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特种兵爱上豪门千金]
第11节第11章初遇若诗
李志豪看了关于山城好些黑道牛人的资料,其中不乏与他一样出身农村的孩子,一开始在城市里被人鄙视,而最后却崭露头角声名鹊起,“匕首帮”的大哥“疯子”秦当就是个很典型的例子,现在,他站在山城的风口浪尖受人崇拜与尊敬。
他暗暗发誓,无论这个城市有多大,水有多深,藏龙卧虎多少,总有一天,自己也一定会凭着自己的实力出人头地。
出人头地的思想自小就根植在他的心中。
因为他的家是在很偏僻的山村,很穷。父辈把城市描绘得无比美好,让他们无限向往。从他有记忆开始,城市就象是一个传说,是心中的天堂,无数乡人梦寐以求的神仙般的生活,高楼大厦锦衣玉食。
书中自有颜如玉,书中自有黄金屋,去往山城的唯一途径就是考学,他的成绩自小就出类拔萃,因为他是个自强的孩子,很勤奋。也终于,在那天,他以优异的成绩拿到了通往山城的录取通知书,父母喜极而泣,乡人赞不绝口,伙伴门羡慕得眼珠都快掉下来,那可是一次命运的转机啊,谁不说他的前程不可限量?
计划永远赶不上变化,尽管他还是很争气的考上了大学,但四年后他的大学毕业,国家形势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大学已经不再包分配工作,工作也不再是铁饭碗,他走进了靠本事吃饭的时代,但只是口号这么喊着,事实上这还是个靠关系飞黄腾达的时代。
谁有关系比谁有本事更容易找到一条人生的光明大道,很多有关系没本事的人走上了举足轻重的岗位,而很多有本事却没关系的人只能站在路边街角感叹英雄无用武之地。
这时候的他还是很天真,有着很热血的理想一腔的抱负,他参兵了,而且在部队里非常的勤奋,加上他本来体格很好,又有文化,进部队没多久就被选进特种部队,成为一名很多人羡慕的特种兵。
但是,就因为心中的正义,让他管了点闲事得罪了自己的领导,让他一片光明的前途陡然间断裂成了悬崖,他再也走不下去。他永远都不会忘记,自己背着行囊离开部队那时的心情,很崩溃。尽管他安慰自己,会有个美好的明天,但是,更真切的感觉到自己象是一只趴在玻璃上的苍蝇,看前途一片光明,却找不到出口在哪里。
现在,他过上了另外一种生活,一种从前被他所唾弃的生活。
黑社会,是社会的毒瘤啊,混在黑道的人,都是社会的渣滓,但他已经顾不了那么多了,贫穷会将一个人的人格与尊严统统粉碎,让人抬不起头。谁说的,这社会:无论白猫黑猫,能抓老鼠就是好猫啊!笑贫不笑娼啊!
父母亲养育了他这么大,他应该拿什么来回报,他不能一身狼狈一脸落魄的回去,乡人会看不起他,父母都会难过,无论如何,他要让父母安享晚年,要为他们争口气。
他从来都是个有志气的人,从来都很坚强与倔强,不服输,所以,他能与身为公安副局长儿子的颜人杰横目相对。
他要在这个城市里有一番大的作为,都是人,别人行,我为什么不行?他坚信一个真理:是金子总会闪光。
所以,在他空闲的时间,他想多给自己充充电,于是他去了一家较有名设备比较完善的健身中心办了张会员卡,想把体魄锻炼得更为强健,随时为下一秒的战斗而准备。而就这个地方,他遇到了一个女生,这女生影响与改变了他一生的命运。
“梦想”健身中心,李志豪在楼下把车停好,准备上楼的时候,一辆的士就在他身边停下,车门打开,下来两个十八九岁的漂亮女生,他看了眼两人,两人也看了眼他,然后各自往楼上而去。
二楼就是健身中心。
他去换了衣服后就到吊沙袋的地方,两个女生则到了跑步机上。
有些东西说不出很具体的原因,虽然他觉得两个女生都很漂亮,绝对的美女,但是他对其中有个女生却有着一种说不出的心动,在彼此对望的一眼里,他觉得她的眼睛好美,所以,他在打沙袋的时候,总是忍不住偷看那边,而很巧的,那女生也在不经意回头的时候看到了他,目光碰触,他比较礼貌的微笑了一下算是打个招呼,但是对方却给了他个冷脸,对他视而不见的,继续着她的跑步,与另外一个女生说笑聊天,让他觉得很尴尬。
也许她们聊到了他吧,他这样猜测,因为另外一个女生特别有意的转过头看了眼他,然后又与那个女生说着什么。
两个女孩子都还穿得不错,虽然不是身在特有钱的人家,但是至少给人的表面感觉也是出身城。他在看那个女生的开始,对碰过那一眼的开始,他想过,要是自己能娶个这样的女生,多好!
但是,那女生的冷脸,已及他想到的杨洋的离去,让他觉得自己的想法非常的天真,不现实,婚姻一直在讲究门当户对,更甚至说水往低处流,人往高处走,大概,这些比较优越的城里女生是没人愿意与他生活一起的。
杨洋当初与他走到一起,其实更主要的原因还是因为他的人品打动了她,但是,最终还是没逃过无情现实的打击。 现实突然间让他觉得很压抑,很难受,现实如山,往事如潮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