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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脚腕,我偶尔会用这个姿势把他抱在怀里操,他真的好瘦小,骨架子很轻,覆着一层薄薄的皮肉,就像一只精致的纸糊风筝。

    “姐姐,”我犹豫片刻后还是问了,“你和徐星元是怎么回事?”

    “怎么突然提到他。”

    “问问而已,姐姐你说什么我都信。”

    “这样啊,”他转过身,面对面地坐在我大腿上,这下倒好,他用屁股把我校裤上的鞋印都给擦干净了,我拍了一下他的小圆屁股,让他别乱蹭,他笑眯眯地说要测试测试我。

    “我杀过人。”

    他突然声音低了下来,唇角却还带着甜美的笑,我瞬间感到脖子一凉,仿佛有虫子掉进衣服里。

    “……你他妈骗鬼啊!”我声音有点颤。

    “哎呀呀,真被我吓到啦?”他伸手捏了捏我的脸,又恢复平时带着勾的、尾音微微上扬的语气,“好吧不吓你了,我和阿徐的事都过去了,你想听什么,我说给你听。”

    天,他居然叫徐星元“阿徐”,这比李泽宇的“徐队”还要恶心一百八十个徐星元,我他妈管不了李泽宇,还管不了林追吗,我立刻就往他的屁股上一个狠拧,不许叫徐狗逼叫得这么亲热,以后都跟我一起叫他徐狗逼!林追虽然瘦,但偏偏胸和屁股肉感十足,天生就适合被揉`捏,他被我拧得直摇屁股,不知是真想躲还是欲拒还迎。

    “别拧我啦,疼。”

    “那你说你和徐狗逼怎么回事,你们是不是曾经联手仙人跳我?”

    “什么仙人跳?”

    “手表。”我冷冷地提醒他。

    “手表不是你自愿给我的吗?”

    对哦……算了不管了,我继续下一个问题,我问他你和徐星元谈多久了,他歪着头,黑溜溜的眼珠子骨碌转了两圈,说两年吧。我掐指一算,岂不是他们高一就搞上了,我又不合时宜地冒出那个古怪的念头:如果我和林追一样年纪,与他坐同桌,跟他一起在生物课上抠课本里的肌肉女,让他给我在课后讲物理题,我们跑天台上肆无忌惮地做`爱……那就是另一个故事了,或许这是徐星元和林追的故事,但我强行把徐星元的脑袋换成我自己的,在美妙的臆想中完成了这些虚构的浪漫。

    “不瞒你说,我曾经很喜欢他,”他把曾经两字咬得很重,即便如此,我听着依然十分刺耳,“他也很喜欢我,但他后来不相信我了,所以我们就分手啦。”

    “什么叫不相信你了?”

    “就是不相信我说的话呗。”

    车经过烧腊店时,他说要吃烧腊,于是我们就停车下去吃烧腊,继续刚才的话题。他把手缩在校服袖子里,放在餐桌上,簌簌地摩擦着单薄的合纤织物,我将手掌朝上摊开,也放在餐桌上,向他示意,他不解地看我,我也不解:

    “你不是手冷吗?帮你焐啊。”

    “啊……”他明显一愣,笑着摇摇头,“没有,我只是习惯而已,你看,我手是暖的。”

    他把手覆在我的手心里,的确是热的,毕竟在车里吹了那么久的暖气,我发现他的手比我还小了一个指节,忍不住得意地掂了掂他的小手,姐姐你的手好小。他说是因为我的手掌太大啦,然后就把手缩回去了,说亲密的人不能比手掌大小,会反目成仇,我们这里有这个迷信的说法,可我与老哥从小比到大,老哥不也还是这么疼我。

    “那你为什么要勾`引我?”

    “我哪有勾`引你,”他捶了一下我仍然摊开的掌心,力道很轻,“你如果不喜欢,完全可以推开我,我哪里打得过你?”

    “那,你和徐星元分手是不是因为我?”

    说实话,我一点都没有因为破坏他人感情而产生罪恶感,如果他点头,我甚至会因此产生病态的快意,我既得到了林追,又让徐星元难受,一箭双雕,简直美滋滋。

    结果他斩钉截铁地说不是,我一听整个人都萎了,他挠挠我的手心安抚我,你别不高兴,我实话实说而已,因为他不相信我,所以我就跑了。啊,凭什么徐星元不相信他,他只是跑了,而我不相信他,他就会死掉?

    我们点的烧腊饭上来了,林追的那份有两颗卤蛋。他似乎很爱吃卤蛋,写错题罚自己不吃卤蛋,吃东西的时候也是能加卤蛋都要加,我以前都没注意,我决定作为挑食的回礼,以后把自己的卤蛋用筷子叉给他吃,他摇摇头,把那颗卤蛋又叉回我碗里,我不依不挠地又叉给他,他低头看着千疮百孔的卤蛋,语气里满是无可奈何:

    “小屁孩,自己留着吃吧,你真不吃的再给我。”

    “我不吃卤蛋。”

    “装什么装,”他一下下踢着我的小腿,“吃不完这么多,自己吃。”

    我哦了一声,夹住他狂踹我的腿,问他为什么如果我不信他,他就会死掉。

    “如果弟弟不相信姐姐,姐姐就会死掉。”

    他把卤蛋恶狠狠地咬了一大口,在嘴里咀嚼起来,无端带了种能把人生吞活剥的力道,我忍不住盯着他看,直到他冲我笑笑,催促我快点吃。

    最近老哥洗心革面调整作息,每天都会让我给他打包晚餐回去,我家有室内电话,铃声特别大,又刺耳,跟火灾警报似的哔哔哔,已经很多年没用了,为了叫我哥起床,我都给他打室内电话,这样他才起得来。我和我哥同款起床气,区别在于他可以边气边起床,我是气着气着又睡过去了。

    今天我给老哥打室内电话,他没接,我就使唤林追去叫老哥起床,他说他没去过老哥那楼,不知道老哥住哪间,唉,真麻烦,我只能亲自出马,顺便带林追去见识见识老哥那一屋子的奖杯。

    我家每层楼的房间结构都差不多,只是摆设不同导致风格差异大,我带着他进了老哥的房间,老哥不在,所以房间里没开灯,黑漆漆的一片,我开了灯,林追立刻发出一声惊呼,跑到那两个摆满奖杯的玻璃柜前,露出难以置信的表情:

    “这些都是你哥得的奖?”

    “难不成是我得的吗?”

    “哇——”

    他眼里不加掩饰的崇拜,令我有一瞬间感到极不舒服,又立刻唾弃自己的神经质。这是人之常情,老哥确实值得崇拜,我也崇拜他。林追在老哥的房间里绕了一圈,没有他当初看我房间那样一惊一乍,的确老哥爱好比较特别,他收集黑胶唱片,游戏王卡片,还有一些不知道是什么文字的手稿,反正我对这方面一窍不通。林追逛完了,哒哒哒跑出房间,说要去拿拍立得拍下来,他觉得老哥好酷。

    我让他去了,我倒在老哥的床里玩手机。过了一会我听到客厅响起一声短促的尖叫,是林追的,只有他能发出这样稀奇古怪的声音。我赶紧从床上弹起来,跑出去一看,老哥赤身裸`体地站在客厅,浑身湿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