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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过……还有……还有他的手、白皙修长的根根手指、清俊干净的眉宇、抿紧微微沉下去的漂亮薄唇……锦绣越想越着恼,不禁眉头一皱,“啪”地一声,又把那部《女论语》随手地上一扔——

    “春儿!走了走了!再晚一点,戏都没得唱了!”她喊。

    一双刚趿了鞋的玉足从那书册的上面,狠狠地、眼也不眨地、像是要再次发泄怒意地、从其一踩而过。

    春台戏院胡琴咿呀。

    锦绣所爱听那唱戏的闺门旦杜二姐——锦绣与她说起来,不过也就大小两岁。锦绣不仅爱听她的戏、爱看她的戏、爱唱她的戏——甚至,有时候,兴致一上来,干脆也跑到后台去涂了油彩,换上戏服,把自己打扮成一俊俊朗朗的秀气书生。为此,杜二姐与她好归好,也常忍不住嗔怪似地唾弃她:“啊呸!你一个堂堂国公府的大小姐,如今又是相国府的一品夫人,成亲这么些日子不仅一点没长进,反倒越发喜欢和我们这群下三流厮混在一起——你就那么不怕你们卢大相爷不高兴?嗯?”

    锦绣这时已经把戏服脱了。刚刚,死皮白赖,她非要去台上和杜二姐唱一出《杜丹亭》。束了发,戴上书生冒,这一扮起小生,别说,还一点也不逊于剧里的专业优伶啊!

    锦绣连哼都懒得哼上一声。“我要依着他高兴?——呵,我要真依着他高兴呀,那好,除非有一天,他卢信良也会把自己的名字拿过来倒着写!——对,就是倒着写!”

    杜二姐嘴角微微含着点笑。也不表态,不说什么。她问,开门见三地:“诶,叶大姑娘啊,我可听说,上次姓张的那蛤/蟆……不是跑你们府上去闹了吗?——我倒是听说,就那么鸡毛蘸水似地,还是你们府上的卢大相爷最后才将那畜生父子给收拾了完事——叶姑娘,换个立场角度去想一想,你这么才一进屋,便生生送了那么一大顶绿闪闪的帽子给你相公戴,就算知道的都说,清者自清,浊者浊物——可是,放眼京城,他们可不知道你叶大姑娘是清白的……那么说,你相公也知道吗?”

    锦绣不说话。

    很明显的劝慰意思了。

    敢情,这七万八拐地,又是绿帽,又是清白不干净,这杜二姐,竟是要让她锦绣懂得识时务、做人不要太不知好歹的意思?

    尤其是,作为一个女人,作为一个蜚声太过响亮糟糕的女人,不能太不知好歹!

    锦绣慢慢地坐下来。

    背靠着椅子。

    一时间,整个憋闷的胸口,仿佛蒸笼加了盖—— 始终有什么气赌在那里出不出来。

    杜二姐的那出《牡丹亭》早已完了,现在,戏台上,重又唱了一出。两个人从后台出来,在一方观众席位休憩喝茶。锦绣的视线又开始迷怔起来,微微地眯起那双桃花眸——现在,台上重唱的戏具体什么名儿,锦绣也不记得了,应该是一出热闹戏。剧中,两个小丑打浑插科,其中有一段就是:一个穿着绿色大花袄的六十老生,她有两个孙子。一个是嫡嫡亲的小外孙,当然,那是个男孩;还有一个,是她的嫡嫡亲孙女儿,二三岁的样子。那老生走到一间香料铺里,忽然,同时地把这一男一女两小孙儿往柜台一放——

    “嘿嘿嘿!投财并进宝,财源来滚滚——来,小家伙,给一颗糖吃啊!”

    这是那柜台的小伙计。见一副招财童子打扮的老生的小外孙儿往柜台一放,觉得是个喜气,乐呵呵地,便从柜上的盒盒罐罐中摸出几颗莲子糖,高高兴兴给那小男孩塞进嘴里。

    老生自然笑着说谢谢。

    然而,轮到那老生的小外孙女儿时,伙计登时撂下脸来。满肚子的不高兴——

    “嘿!我说怎么回事?你怎么回事!……你把你这小女娃娃往我这儿柜台一放,屁股就对着这地方,都不怕给我招来晦气吗快,放回去,放回去……”

    快放回去……

    招来晦气……

    招来晦气……

    那戏里的台词,就像长了毛刺。刺得锦绣的全身背皮都在起鸡皮疙瘩。尽管,这只是那小戏里的随便一出插诨打科,而那戏里的老生也笑眯眯赶紧意识不对忙给那伙计说“不好意思,不好意思”……然而,于锦绣而言,就是那一句脱口而出的老生赔礼道歉——“不好意思”——终于,让锦绣两手揉压着太阳穴。从胸口长长吁了一声。

    有些话,是不吐不快,不吐不快啊!

    “杜姐姐,我给你讲个故事,你要不要听听?”

    锦绣说。静静地捧了一碗茶在手里。茶烟轻袅,锦绣的眼睛不知为什么——如果杜二姐没看错的话,却是有些红红的,莫可名状的、甚至一言难尽透着些古怪和高深莫测的。

    “像咱们这样出生在大户贵族家的女子,一般都是要缠足的,是吧?”

    她又说。然后,接下来,锦绣就给杜二姐讲了一件事儿。

    一件她本人曾在国公府、亲自经历过的、并那些惊心动魄甚至一并官司告到老皇帝那儿、也解决不了的那件事儿……

    14.第十四章 偷袭

    锦绣四五岁幼年之时,是的,她也被迫缠过足。

    那是她的祖母,还未过逝的陈国公母亲一品诰命太夫人。

    一天,锦绣被她的祖母偷偷摸摸抱到她暖阁屋里。“霏霏啊……”锦绣还有个乳名,叫霏霏。那是她出生在细雨霏霏的暮春时节,天,正下着雨,她母亲陈国公夫人偷懒,便随口起了个这小名儿。“霏霏啊……”老祖母又说,并温柔把小孙女儿搂进在怀里,拍着,哄着,劝着:“像咱们这样的大家族,这样的出生,哪还有个女孩子家家不缠小脚的?——呵,别听你娘的,你看看祖母我,就这三寸金莲,配上这样的弓鞋,这样的裙子,走起路来,这腰才显得细,体态才轻盈优美,行动间,一举手一投足,才有气质是不是?——你不裹脚?你怕疼?呵呵,当心啊,以后长大了可嫁不出去咯!”

    女人的终极目标是嫁人。锦绣也不例外。

    只不过,除了这终极目标以外,还有可以拿命和她抵换的,便是,锦绣爱美!

    甭说是脸上的一颗小小雀斑,就是一颗针孔大的小痘粒,都会让她对着镜子,疑神疑鬼大惊失色好半天。

    当然,那时的锦绣也就……仅仅四五岁。

    锦绣自然不想嫁不出去的,更不想,就因自己的不裹小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