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晴好那天和宋峥清聊完秦少延,就觉得再看会议的新闻就一点都不带感了,好像是被人提前剧透了的电视剧就再也没兴趣看下去了。
她评价新闻:“虚伪,无聊,粉饰太平,没意思!”
宋峥清忍俊不禁:“走吧,今天天气不错,我们出去散散步。”
孙晴好也闷坏了,能出去当然再好不过,她很愉快地答应了:“去哪儿?”
“杏花村。”
今天的阳光真的非常灿烂,天气已经暖和起来,走在阳光下感觉舒服极了,还有微风徐徐吹来。
杏花村看起来比之前荒芜萧索了很多,曾经在这里迎接的旗袍美人们都不见了,遥想当初,她们摇曳而来,多么活色生香,如今呢?
真是寥落了。
推开朱红色的大门,里面却是姹紫嫣红,芳菲满庭,宋峥清就拉着她的手穿梭在园中的小径里:“有没有想要改一改的地方,或者是想种些什么,给你再挖个池塘好吗?”
孙晴好虽然之前来过杏花村,但那都是去度假村玩儿的心态,再漂亮看两眼也就罢了,直到今天之前,她都没有对这个院子有特别的感情。
但是现在,她好像有点感觉了:“我想怎么样就怎么样吗?”
“当然。”宋峥清温柔地凝视着她,“全凭你的心意。”
孙晴好想了想,却先问了别的事情:“薛如湄呢?”
“在休养。”宋峥清说得很委婉,所谓休养就是软禁,疗养院里有的是这样的地方,不过设备一流,住得比普通人的家还好不少,每天可以散步晒太阳,看书学习,除了没有自由,其他是不缺的,当然也不会有什么劳改,“等她养好了,送她出国读书。”
这就是宋峥清温柔的地方了,薛如湄早就没有亲人了,而且因为很早就接手了杏花村,没能读完大学,她其实喜欢大提琴,一直想去维也纳。
宋峥清愿意送她出国读书,再过几年回来,谁还记得这些陈年旧事呢。
“你总是这样,得饶人处且饶人,”孙晴好不禁笑起来,“我以前总觉得这样太不痛快了,但是现在觉得这样才很好,赶尽杀绝实在不够有胸怀。”
宋峥清也许是看得最清楚的那一个,还记得一年前的孙晴好,好像为了避免别人看出自己的软弱和没有底气,再努力克制自己都难免带着尖锐,她有时无法控制自己的语言和行为,可本质上又不是这样一个具有攻击性的人,所以做完就会后悔。
少年时曾经家里遭遇这样的变故,又饱受欺负,实在怪不得她。
现在就慢慢好起来了,知道有人保护她,知道有人给她撑腰,知道自己不必再故作坚强,她终于放下心结,重新变得豁达明朗。
真好。他看见孙晴好从枝头拉下一支桃花来,人面桃花相映红,实在是良辰美景,她问:“这花开得真好,我可以折一支吗?”
“这是你的花,只要你喜欢。”
孙晴好就攀折了一枝下来,还有点不大好意思:“小时候的毛病现在还没好,它长得好好的就是手痒。”
她有点惭愧,觉得自己实在不是一个合格的爱花人。
宋峥清却笑:“你喜欢,那就足够了,我如果种花,也不过想博你一笑而已,你笑了,那就什么都值得了。”
孙晴好被他说得欢喜又难为情,抱着他的胳膊撒了会儿娇,岔开话题:“杏花村原来是什么地方呢,我看这里好多树都有点年头了,移植过来的吗?”
“不是,早年……这里是王府的后花园。”
怪不得那么漂亮,孙晴好和宋峥清走了一遍,她犯了难:“我觉得都挺好的……”
要她改吧,她怕改坏了,也不知道怎么改才好。不过没关系,宋先生是能人啊!所以她说:“你改。”
“好。”
这里毕竟曾经是会所,有些格局不再妥当,整改是必须的,要怎么样保留杏花村原汁原味的份上更加出彩,那肯定是有难度的。
但是有宋峥清在,她完全不担心,她可以随便提要求:“想要个秋千。”
“好。”
“池塘……嗯,有一个了,就不要了吧。”
“好。”
“杏花好喜欢,但再种点玫瑰好不好,”她还和他形容,“小王子的玫瑰。”
“好。”
孙晴好想想,好像没有补充了,她心满意足趴在他的肩膀上:“走累了。”她穿高跟鞋的时候不多,通常都是布鞋,绸缎面的布鞋绣着花鸟虫鱼,又漂亮又舒服,因为秀园里干净,白色素面的鞋走一天都不会脏。
但是这不妨碍她撒娇嘛。
和男朋友不撒娇,犹如锦衣夜行。
宋峥清带她去休息,那个地方她没有去过,视野极好,几乎将整片杏花林尽收眼底,而且古色古香,很有氛围。
也不知道从哪里来的人,有茶有点心有水果,到最后更夸张,居然还有人来弹琴。孙晴好一口茶水差点呛死:“哪来的班底?”
“杏花村原来的人,现在在其他会所工作,请出来也是常事。”
这群女孩子说白了也是卖艺的,如果有谁家里要办类似的活动,会请她们过去当壁花点缀下,表演唱歌的弹琴的都有钱拿,还是明码标价,童叟无欺哟。
明白了这点以后孙晴好就很安心地欣赏起来,结果宋峥清突然想明白了,他诧异地笑:“你该不会是以为我金屋藏娇吧?”
孙晴好被看穿了心思,窘迫极了,只能拼命咳嗽几声,结果真的被呛到了,又是好一阵咳,宋峥清搂着她,拍着她的背给她顺气:“藏娇藏娇,金屋藏娇,本来是汉武帝给妻子的诺言。”
“我知道,”孙晴好缓过来了,“所以你想说什么,我是你的阿~娇吗?”
“这不是一个好的榜样,昔日芙蓉花,今成断肠草,我不会。”
要天下有什么用,怪没意思的,他就是理解不了秦少延的宏图霸业,也许这就是两个人最大的分歧吧。
孙晴好当然相信他,两个人有一阵没说话,她不大懂古典音乐,也不知道那几个女人弹的好不好,就是听得困了,把头搁在他肩膀上,打了个盹。
宋峥清亲吻着她的额头,觉得心情平和而放松,因为孙晴好在他身边,所以消息传来的时候,他也很平静,只是回了一条短信说知道了就不再关注。
此时此刻,良辰美景,杏花开得正好,美人的琴声叮咚悦耳,最重要的是,最爱的人在身边,阳光暖煦,茶香幽溢,他想,这就是他一直所追求的生活。
他开始期盼了结这一切,数十年匆匆过去,然后退休和她隐居在杏花村里。那该多好啊,那是他所能想象到的最美好的事情了。
想当年,乌衣巷里的堂前燕,如今早已飞入百姓家,曾经的王谢早已成为了历史,今日得势的,也许明天就败落了,昨日落魄的,也许今朝就飞黄腾达,人生起起落落,权力没有顶峰,却要战战兢兢如履薄冰,有何意义?
他从前就不曾有过野心,如今看多了悲欢离合,愈发认为惜取眼前人才是正确的。他曾经把无数人从云端拉下来,看他们从高高在上的掌权者成为丧家之犬,可那个时候,有几个人会陪在他身边同甘共苦呢?
有人毫不留情地离婚改嫁了,有人责怪他拖累了一家门,人生百态,看得那么清楚,怎么能不看淡呢?
想到这里,宋峥清心里响起一声悄不可闻的叹息。
孙晴好像是听见了,她的眼睫微微颤了颤,慢慢从睡梦中醒了过来,有几秒钟反应不过来是在什么地方。
过了会儿,她抬头看着他,但是不说话,宋峥清就问:“怎么了,做噩梦了吗?”
“不,”她摇摇头,“是个好梦。”
“是吗,梦见了什么呢。”
“你相信梦是某种预示吗?”她那么问,却在他回答之前抢先道,“我要你相信。”
宋峥清便改了口:“好,我相信。”
他想,那肯定是一个很美好的梦,所以她想要美梦成真。
那的确是一个好梦,他听她说:“我梦见了我们的孩子。”宋峥清一怔,只听她道,“他说让我们不要着急,他只是迟到了,但是一定会来,要我们等他。”
宋峥清的眼眶瞬间湿润了,他的眼底闪烁着温柔的光,声音带了沙哑:“是吗,他会迟一点来,是吗?”
“是。”孙晴好很肯定,“我知道这是梦,但是我觉得这就是真的,这只是一个预兆,他告诉我们不用急,他一定会来,一定会的。”
她不断重复,拼命想要他相信,宋峥清真的信了,他想也许之前他一直那么绝望认为自己也许不可能会有孩子是因为他觉得这一切来得太轻易,他觉得惶恐。
毕竟一年前他从未想过自己能有今天的幸福,他觉得无比感恩,生怕这一切会被收走,所以即便是知道自己也许没有孩子,他也安慰自己,有她就已经很幸运了,不能太贪心。
他真的害怕如果自己贪心想要一个孩子,或许她会离开。
但是现在,他想,或许一切还没有那么坏,该是他的总会是他的。
宋峥清觉得,他或许是该考虑尽快结束这一切了。
在一切结束以后,或许他可以尽全力去找那个蛊师,不需要解开情蛊,只要让它休眠就好了,只要十个月,让他们能拥有一个孩子。
“晴好,我也相信,他一定会来,只是迟到了而已。”
小太子想:这不科学我还没出生怎么能给我妈托梦!作者又乱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