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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是他的位置上,却没了任何人影。

    “怎么回事,让他跑了吗?”小三气急,他话音刚落,天地摇晃得更加厉害。我听到空地之上的那座被三味真火烘烤赤红的三足鼎发出一声清脆的响声,一道数寸的裂纹由鼎底纵向贯穿,几乎将三足鼎劈成两半。令我们动容的是,从裂纹及鼎口处,不断猛烈地溢出无数发着幽光的东西。

    “这些……是什么?”有人问道。

    “万千孤魂。”乡长说。

    我们呆呆地望着,就像在看一场缤纷绚烂的烟花,那些流泻出夺目光华的魂魄,将昏暗的苍穹点缀得近乎玄幻绮丽,灿烂蔓延。如果阿飘正在的话,以她烂漫的少女情怀,大概会立即闭眼许个心愿吧,因这漫天飞驰而过的灵魂,美丽犹如流星。

    “奇怪,”大大突然发问,“这些孤魂野鬼不是该往生轮回去的么,为何从三足鼎脱身出来后,散落各地了?”

    “肉体与灵魂被强行分离,这些魂魄会找到自己的肉身;但若是肉身已亡,才则投往地府。”乡长这样解释。我们低头看时,果然,有大半的灵魂径直窜入地底,瞬间消失。

    “这样说来,石门县那些惨死的生灵都得救了吗?”得到乡长的肯定以后,我想起失踪的白茗,以及他体内残存的琉璃的意识,此时只觉一股莫名的伤感涌上心房。既是肉身已亡,她就不可能再复活了。那么,那一魂一魄如今何去何从呢?

    “咦?”听闻小三一声惊疑,我们回头看他,只见他负身在后的卷轴微微地颤抖着,同时有两缕魂魄缠绕不去。我顿时明白,脱口道:“琉璃魂魄被照妖镜所吸,如今纳入卷轴,这一魂一魄恐怕要与其相聚方可往生。”

    小三听我这么一说,沉吟片刻,取出卷轴,那卷轴自行开启。只听小三默念咒语,俄顷,一缕幽魂从卷轴中飘出。几乎是同一时刻,那一魂一魄被吸附其中,幽魂落地之时,一个窈窕的女子便成了形。我没有细看就认出这人是谁,情不自禁地呼出琉璃的名字。这女子在动荡中稳稳地站着,她抬眼看我,眉眼柔和,唇角噙着微微的笑。不一会儿,她俯身朝我们盈盈一拜:“多谢各位。”话毕,连一句道别的话也无,竟随风去了,并不入地府。这瞬间的事原本没有令人注意,可回过神来,我却觉得不对。

    “她的肉身早就腐烂,灵魂已没了归宿,她要去哪?”

    可这个问题,连乡长也迟迟不能回答我。

    ☆、第六十回  尾声

    2013年初,我趴在寝室的床上,边和舍友说笑,边码出了《梦寻仙》的第一回内容。半年后,我在朋友们的鼓励下将一部分内容发表在本站及多玩论坛,持续了不到五个月的时间,停更,故事戛然而止。我对这个故事的构思没有大纲,本身又不是一个专业的写手,全凭并不丰富的想象力支撑着写到十多万字。而今,时隔七个多月,我回来将此遗憾补缺,但不再续更,只为给自己,和曾喜欢过它的为数不多的朋友一个简单的交代。

    这个故事在最初的设定里,是不该这么早结束的,第六十回里,我要写的也绝不是这篇结语。但,故事一切的缘,一直非游戏本身,而是游戏里的人。没有他们,自然也就没有了故事,此是我决定弃文的第一大理由。

    而第二大理由,则关乎我自己,经历过一场人情世故,渐渐对生活迷茫了起来,对于写文这件事,我不知是否该坚持下去。从中学时代就试过笔,一直到大学,一无所成。但我清楚知道,每一次写故事,我总是兴奋异常,不为别的,就算许多人嗤之以鼻。正如人的初恋,你永远无法说清心中的那种喜欢,即便说出来了,亦是词不达意。这种懵懂多年以后依然存在,我的文笔还是进步不了的生涩坚硬,缺少感情。故事中的主人公们,我曾一度将之视为人生的幸运,也以为这个故事该一直写下去,直到打完最后一只boss,一起回家。现实里,他们也如是说过,只是他们没有像我一样,完整地设想过整个故事,连结局都不曾完美想象过,因此他们离开的时候,毫无留恋。这个故事是我虚构的,本该由我好好完结,但情已至,缘已了,我不想勉强自己坚持下去,尽管我有多么舍不得。我所经历过的那场人情,至今我还无法接受,许多人告诉我,这就是现实啊,本该如此。但是,因为现实,就本该如此了吗?我不明白,但我乖乖接受了。因我好歹坚持过,只奈何力量微薄,斗不过自己、斗不过这芸芸众生。

    人生之事多考虑值不值得,而值不值又显现在对比之下,就算是值得的,比了下去,也就不值得了。我生来不爱比较,喜欢便是值得,不喜便是不值。可我不敢真的这样说,因为我凭不了什么,我什么都没有。也许来日,有朝一天,我可以鼓足勇气做自己爱做的事,得自己想要的东西。

    愿此生不留遗憾,愿自己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