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才谁踹的我车?!”态度嚣张狂狷,好像谁承认他当场就能给人毙了一样。
一时震慑住众人,然而有人勇敢地指出:“你开j国车就是犯贱!是j国奴!我们有血性的人看了都受不了!”人群骚动纷纷表示确实如此。
李振建并不服软大吼:“麻痹的你算老几?!看别人开好车你开不上各种羡慕嫉妒恨吧!鸡掰穷鬼还在这腆着脸说车的事,你认识车吗?会开车吗?!你倒是想买买得起吗?!暂住证办了吗?!吃饱了撑的!”
他这番话激起众怒,在这样一个声势浩大的日子里,群众的某种情绪一旦被点燃轻易是无法被浇灭的,何况是被一个开着百万j国跑车的富二代浇灭——事实上这更激起了他们在之前平常的生活中被压抑的某种仇富的心理。
人群开始向他聚拢,摩拳擦掌地要揍他,他大喊:“我看谁敢动我!我爸是xx,我舅舅是oo,你们谁敢跟我撒野我弄死你们都不用偿命!”
若是在平时他大概会因为他爸爸他舅舅等等亲戚而获得额外的原谅和尊重,然而在这样一个特殊的日子里他不提还好,一提起来群情更加激昂。
不止一个人开始对着车踢踹,有的人还跳到车上,李振建扑上去扯着那人的脚把他拽下来,拽了个跟头,但是随即更多的人扑上来一起揍他,围着他踢踹,嘴里骂他汉j卖国贼,有几个b钱买j车不买国产的,j国奴,为富不仁。
更有人不知从哪里找来砖头,一下子砸过去,玻璃碎得像失恋的心一样。
躲在车里装聋作哑的郑茗吓得连滚带爬爬出来,随即也被围殴,但是他抱住头,一声不吭,不敢反抗,不像李振建一边挨揍一边还反抗,嘴里还骂:“我记住你们了!过了今天我一个个弄死你们!”他一个劲地威胁施暴者。
越来越多的游行者发现这里有骚动,后面的人也许不知道这里面还有打人的事,就听说有人在砸j国车,搞行为艺术了,于是都很赞同,想到前面来帮把手。
人越聚越多,郑茗从无数人的下身好容易爬了出来,鼻青脸肿的也顾不上自己的同伴撒腿就跑,躲到一个远离主干道的无人角落才敢掏出手机哆哆嗦嗦地打电话,却不是报警而是打给自己爹:“爸爸,我在路上遇到坏人围攻,你派人来救我!”
本来布控在街道两边的警察发现状况开始向上级汇报增援,出于安全的考虑在场的几位却只是袖手在一定距离外看着,并没有出手制止的打算。
几分钟后陆续有警察到达,半小时后警察的数目相当可观了,事件得到控制,人群才渐渐散去。混乱的现场一地狼藉,周围百米内的j国牌子车都受到了不同程度的损毁,然而最严重的还是那辆原本很扎眼的崭新gtr,整个车身被掀翻,如翻了盖的王八一样失去了一切行动能力,而不远处的地方躺着一个赤裸着上身伤痕累累的青年。
警察上去检查发现他已经断了气,可是也就只是觉得他只是意外倒霉而已——直到他们知道这个死去的年轻人的父亲和舅舅的身份,阿sir们才惶恐了……
第38章
梅宝有点不想在夜店做了,她怕再见到廖忠平,虽然那天晚上之后他就再也没有出现。
可是不做的事情已经想过很多遍了,她却无法下定决心,最重要的一个原因就是钱。
她过了很久颠沛流离的生活,手头一直很紧,现在好容易收入稍微稳定下来,一个月好一好差不多一万的进账,攒上一段时间就会相当可观,如果再从医生那里接到什么挣钱的活,说不定手术的费用就够了,到那时……只要手术一结束,她一定要远走高飞,远离这一切!
所以现在仍旧不是时候,她沮丧地想。
但是也不是说完全没有好事发生——俱乐部的老板在正好和b市某个娱乐公司搞了个交流演出的活动,从店里抽调几个人去b做为期一个月的表演,工钱加倍,还有差旅费。老板的意思是想让梅宝参加这个交流活动。
他对梅宝还是很赏识的,觉得她钢管舞进步神速,技术上有无限可挖掘的潜力,如果可能打算捧的;私下里也因为从前莎莎的事他利用过她,暗自愧疚,故而提了她的名。
梅宝听到出差地是b市,略微犹豫,然而转念想想即使不能彻底离开也可以趁这个机会出去散散心,何况还是个美差,于是欣然接受。
火车到达b市,梅宝举目四望,觉得这真是座陌生的城市的,谁能相信她竟是在此地出生并一直待到十多岁的呢?
其实说起来,她到底是否在此地出生不可考,她印象里就没有父母的概念,有意识的时候已经在孤儿院了,活动范围也仅限于那附近的一小块区域,她对这个城市没有感情,也没有避忌,既来之则安之。
b市最近发生了些骚动,市面上风声鹤唳草木皆兵,阿sir们差的严,然而却没有影响到本地最大一间夜店的生意,这里仍旧是愈夜愈疯狂,梅宝她们就在这里表演。
所谓原来的和尚好念经,原来的舞女也引起了一些肉食动物新的猎艳之旅,梅宝的同事纷纷下海捞金,今天下来就赚了个钵满盆满。就只一个梅宝只卖艺不卖身,简直成了异类。
也不是没有人对梅宝表现出浓厚的兴趣,实际上她在众舞女中也算是翘楚,不管是自己条件还是舞技水准都很高,但是接触下来就知道她为人冷艳,对于调情不苟言笑,很难亲近。
也不是这些客人多么有素质涵养才忍住不出手,而是在b市赫赫有名的郑爷地面上他们不敢造次。何况种种迹象表明郑爷似乎对这个舞女有点意思,说不定想留下这一个做禁脔,谁好同他老人家嘴里抢肉吃?
郑爷正是这家娱乐公司的名誉董事,他年纪上六旬,看上去很有几分老做派,举手投足沉稳儒雅,手腕上挂一串佛珠,同下面的人倒还客客气气,但是没人觉得他因此就是个良善之辈。
这家店不过是他众多产业中的一处,自有专业经理人打理,他平时是不怎么来这里坐的,然而偶尔的一次见到梅宝她们几个新来跑场子的之后就连续几晚过来捧场。
经理揣摩他的心思试着和梅宝她们的经纪人商量,可不可以做做梅宝的工作陪陪郑爷,难得他老人家有这个雅兴。
带梅宝过来的经纪人是老板的得力干将,这个事立刻又打电话请示了老板。老板自然是听说过郑爷在b市的江湖地位的,觉得这个事有点棘手,就指使经纪人态度婉转点问问梅宝的意思,如果她同意就帮着吆喝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