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她在地府少受苦,难怪当初鬼大佬信誓旦旦地保证让自己每天赚一百万呢。
姜桐已经当面道谢,完成了此行的目的,又摄于鬼大佬浓重的煞气,不敢久留,便对林依焰深深鞠了一躬告辞。
正要走,家里那只刚丢过人的“保洁鬼”却是重新飘了出来,短短几分钟的工夫,陈博已经换下了那条碎花围裙,换成一套笔挺的西装……配格子衬衫。
他风度翩翩地凭空变出一朵玫瑰花来,递到姜桐面前,“自我介绍一下,我叫陈博,是个软件工程师……”
林依焰这才明白过来,陈博那一声尖叫不是因为惊吓,而是见到“同类女性”的欣喜。
奈何,“同类女性”显然对陈博并不感冒,姜桐婉拒了他的玫瑰花,飘然而去了,陈博捧着玫瑰花欲追,追至门口时,却撞到无形的墙壁似的,捂着脑袋哀嚎。
林依焰:“……你在这屋子里自杀,死后就是‘宅鬼’,出不去的,你忘了么。”
陈博抹去眼角委屈的泪水:“我知道。”
他说:“我知道我即使死掉,变成鬼,也找不到对象嘤嘤嘤。”随即就钻回自己的柳木牌位里去了。
林依焰怜爱地拍了拍柳木牌位,而后对封寄海露出星星眼:“大佬啊,你居然连地府都有熟人,厉害了!”
封寄海看到林依焰眼中毫不掩饰的崇拜,心里莫名涌起一股满足,半透明的衣摆不大矜持地颤了颤,可面上却不显,谦虚地挥挥袍袖,“这不算什么,认识他们也是个很偶然的机会,算不打不相识。所谓‘见面三分情’,我难得开口,他们怎么会不给几分薄面呢。”
此刻林依焰被自家鬼大佬温文尔雅的说辞敷衍过去,还真以为封寄海在下面有几个至交。
等林依焰见到那些鬼差远远和封寄海打个照面,就要抱头鼠窜地逃命,已经是后话了。
林依焰最近过得颇为滋润,有钱有闲,除了每天仍旧去兴大上课之外,终于也肯腾出些时间犒劳自己,眼见着马上就冬去春来,林依焰决定趁着换季,去商场里转转——看能不能买到划算的反季冬装,反正兴城的春天来得晚,或者说根本没有春天,再过几个月就能直接穿夏装了。
从商场里出来,天已经黑了,现在早晚温差大,夜风依旧刺骨,林依焰拎着大包小包,缩缩脖子,正纠结打车还是坐地铁,就远远看到一对双胞胎小男孩,漫无目的地在夜色中穿行。
他们只穿着单薄的病号服,分外惹眼,周围路人都指指点点,纷纷责怪父母是怎么看孩子的,让这么小的孩子孤零零跑出来,还穿那么少!
林依焰听着路人的话,感到一阵说不出的违和,等一位好心的小姐姐弯腰去问,“你爸妈呢?”的时候,林依焰忽然反应过来,自己为什么觉得奇怪了。
☆、第11章 第章
那位热心的小姐姐说的是“你”,而不是“你们”,且只对着其中一个小孩子说话,仿佛压根没看到另一个似的。
而另一个一模一样的小孩,只顾低头走路,没注意到“双胞胎兄弟”被人拦下了,惯性使然似的,仍旧自顾自往前走,遇到电线杆也没有转弯,直到半个身子都陷进那水泥杆里,才反应过来,慌忙折返,又站到小男孩身边。
林依焰皱起眉,“奇怪,那小家伙应该是魂体,我怎么感觉不到一点鬼气?”
她按了按挂在胸口的黑玉:“难不成是大佬你鬼气太重,导致我五感都失灵了?”
“……”
黑玉颤了颤,发出闷闷的声音:“你一个小姑娘家,怎么总这么轻浮。”
林依焰没反应过来自己怎么就“轻浮”了,一向冰冰凉的玉,缓缓发起烫来,随即就钻出个淡色长袍、梳道髻的青年,半透明的俊脸,被商业街的灯光映得微微发红,鬼大佬飘至半空,声音幽幽地传下来:“那小东西不是鬼,是魂魄离体。”
林依焰恍然大悟,活人也会“离魂”的,就好比医院里躺着的植物人,亦或一些“智力低下”的“痴儿”,都是典型的魂魄不全。
而七八岁以下的小孩子,由于灵魂和肉体还还没有很好地融合,一旦受到惊吓,或者冲撞了“脏东西”,都有可能离魂。
这小男孩看着也就七八岁大,离魂的症状也不严重——那走失的一部分魂魄还老老实实跟着肉.身呢,只是“肉.身”痴痴傻傻的,那位好心的小姐姐很努力也没有问出个所以然来,林依焰却是站在暗处掐了个法诀,从兜里捻出一张黄符纸来。
符纸应声燃尽,飘出一律袅袅的烟,烟隐没在夜色里,往小男孩的方向飘过去,随即,小男孩的魂体就仿佛受到什么牵引似的,小跑着过来。
魂魄体量轻,跑了几步就飘在半空,但小男孩显然不适应,即便飘在半空,仍旧快速倒腾着小短腿,配上小孩子特有的四头身,丝毫不恐怖,反而有点萌。
及至跟前站定,小男孩扑闪着黑葡萄似的大眼睛,甜甜地问:“漂亮姐姐,是你叫我吗?”
天知道现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