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我爹的好兄弟。我也不知道他当时为何就动了恻隐之心,竟然将刚出生的我,揣进怀里带走了,然后杀了我娘。我才一出生,就全家死绝了。一个不起眼的胡姬,谁会在意她有没有怀孕?”
一将功成万骨枯,赵义要窃国,怎么可能手不沾血呢?
沈泽叹了口气,“镇平王是你爹的远房堂弟,当初他家境平平,去青山书院的学资,还是你爹掏的。他生性开朗,交友广泛,却是有些胆小。赵义派他前去,大约也是逼他站到他那一边去。你爹曾三救镇平王,他一直感念于心。危机之下会做出这样的事情,也是并非不可能。”
李子期摇了摇头,“他非但不胆小,接下来更是做了一件常人不敢的大事。”
“他的胡族王妃彼时恰好身怀六甲,已经七月有余。镇平王带着我回了府,却不知道该如何隐藏起来。所以他……”
“所以他对王妃用了催产药,然后用你代替了。”镇平王当真是非凡人!十八娘不忍心李子期说出这么残酷的事,替他接到。
一旁的沈耀听得瞠目结舌。这么说起来,镇平王对李子期当真是有大恩,又有大仇了。
他有些不忍心的问道:“那那个孩子呢?”
他本就心软,如今秦昭又有了身孕,对孩童,总是比旁人要多出一分怜悯。
“因为早产,没有活过三日,就去了。”
难怪!难怪镇平王妃总是一片心如止水的样子,窝在浅云居里礼佛,对李子期视而不见。她只要一看到他,就会想起自己死去的孩子吧。就算镇平王骗她,说李子期是她生的,可是哪个母亲会认不出自己的孩子呢?
怀胎七月,怎么可能不知道自己怀的是一个还是两个。她这么些年,没有杀了李子期,已经算是菩萨心肠了。
那时候战乱纷纷,缺医少药的,早产的孩子大多数都早夭了。
等到大楚改元之后,大家再看到李子期,他都已经长大了,谁又分辨得出他是不是早产的,是不是镇平王的种!
看那卷毛头,就知道是王妃亲生的了!
正所谓,灯下黑!赵义这么些年来,也没有发觉。
“你被救的时候才刚刚出生,世民当时又不在侧,那你是如何拿到那块玉佩的?”沈泽突然抬起眼来,认真的问道。
当年他与李世民互换玉佩,为的是一个肝胆相照的承诺,所以李子期来求亲的时候,一取出这块玉佩,他就激动异常,他以为这辈子,再也不会有人,拿着这块玉佩出现在他的面前了。
好在上苍怜悯,没有赶尽杀绝!
现在想来,当时太不冷静了,以李子期的年纪,怎么可能拿得到这块玉佩。
李子期低下头,“这玉佩并非是我爹留给我的。”
他说着,有些咬牙切齿,“这是我得知身世之后,四方寻觅,才在一家不起眼的当铺里赎出来的。这玉佩正面是苍剑,背面是菊。我知道金菊是范阳沈氏家徽,又通过黑羽卫里的心腹,查到了一些当年之事,这才确定下来,是我父亲当年的佩玉。”
沈泽叹了口气,“你的母娘,名唤云喜,是当时教坊里很有名气的舞娘。后来就被你爹看上收回了内宅里,就在唐王府出事前不久,他还同我提过,自己就要做爹了。出了事之后,我四处寻访,也没有找到。还以为你已经胎死腹中了。”
“所以,你若是想报仇,拿回属于你们李家的东西,就快些从黑羽卫里脱身出来吧。一个恶名昭彰的人,只会失道寡助,何以成大事?你若真有此心,我沈泽竭尽全家之力,也会助你;你若是无意,那就老老实实的做你的镇平王世子。”
李子期猛的一下站了起来,双眼泛红,嘴唇微微发抖,“灭门之仇,岂能不报?还请岳父大人助我。”
十八娘看了沈耀一眼,只见他面色惨白,整个人都出神了。想来,他已经明白沈泽将他外放到晋阳的目的了。
一个已经覆灭了的李唐,为什么值得沈泽拉着全家往砍头的路上奔?李子期现在一穷二白,什么都没有!
没有一兵一卒,没有一个助力,甚至满眼都是劣势,名声差,血统低贱,这些作为普通的世家子弟都被群嘲了,若是想要登上大位,件件桩桩,都要引发血雨腥风!
想成就大业,无异于痴人说梦!沈泽已经位极人臣,就算李子期登基了,又能许他什么?宰相?太子太傅?爵位?
这些东西,只要他继续做下去,迟早都会有的,何必冒着么大的险,他不明白。
看在他是十八娘夫婿的情况下,看到他帮助他们兄妹报仇的份上,他沈耀可以为了他两肋插刀,可是沈泽呢?他最在意的是家族利益,可为什么,他这次连家族利益,都不顾了。
“父亲,不知道我沈氏一族,为何要为李家鞠躬尽瘁,死而后已?”沈耀想了想,终于还是问了出来。
第一百四十二章 沈泽心事(二更)
沈泽满意的点了点头,若是沈耀什么都不问,就傻愣愣的去做,那他当真就太失望了。
“子期,你和十八娘都坐过来吧,我要给你们讲一段很长的往事。以后我们沈李两家要共镶大举,有什么想知道的,今日一次说清楚,切莫生了嫌隙。”
李子期紧紧地握着十八娘的手,拉着她一道坐在了小桌子旁,听沈泽揭开一段尘封多年的往事。
那年恰是九九重阳,整个晋阳的菊花都开了,一根一根的,像是龙须,张牙舞爪的恣意释放着。
在一处弯弯的山道上,两个穿着锦缎,腰悬佩剑的少年,头插茱萸,一步一步的往那山顶爬去。
那山里头的猎户正在一旁歇脚,笑道:“小郎君,这山中有恶虎,你们莫再上山了。”
其中那个稍稍年幼的小公子说着一口晋阳话,嘲道:“你莫诓我,这山我来了多次,哪里就有猛虎了。就算有猛虎,也要他从小爷的胯下过。这九九重阳,不登高望远,赏菊饮酒,岂不无趣?”
那猎户摇了摇头,“那小郎君小心些,别让那猛虎咬烂了袍子,等与你收尸之时,我也好拿去换钱啦!”
小公子一听,不怒反笑,从兜里头舀出了一串钱,往那猎户怀中一扔,“拿去沽酒喝!”
猎户接过,心中大喜,连连道谢,下山去了。
而在他身旁的那个年长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