些凉,他全身唯一的温暖就来自于这一根香烟,像是溺水者手里抓住的唯一一根稻草。

    陈修齐接受良好家庭教育长大,他与周自恒仿佛是两个极端。如果正常发展,大概多年以后,陈修齐会成为一界精英,而周自恒会成为无甚成就的富二代。

    陈修齐并没有贬低周自恒的意思,这是明眼人能看得出来的事实。

    大概爱情会蒙蔽人的双眼,所有人都明了的本质,明玥却不这么认为。

    明玥接受陈修齐的生日祝福,但她不接受他对周自恒的批评。

    她的视线定在手里的花盆上,下一刻抬头,扬起唇,露出一个笑容:“他是大家眼里的坏男孩对吗?”

    陈修齐点头。

    “可我也是很多人眼里的坏女孩。”明玥一双眼睛好像秋水,映了山光湖色在内。

    “怎……怎么会?”陈修齐蹙起眉头。他站得笔直,做出这样的表情略微憨。

    “怎么不会?”明玥双手紧紧圈著花盆,挡著风,怕凉风把盛开的玫瑰花瓣吹落,“我和全校最坏的男生早恋,长相狐狸精,成绩还不好,甚至勾引校草。”这是南城一中越来越多的人对她的评价,她说起来好像一点也不生气,仿佛在说别人的故事。

    隔著一堵芦苇,周自恒重重地挥了一下拳头,烟灰抖落。

    早恋、脚踏两只船……这已经构成一个坏女孩的标准,陈修齐叹了口气,诚心诚意道:“你是个好女孩。”

    “那周自恒也是我心中的好男孩。”明玥几乎是立马答话。

    她的声音轻灵,好像要被风吹散,但又奇异地凝结在一起。

    明玥笑了笑,极美丽,周自恒并不知晓,他只听见明玥这样说:“南城七月下雨,你被淋湿过吗?”

    明玥是在问陈修齐,陈修齐点头。

    “可我几乎没被淋湿过。周自恒下雨的时候会给我撑伞,雨下太大会背著我;我在英国失眠,他会彻夜陪我聊天;我去参加比赛,他给每一个观众发荧光棒……”

    “对我来说,他不只是和我一起长大的男孩,他也是停电陪我等天亮的人,是清晨给我送早餐的人,是逗我笑的人,是陪我哭的人,是长跑拉著我的人,是说想念我的人,总是以我为重的人……”

    “其实他是个很没有耐心的人,但他愿意趴在舞蹈室的地板上看我跳一整天的舞,连我去老师那里,他也跟著去,他不能进去啊,就趴在门上看我,好多好多人笑话他,他也就跟著笑笑,又继续把脸贴在玻璃上。”

    “他其实也不细心,但他愿意花心思去养一盆玫瑰花送给我做生日礼物。”明玥轻轻地摩挲了一下玫瑰花的叶子,道,“我很早就知道他在养玫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