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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书翰脚一震,地面顿时如水波一样,所有白骨手纷纷破碎,黑雾一下子散开了,他刚露出得意之色,王启年手中已出现一杆枪,哈迪尔之枪,黑色流光在枪表面流走不停,看着他,脸上露出嘲笑,一甩手,枪已出手,锁定约书翰。
轰的一声巨响,地动山摇,面前出现了一个大坑,约书翰身上的衣服破破烂烂,嘴角溢出了鲜血,站在大坑之中,他居然没有死,手中剑已破损,剑上光华顿失。
安德莉亚和阿尔弗雷德听到巨大的爆炸声,安德莉亚一转马头,被阿尔弗雷德一把拦住:“不要过去,你过去只会添乱,听王先生的话,到集合地点等他。“
阿尔弗雷德却忍不住往那边一看,在夜色中,人影绰约,火光飘忽,隐隐似看到王启年似乎站立在那里,手中剑绽发着光华,心中放下心来,安德莉亚也看到,才回转马头,向着集合地点而去。
约书翰的脸色终于变了,他才进阶大骑士,本以为凭借自己的武勇,能在最后关头挽回败局,士兵发生营啸怕什么,就他一个人,已足够挡住今晚偷袭的人,说不定能转败为胜。谁知居然被王启年一击之下,身边出现这么大的一个坑,要不是剑气护体,早就连影子都不见了。
约书翰一纵身,发现自己勉强从坑中上来,就算骑士也是轻而异举,但他却很勉强。王启年看他出来,举起手中剑,他也举起手中剑,眼睛之中透过一股惨烈的从容:“来吧!”
王启年看着他,目光之中露出一丝赞赏,将剑纷纷平胸举起,神情肃穆,缓缓地说:“你很了不起,可惜我不希望有你这样的敌人,我来送你最后一程。”
约书翰已身重伤,浑身如裂,也缓缓举起大剑,剑上又一次绽放出光华,像生命在燃烧,这是他最后的一击。
王启年身形一动,手中剑光大亮,整个人化作一道光虹,向前扑去,约书翰却没有移动位置,将手中剑迎着光虹而上,他不得不节省体力,以便全部用于那一剑,在最后一瞬间,整个人绽放出璀璨的光华,手中剑更是璀璨夺目。
这是他生命中最后一剑,却不能对王启年有伤害,王启年光虹一敛,已破入他的的身体,剑气爆发,光华一下子黯淡下去,王启年抽剑,他并没有倒下,只是失去了生命。
王启年叹了口气,向他的尸身鞠了一躬,回身看了一下战场,战场之中,已是彻底散了,士兵们哭喊着,纷纷四散逃命,而自己所带的人,已经杀入人多的地方,到处是尸体,但绝大多数都是敌方的士兵,眼前已经没有人,估计再有一会,他们就会到集合地。
王启年回过身,头也不回走了,他走的方向却不是集合地点。
安德莉亚还有歌特等人已在集合地点,人回来的差不多了,这次夜袭敌营,战果非常辉煌,一千五百多的敌军,几乎一触就溃,敌人不知道他们来了多少人,更多是互相践踏而形成的营啸,大势一成,败局已定,他们只是穿过了敌营,他们记住王启年的话,以最快速度杀穿过去,其余的不用问。
王启年知道在十几里外,还有一支敌军,人数虽然少于诺曼底伯爵,但王启年知道对方更难啃,因为他们的将领是波拿巴,戒备森严。
安德莉亚刚到集合地点不久,火把冲天,向几条火龙一样急奔而来,即使这样,依然前后军之间,形成一定的阵势,整整齐齐,远远的望去,就知道不可轻侮,在他们的后方,罗宾见此,也命令全军进发,打出了火把,相隔数里,一般情况下,他们不会进行夜战,罗宾自听到爆炸声,心中已明白,应该是王启年他们的手脚,但他们只有区区二百人,故此他干脆也亮出了狰狞的面貌,压迫波拿巴不能救援诺曼底伯爵。
波拿巴的军队进退有度,在数里外通过,并没有理会安德莉亚他们,他现在任务不是战斗,而是全军以退。
到了诺曼底伯爵残破的营寨,波拿巴叹了一口气,他在爆炸声一起时,已知道诺曼底遇袭,但他不能全力相救,因为他知道罗宾肯定在某处藏着,正等待时机,随时给他以致命的一击,他整理好队伍,以确保就是在偷袭情况下也能反击,为此他丢弃了所在的炮,果然,身后也亮起了火把。
他望了一问身后的火把:“不要理他们,全军赶往诺曼底伯爵的营寨!”
在他们赶到之时,营寨中依然有火光,不过已是寂静无声,波拿巴看到尸横遍地,这个结局在他的意料之中,他和士兵们脸色阴沉,放眼望去,隐约之间,有个高大的身影矗立着,难道还有人活着。
他纵马向前,身边骑士也一拥而上,在火把的映照下,他和骑士们叫了起来:“约书翰!”
但没有回答,一个骑士上前,过了一会,说:“约书翰已经战亡!”
波拿巴下了马,摘下铠甲的头盔,深深一躬,骑士们也纷纷下马,向他表示敬意。
“带上他的尸身,我们走!”波拿巴冷声地说到。
安德莉亚焦急等待,一个士兵骑马过来,行了一个军礼,把一封信交给了她,她满疑惑的打开,借助火把,一看之下,脸色煞白:“不行!他怎么能不负责任得一走了之。”
身边骑士已全部到位,这一战亡二十八人,伤十五人,一百多名骑士,虽然全部是扈从骑士和低阶骑士,但在王启年的带领下,取得令人震惊的战果,可以说,这一次诺曼底伯爵元气大丧,数年内不要想再进攻罗宾。
就在安德莉亚大喊之时,罗宾已带着大队赶了上来,塞西莉亚奇怪看着安德莉亚:“什么事?怎么不见启年先生?”
“他是个大坏蛋,已经偷偷地溜走了。”安德莉亚声音中带着哭腔。
罗宾一怔,随即明白过来,叹了一口气:“我们留不住他,他有自己的追求。”
“我妹妹都不能挽住他的心,下次见到他,一定要他好看!”塞西莉亚咬牙切齿的说。
“不要,姐!”安德莉亚喊了起来。
“傻丫头,你还小,不要多想。”塞西莉亚怜惜地说到。
此时,有骑士递给了罗宾一封信,罗宾一看,却是王启年留下的,信件看完后,叹了一口气,说到:“收兵!”
王启年一路向西,他知道安德莉亚的心思,他是没有任何想法,自从他成了巫妖,男女之间的爱情就与他无关,与其卷入其中,害人害己,不如趁早脱身,让时间平息这一切。
王启年不知道的是,他不仅惹上安德莉亚,还有一个人对他魂牵梦绕,这个人就是缇娜,缇娜自己知道自身的情况,虽对王启年有爱慕之情,却不敢表露。
里昂纳多夫妇十分疼爱这个义女,看到女儿虽然苦练不已,但又心事重重,知道她的心思,对她说:“缇娜,你的心事我们知道。”
“我没有什么心事。”缇娜忙不叠的否认。
“不要否认了,你是否想启年先生?”
“没有,我没有想他。”缇娜面带紧张地说,“义父,不要开玩笑了!他已经走了,我…”
“没有事的,我的女儿,多少人想娶,都不可能,你要是喜欢他,我知道他去了那里,不要怕,我来做主。”
缇娜娇羞地低下头。
王启年十几日来,不断回想起他与约书翰的战斗,约书翰不像拉斐尔,他不过是临阵突破,比起拉斐尔相距不知里许,反而更见其实质,他现在明白了,原来剑意是怎么一回事,虽说不是他自身练出剑意,但也了解得七七八八,剑意是精神力的一种具体体现,给人以精神上无比压力,与练剑者的性格有关。
这等于给他开了一扇窗户,通往更深层次的剑术之路,西方剑术很直接,正因为其直接,杀伤力不可小觑,王启年前世没有接触过剑术,最初的剑术仅仅是从小说中得到,天下武功,唯快不破,现在知道了,对是对的,但人体速度有极限,而真正的剑术,是完全符合人的生理结构,甚至出现看起来,以慢打快的效果,剑不过是人体臂膀的延长。
王启年进入了黑森林地区,等他进入其中,翻越了几道山,才明白过来,自己是无意中闯入黑森林。
这一片地区延绵七百里,山深林密,其中多一种黑针松,人如果无意中进入,十有八九就出不去了,过了黑森林,只有三百多里,就到了海边,一般人都避开黑森林,宁可多花费四五个月的时间绕路,也不愿从黑森林中通过。
但王启年已经进入,因为看到了一匹独角兽,才想起来,这种魔兽与其说魔兽,不如说神兽,据说只有纯洁的处女才能一亲芳泽。
王启年看到独角兽,独角兽也看到了王启年,王启年是一只巫妖,可以说天生与这种生物犯冲,王启年刚要避开,独角兽头顶的独角已经雷光大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