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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女孩们和大人上街是得不到什么礼物的,她们只好紧盯着好吃的看一会,默默的咽下口水,把头低下去。但是,有我在,就没有她们亏吃的,只要我拿到好吃的,从来都是和她们平分的,哪怕我分不到,我也高兴。女人天生就是要被人宠爱的,我是男人,我有权利给她们幸福。姐姐们都很喜欢我,虽然我不是她们的亲弟弟,她们依然非常爱我。她们会放下手中的功课用很细很长的小木条耐心的编个笼子把我捉的蝈蝈放进去;她们会把好不容易采来的黑莓、海棠花洗干净给我吃(那些都是酸甜可口的美味);她们最绝的一招是把火红的凤仙花和着碱捣碎包在我的指甲上,两天以后我的指甲也变成了凤仙花,整整十瓣,漂亮的过分。

    我小时侯干过一些残忍的事情。比如说把抓住的蜜蜂的翅膀撕掉,再把它放在我的脸上,它在我脸上苦苦的乱寻着出路,软软的爪子划过我的脸颊,触动着我的神经末梢,我被那种舒服的感觉刺激的简直要如醉如痴了。我还会吻它遍布金黄色细毛的胸,感受昆虫体毛的特有的柔软,直到我的唾液把它弄得象落水狗一样,我才会善罢罢休。最后我通常都是把它的脑袋轻轻的拔下来或者干脆把它丢给热爱虫子的鸡,看着鸡把它一口活吞下去。就这样我杀了近几百蜜蜂。你会问,蜜蜂是傻瓜吗?它竟然想不起要蛰你?你说对了,它们就是傻瓜,因为这种金黄色的大蜜蜂根本就没有长刺,而且我知道它们没有生殖的能力,我认为享受不到爱情的滋味的生物会活得很痛苦,所以我要送它们去西天与如来佛祖做伴。

    蚂蚱是一种害虫,因此它将遭受到更严厉的惩罚。我们通常都是把捉住的大蚂蚱的腿全部的除下来,用竹签子穿成一串,洒上酱油烤得通红通红、香喷喷的,然后一口把它们撸到嘴里,于是舌头和鼻子就会享受到清香的肉味了。我们一边嚼着蚂蚱大腿,一边把那些没有一条腿的还活着的废物扔到火里去当燃料。现在想起来觉得很好笑,要是蚂蚱会叫的话,可能漫山遍野的都是嗷嗷的惨叫声了,那么多的蚂蚱一起叫,何其壮观呀!

    我还把一只离家出走找新主人的猫狠狠的往墙上摔了7、8次,每次都不等它痉挛的爬起来就把它拣起再摔在墙上,最后看着它一瘸一拐的落荒而逃。它真的很讨厌,它以为它想归顺哪家,那家就会毫不犹豫的把好吃的都奉献给它。它也不想想它是什么东西,它的毛色也不好看,动作也不讨人喜欢,有什么资格过无忧无虑的生活?摔死它也不多。

    还有一只偷小鸡的大黑猫,让我们泼上汽油给火(活)葬了。我还记得那根非象它的火柴在空中静静地划了一道很没的弧线,”呼”的落在了猫的身上,黑猫绝望而求饶的大声嗥叫着,但这又有什么用哪?它绿莹莹的大眼睛里透出极度的无奈与悲伤,渐渐的,那对大眼睛里不再有表情了,取而代之的是一对烤熟了的焦糊的肉球。我站着,看着。有一个哥哥用袖子轻轻擦着我的脸,我后退了一步,发现他的袖子已经湿了一大片,那是我的眼泪吗?原来我不知道,我已经哭了。我那天地依次没有玩到晚上12:00就回家了。

    这之后,我们又把一个被抛弃冻死的几个月大的死孩子给解剖了。为了显示我的勇敢,我拿起刀第一个把他的肚皮给豁开了,这个小孩子已经死了很久了,所以没有一滴血沾在我的刀上。其实肚子里也没有什么,无非是和其他动物一样的心、肝、肺、脾、肾,比死猪的内脏小多了。以为他也算一个人,所以我们没有把他身首异处,而是挖了一个坑把他给埋了,还烧了几张纸以示悲哀。

    我小时候很疯狂。我敢到春天的覆着几厘米的冰的湖面上去走,虽然我不会游泳,但是我还是走到了湖的中心抓断冰下黑脊背的小鱼,当我弯下腰的时候,我听见了冰在我的脚下喀嚓喀嚓的裂,我一点也不在意,当天就抓了十来条鱼。我家的后院是学校的矮矮的围墙,那是我们上学的第二道门,我经常坐在墙上看湖面或它上面的血红的夕阳,往往一坐就是几个小时,一动不动。

    我干过最爽的一件事情就是有一天,谁也不在家,我独自一个人在院子里玩,那时我只有7、8岁。有一个盯了我很久的陌生人走了过来说:”小朋友,你一个人玩寂不寂寞呀?你跟叔叔走吧,叔叔给你好吃的巧克力。”巧克力我最爱吃了,我就问:”哪有巧克力呀?”他掏出一块巧克力递给我,我刚要接,他一缩手把巧克力举了起来,说:”你跟叔叔走,叔叔就给你?”我心里很好笑,我知道他可能是人贩子,他以为我是那种弱智的小孩子了,他不知道,我要聪明的多,我装着很馋的样子看着巧克力,我说:”叔叔你进来吧,我和你走。”他很高兴,以为又可以顺手偷一些东西了。我打开了门,他进来了,摸摸我的脸要抱我走,我狡猾的往后一退说:”叔叔,你是客人,进屋坐吧。”说着我领着他向我家关狼狗的屋子走去了,他高兴的在后面跟着。到了房门口,我回头冲他笑了笑,一下拉开了门,早已经在里面耸着毛等着的狼狗夹着风的扑了出来,一下把没有任何提防的陌生人按倒,狂野的撕咬起来,我家的狗也很狡猾,它不是咬住人不放的,而是一口接一口的咬,那个人惨叫着,我却哈哈大笑起来,我没有打算制止狗,我看着它近似发泄的咬着、撕着,我打心里面觉得快乐,血流了一地,那个人也快被撕成破布了,我很纳闷他为什么还不死。就在这时候爸爸下班了,他看见这种情形急忙叫住了狗,我把情况都说了,那个倒霉的陌生人被扭送到公安局里了,后来听说他是一个惯犯,以盗卖人口为生。我不觉得有什么,就算他是好人,我看着他挨咬,我心里面也一样的舒服。当天,妈妈就感激的买了一只烧鸡奖赏给了我家的大狼狗,我又给他几块腊肉,我真的太爱太爱它了。

    夏天的时候我会到湖里去捞菱角,当你拉起一串长长的菱角藤时,会发现上面都是大大小小伸头探脑的蚂蝗,它们在等着天上掉下人血来,我把菱角藤扔在岸上,蚂蝗爬不会去,只有等着晒死,晒死是比较幸福的事情,不幸的是被我用小木棍夹下来,用放大镜聚来太阳光一寸一寸的烤焦了。你知道吗,烧尸体的味道也不是那么难闻得不得了的。

    还有一件事情我也很喜欢干,我家旁边的人工湖的两岸原来是旧社会枪毙人的地方,那里有许多坟头,我相信湖的岸边浸满了冤魂。我经常半夜和哥哥们去那里玩,在湖岸边看鬼火。鬼火是绿荧荧的,会滚动,起初很微弱,但后来会越聚越大,忽的一下又消失得无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