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晚上开心吗?”
“开心。”她略显兴奋地跟他说了画展的事,去江边看烟花,还有唱歌,拍照,和一群人狂欢。她没有意识到,自己避开了陶斯淼,却连着说了好几个王磊。她甚至没有注意到唐颂略显不耐的脸色。
以至于两人到了十楼,唐颂只发出两个语气词,而后像平常一样的互道晚安。
“唐颂,你今天……心情不好?”进屋前,她还是问了一句。
“没有,我只是有点累了。”他头也没回地进了1052,又说,“你早点休息。”
甘棠忽然就很委屈,但她找不到原因——因为她既不知道他为了什么而匆忙赶回来,也不明白他为什么会是这样的态度。
而当她在之后的某一天和唐颂讨论起今天晚上的事,她后悔得要把后槽牙给咬断。特别是听到他说他准备了一大堆肉麻的话作为她的新年礼物时,她带着侥幸心理地问他:“如果我当时不那么冷冰冰的,而是抱你亲你,你还会生气吗?”
“会。”
“为什么?”她不解。
“因为这是为数不多的可以吃醋的机会。”唐颂漫不经心地答。
但事实上,他当时可做不到这么云淡风轻。
毕竟他一门心思跑回来,不是为了看她和别的男人亲热的,当然,说亲热可能有点过分,只是当他匆匆赶回来,却发现她并不在家,而之前做的很多假设,比如她在家里看电视,听音乐或者早就已经睡下等等都落了空,说实话,他有点疑惑,更多的是担心。而当他确定诗咏和嘉侑在看双人午夜场电影时,他又告诉自己有很多种可能,比如她和同事出去聚会,甚至是还在加班。
他一而再再而三地打她电话,提示却是一直关机。
他重新下楼,想拼拼运气看能不能等她回来,结果没过几分钟,就等来一辆陌生的车,他想见的人从副驾驶座上下来,笑容满面。而在车子调头的那一刻,他看见了开车的男人,是那个只见过几次面的,对她有特别意义的王磊。
所以,这些积累起来的情绪一下子堵在胸口,他没有在短时间里处理完毕的经验。
回到屋子里,他对自己的吝啬无可奈何。
而他也不知道,此时此刻,对面的1051里,甘棠的情绪正在陷入低谷。
洗完澡出来,她才发现手机一直关着。她擦着头发,把那个发箍放进抽屉,却在看见里面那个精巧的木雕时愣了一愣。
这是几个月前诗咏送给她的,她本来放在床头,却因为有次起床太急把它打到了地上,有点心疼,所以放进了抽屉。
诗咏当时说的什么?姻缘?她伸手在这只小猫的鼻尖上碰了碰,就着灯光,歪头看它的胡须和眼睛。她很奇怪,自己怕狗怕成那个样子,却对猫有种天然的亲近感。
人的喜恶大多是说不准的,也很难控制。她小时候曾用蹩脚的方式催眠自己,念叨着叽里咕噜的咒语,蒙上眼睛,尝试着去摸邻居家的小狗,她伸出手去,还隔着好几公分,那小狗忽然舔了舔她的掌心,吓得她立刻缩回母亲的怀里,嚎啕大哭起来。
后来父亲跟母亲说不用勉强孩子,不喜欢就不喜欢,母亲也再没让她尝试。她那时虽然小,但也知晓事理,为自己的丢人的反应懊恼了几天,准备跟母亲道歉时,母亲安慰她说每个人都有怕的东西,有大有小,有多有少,不用放在心上。
但从那次以后,母亲再也没提过在家里养狗的念头。
甘棠长大才理解,把喜欢的念头藏在心里也是不容易的,母亲体谅她,一藏就是十几年。直到她上了大学,父亲才提起养狗的事,只是母亲却打了退堂鼓,说年纪大懒得养了。而甘棠也是直到那时才真正体会到了母亲的遗憾。
如果喜欢也有保质期,所有人都希望它能长一点。但往往,喜欢会越来越淡,而与之相反的不喜欢,却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越来越根深蒂固。
想得出神,她忽然打了个喷嚏,于是懒洋洋地去客厅喝了杯热水。明天放假半天,她看着墙上的挂钟,毫无睡意。
其实她只需要穿上鞋出去,敲开对面的门,说一句她见到他很高兴,或者是她很想他,刚才的冷淡只是因为惊喜而不知所措。这个夜晚就不会这么难熬。
可是她最终还是回到了卧室。
做朋友五年,当情侣五天。
在如何跟他相处这件事上,她的经验还是为零。
。
第二天早上,甘棠犹豫了很久,还是去敲了唐颂的门。然而天公不作美,她的询问和解释都落了空。
因为此时此刻的唐颂正坐在去北城的飞机上。
唐颂靠在座椅上,毫无睡意。他一想到甘棠戴着卡通发箍的样子,胸口就有些发堵。
他知道自己吃醋了,而且是飞醋。这让他特意赶回来的举动多少显得有些滑稽。只不过。他又很快释然,毕竟他回来是为了见她,至于跨年……算了,就当是个遗憾,以后用来警醒自己别再犯类似的错误。
抵达北城后,他在机场外面看见了何辉。
何辉大他五岁,目前是业界知名的艺术评论家。唐颂和他相熟是因为他是恩师何恕清的侄子。何辉写的评论大多言辞犀利,早些年被批为哗众取宠,实则空而无物,但自从在文艺风象上开了专栏,舆论便又改弦易辙,随即多家媒体盛赞他文风独特,敢想敢言,将其奉为文艺界的风向标。据说之前被他批评过的一些画家想要让他撤回某些过激的言论,他的态度很明确,说那是泼出去的洗脚水,不想收也收不回。
何恕清对他的行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唐颂却笑他竟然承认自己的文字和洗脚水一样又脏又臭,何辉一听,也没生气,只说自己逻辑太差,祸从口出。
但事实上,何辉在生活中的性格和他笔下文字的风格截然相反。在唐颂眼里,他很是谦逊温和,待人接物都透着儒雅的气度。
唐颂第一次和他见面还是在四年前,那时他费了大功夫才劝动何恕清给他一个求学的机会,一有空就去美院蹭课。何恕清嘴硬心软,虽然嘴上不饶人,但暗地里还是帮了唐颂不少忙,唐颂有了第一幅满意的作品时,何恕清让他和何辉见了一次面。
当时两个人都不认识对方,但好在何辉对他的画很喜欢,一来二去,两个人成为了朋友,交情不深,但浅淡如水并非不是件好事。之后何辉写过几篇文章,业内对他笔下这个不知名的画家也渐渐有了兴趣,之后在国际展上的成名之作,他更是帮着推波助澜了一把。
用何恕清的话说,千里马遇伯乐是件大喜事。而唐颂对何辉,自然也是带着感激的。
何辉目前就住在北城,所以这回多少有点东道主的意思。要不是唐颂坚持要住酒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