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米八五!”裁判喊。
简丛腿有点麻了,走出场的时候还能感觉到脚底板一阵一阵的。
“木奉。”陆言学从场边冲过来抱了他一下。
简丛第一跳就挺远的了,后面的人都稍微有了点压力。第二个上场的想要助跑,被裁判拦住了,这才搞明白自己跳的是立定跳远。
“丛哥!”简丛还在场边围观,被身后的人死亡一跃,差点砸场上去。这声,不用回头他都知道是公孙博那个孙子。
“我刚问你们班长才知道你在跳远,跳了没?跳了没?”
“跳了。”陆言学笑着说,“第一个,两米八五。”
“丛哥两米八,帅!”公孙博喊了一声,在简丛把他甩出去之前从背上跳下来了。
简丛转身指着他,“狗 r-i的,老子肺都要给你砸出来了。”
公孙博反手拍了一下肩膀,“来,跳,哥接着你。”
“我对象还在这呢,找抽呢你。”简丛攀着陆言学。
陆言学在一边笑。
公孙博瞪了好一会,懒得搭理这两个虐狗的了,他兜里掏出个小本本来,冲着工作人员过去了。
“他是……”陆言学有点吃惊。
“校记者队的,看不出来吧。”简丛笑了,“数百头母驴为何半夜惨叫,小卖部安全套为何屡遭黑手,女生宿舍内裤为何频频失窃,究竟是道德的沦丧还是人性的扭曲!”
陆言学听到公孙博在远处人模狗样地问工作人员:“请问学校今年为何从急行跳远改为立定跳远了?”
“因为前几年的跳远发生了几起摔伤扭伤事故,经校领导批准…”
“走吧。”简丛在陆言学肩膀上拍了一下,“找个地方坐着去。”
作者有话要说:
可能要挂在我以为最不可能挂的科目上了,轻敌了。大家考试还顺利吗?⊙▽⊙
第51章 深陷其中
秋天的阳光很温暖,不刺眼,暖洋洋地照在身上,没来由的让人发懒。
简丛和陆言学坐在运动场旁边的楼梯上,简丛把脚伸直了,露出两个白皙劲瘦的脚脖子,陆言学也顺着把脚伸了过去,两个脚踝摆在了一块。
简丛盯着看了会,忽然道:“哎,我怎么感觉你颜色比我深?”
“有吗,好像差不多。”陆言学也看着比了比,感觉挺幼稚的。
“你说要不要。”简丛说了半句,没后文了。
“嗯?”陆言学扭头看他,“要什么?”
简丛嘴巴张了张,欲言又止,然后又欲盖彰弥似地双手后搭,靠在了第二阶楼梯上,故作轻松地笑道:“没什么,就突然想搞个纹身玩一玩。”
“现在?”陆言学挑了下眉。
“没,无聊,随便想着玩呢。”简丛笑了下,从衣服口袋里摸出根木奉木奉糖来,他低头拆着包装纸,听到了陆言学那边悉悉索索的声音。
他偏了下头看过去,看到了陆言学从裤兜里掏出了两个爱心,纸折的,平摊在两个手掌上。
陆言学转过头来看他,眼睛含笑,“选一个吧。”
说实话,简丛当时down下去的心跳有点超速,被这突如其来的小惊喜搞得就像突然跑了一个百米冲刺一样刺激,他伸出左手,拿了陆言学右手上的那一个。
“真聪明。”陆言学说,“拆开看看吧。”
芒果味的木奉木奉糖味道泛酸,但残留在唇齿间的味道却还是甜的。
舌尖不自觉地把木奉木奉糖推到了一边,简丛颇为小心地拆开了爱心。
然后。
纸张越展越大,印刷体越来越清晰。
简丛看到了看到了一个大大的标题——衡水中学物理模考试题(一)。
陆言学递过一支笔给他,笑笑说:“现在不无聊了吧?”
简丛:“……”他忍辱负重地拿过了笔,用尽毕生的修养和所有的爱意,才以老父亲般慈爱的目光看着陆言学微笑说:“可能这就是爱吧,不然我怎么现在还没有让你横尸当场呢?”
陆言学很是淡定,道:“真爱无时无刻不挂念你的弱势科目,天底下有比刷情侣套题更浪漫的事吗?”说着,他又从另外一个口袋掏出了另外一支笔。
“你他妈还是有备而来?”简丛难以置信地瞪着他,木奉木奉糖都要掉出来了。
“本来是想明天送给你当节日礼物的,现在提前送了,这可是衡水内部密卷,一般人没有的。”陆言学狡黠地眨了下眼,阳光像给淡棕色的长睫毛镀了层金色的光,暖光打下来,连脸颊上一层淡淡的绒毛都显现了出来。
简丛的心脏又不听话地颤了一下。
身为脸盲症俱乐部的资深vip会员,简丛终于开始后知后觉地意识到,陆言学好像是比一般人好看一些了。
“比个赛吧。”简丛盯着陆言学侧颜转了下笔,“比谁先做完一套题。”
“唔,有奖励吗?”陆言学慢条斯理地拆开自己手上的试卷。简丛想了想,猛地靠近陆言学耳根,说了一句话。
陆言学抿了下唇,耳根红了。
简丛退回来,继续笑得人畜无害,问他,“比吗?”
陆言学神色紧绷,点了下头。
这是一场男人间的较量,比的是谁时间更快——好像不太对,总之简丛这条老狗在陆言学按下计时器之后就开启了刷题模式,最后用二十七分钟的时间夺得桂冠。
陆言学用了将近四十分钟才写完一张化学卷子。最后两人交换审核了一下卷面,陆言学脸黑了,他咬牙切齿道:“这个比赛以后规则增加一条,正确率必须保持在70%以上。”
陆神化学保守估计85分以上,简丛物理保守估计45分以上。
简丛丝毫不觉得羞耻,大大咧咧道:“反正这次是我赢了。”
“不以为耻,反以为荣。”陆言学气极反笑,伸手敲了他一下,“三十分钟,把计算题再做一遍。”
木奉木奉糖已经融化到只剩下一根塑料木奉了,简丛用牙齿咬着,没一会就咬成扁平状了。
“垃圾给我,我去扔。”简丛低头重算,陆言学轻轻叹了口气,语气倒不是无奈,更像是宠溺。
就像是香草味的曲奇饼干,香甜不腻。而发现自己对甜食越来越欲罢不能,毫无抵抗力的时候,他们早已深陷其中了。
明天就是十一了,陆言学的一个表哥结婚,比陆言学大了六岁,是小姨的儿子。他这个表哥很酷,大二休学去部队待了四年,回来用一年时间休完了两年的学分,却又在全家都以为他要考研的时候选择了结婚,还是未婚先孕直接闪婚的那种,把小姨气得不轻。
如果要说一个陆言学从小崇拜到大的人,除了老爸,那就是表哥了。
小时候用电杆电鱼塘差点把自己和鱼一块处置了,长大一点了抽烟早恋打架混社会还被砍了两刀差点一命呜呼,最后上高中了才安分一点,可还是个刺头,上学把老师气哭,回家把爸妈气得用鞋底抽。他好像天生长着一根反叛的筋,你们越想不到他要干什么,他就偏偏要干什么。
比如高中,谁都想不到他能考上大学,他却疯了一样考了个市第一,跌碎了所有人的眼镜,去了最高等的学府。
离经叛道。这是外公给表哥的评价。可能每个男孩子内心都有不羁而又放纵的天性,所以表哥不仅是他们这一辈人中最年长的,也是最受他们崇拜的。少年们盲目而又不自知的崇拜。
陆言学答应和老妈一块去看件新衣服,下午一回家就先和老妈出门逛街了。
“原继修也算是你们这一辈里的人才了,我要有这样的儿子,活活得气得早死三年,他那媳妇也是个厉害角色,挺着大肚子就直接敢上门来讨说法了,你小姨要有个心脏病高血压的,非得当场厥过去。”季樊美和陆言学吐槽着他这个非常没有谱的表哥。陆言学默默听着,没有发表自己的意见。
陆言学已经快两三年没看到过表哥了,不过每年过年表哥都会寄一些邮票照片什么的回来,有时候是在南极拍的极光,有时候是刚果拍的黑瘦的小男孩。仿佛也就是象征性地告知一下家里人他今年的行程。
仿佛他真的就是这样酷得飞起。
但陆言学知道,他哥心里藏了一个人。
但是这辈子不可能了。
那个人死了。死在十八岁生日宴后的车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