尬,加上老板松开了怀里的人就向他投以要杀人的眼神,他还是强作镇定,面不改容以专业的口吻说:「抱歉,打扰了,mr. o’neil我先到外面。」然后没敢进屋子,关门就遁了。
门内的男人对于被打扰心情糟得很;犯傻中的女人以为他生病易倦,故此才会目无表情。「累了就休息吧,你是老板,不上班没人骂你的。…不过呢,我作为打工的现在真的要走了,辞了职不好再迟到请假予人口实。…take care。注意身体。」
ryan叹了口气,他自知今天的状态实在无法跟她长篇大论。看着她已走到玄关把来时的球鞋穿上。
「等一下。」他走上前拉着她的手,替她开了门;果然,阿北没有离开,就站在走廊的转角等着,于是他就把阿北招了过来。
「替我送沈小姐回家,她换件衣服就去上班,你把人送到公司门口才回来接我。」
「呃,不用了,我自己打车就可以了。」沈瑜还是不太想领这个情。
ryan没好气跟她讨价还价,只向阿北摆了摆手,示意他把人带走。沈瑜这才留意到ryan今天穿的白色衬衣,扣上了她送给他的那对袖扣。她忍不住抓起他的手腕端详了一下,心情大好地给了他一个赞赏的眼神。ryan对于沈瑜终于发现他用了那双袖扣,很是得意,毕竟这对中国结袖扣比一般金属做的扣起来困难很多,他也花了一点时间才把两边扣好。
送人的礼物受到重视,沈瑜开心得不再跟这个病人搅对抗,只嘱咐他快点回到屋里吃粥、吃药和休息,然后就跟阿北下楼去了。
蓝色宝马里有一对男女,一个坐在驾驶座,一个坐在后车厢。自从阿北短讯报告了屋内的情况后,他们就热烈地讨论着某人是不是已经拿下了他们家的老板?还是应该说他们家老板是不是已经拿下了某人?…反正,某人老板娘的身份似乎是已经坐实了。
当阿北带了沈瑜坐进了后座,cathy还以为在老板家住了一宿的女孩会有些腼腆,谁不知某人却是很欢快的跟她说早安,并一路上在车厢中跟她交代了昨晚的事情;车内的三个人这才知道他们家老板原来病了;而且,最重要的是从这样看来,他们老板娘的位置还是继续悬空着。涉嫌虚报的那个人立即被另外两个人轮流的以眼神凌迟。
坐在副驾座上的阿北觉得自己很无辜,老板和沈小姐有猫腻的八卦,不就是他几个星期前刚入职的时候,从现在以眼神凌迟他的那两个人口中得知吗?而且刚才老板两目如剑的睨视了他一眼,他现在还没有害怕完呢?
去完程家又再到hera的大楼,沈瑜比原来上班的时间还要早了三十分钟,有钱人就是可以用钱买到很多方便,这些方便也包括了时间。她选择了在公司附近的小巷子下车,美其名是想买个早餐上班,实际是想避开那些好事八卦之徒的耳目。可是这计划被一个紧随着她下车,要尽一个高级保镳本份的人破坏了。
「阿北,你不用送我,我自己回去就好了。」
「沈小姐,这是我老板的吩咐,要把你送到公司门口。」
「你就那么听他的话?!…我们不说他怎会知道?」
「沈小姐,上次已经出了一次事,再出事不要说老板会炒我鱿鱼,…丢了这份工作事小,最怕是连番失误的名声传了出去,我在这一行就再难立足了。」
阿北都说成这样了,沈瑜为了别人的饭碗也不能不就范。在他们讨价还价后,阿北才愿意在离她两个身位后跟着,只是走了不到十公尺,沈瑜就觉得他们这个距离更让她不能接受,好像是把人家当成自己随从似的,于是她买了早餐之后,还是跟他并排而行。
☆、平凡的通心粉(修)
第四十一章 平凡的通心粉
愈接近公司范围,便碰到愈多熟悉的面孔,沈瑜就愈能觉察到别入的注视,内心也就愈觉得无奈。
那天就只消一个早上,hera办公大楼里又生了一个传言;这次传言中的故事比当事人上一个的传闻多了点事实根据,却还是有百分之九十的内容是杜撰的。那个传言是这样的:
沈瑜最近被一个朋友的富二代亲戚追求,富二代每天都藉词管她接送,此举最后令沈瑜那个一向低调的青梅竹马男朋友十分不满。那个青梅竹马看上去比沈瑜最少大了一轮,肯定是急着想要尽快成家的,现在有个强大的对手来抢他守了多年的小女友,还能够坐以待毙吗?刚好趁着沈瑜最近遭房东逼迁,男方就提出让她先搬进自己家,然后尽快结婚的要求。沈瑜因为户籍已随父母迁到南城,不过毕业回国后就一个人留在她长大的地方——罗松——打工,加上在美国读书的五年,也差不多七年没有跟父母生活了。故此,在她出嫁之前,就打算先辞掉了在hera的工作,回南城跟父母同住一段日子,算是尽点孝道,毕竟结了婚又会跟着男方回到罗松生活。
另一方面,以前因为工作关系很少在家留宿的青梅竹马,现在为了防着别人挖他的墙脚,于是一改以前低调的态度,每天滴水不漏地亲自接送女友上下班,小心翼翼的把她看得严严实实。身型高大魁梧,样子也很酷的男方经此一役现在防心也很重,一边走路一边左顾右盼的,视线扫描着周围的每一个人,就好像要警告那些心怀不轨的人不要再打他的女朋友的主意。不过,可能就是看得太严的原故,小两口最近似乎在闹别扭中,严格来说是青梅竹马惹沈瑜生气了。他们一起走着却隔开一尺的距离而且没有任何亲密的肢体接触,甚至很少眼神交流;可是,男方却总会在道别后站在玻璃门外,定睛看着自家女友步入电梯才肯离开。
虽然沈瑜没有提过这个青梅竹马的职业,只提及过他因为工作关系不常住在家里,但肯定不是什么富二代。虽然只是个上班族,不过应该是某公司——很大可能是罗松周边那个工业区的某一个公司——里面某个部门的小主管吧;这从他夏天还穿着一身整齐的中价西装就可以看出来;他们做时装的这一行,看衣服级数的眼光还是很准的。
很明显,大家都将各人手上分散的资料,综合并整理出一个他们心里认为最合理,最有娱乐性的故事。故此,一个阿北的外表混合程臻的身份,并且急着结婚的醋坛子男朋友,在一个早上的时间就被同仁们创造了出来;不过比起上帝只在捏过的泥土上吹一口气就创造了阿当的创世过程,同仁们还是差了那么一点点时间。
午饭的时候,沈瑜就被同事七嘴八舌的问起来,她却一直无奈地笑而不语,看着就让人同情她那『家家有本难念的经』的近况。她没有刻意去澄清,理由很简单;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