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的好处,全部照搬在慕承和面前唠叨了一遍。最后,也许看我一个人自说自话了半天很辛苦,而作为听众的他啥反应都没有,很不仁义。终于配合了下我,附和说:“原来如此啊。”
我的嘴巴安静下来之后,又忍不住看了他一眼。
难道,昨天是我魔障了?
难道,他有间歇性失忆症?
难道,真的是我给他下过迷药?
到了加油站,我上厕所回来,发现油已经加好,慕承和在车里等我。
他问:“中午有没有事?有事的话,我们就走高速回去。”
“不着急,你慢慢开。”我知道,他很少上高速。
他伸手去拿前面横放着的矿泉水。
加油站的小伙子在车那头和他说了句话,他一边点头,一边拧开瓶盖子。我隐隐约约觉得有件事情,需要提醒他一下,可是又捕捉不到确切是什么。然后,见他将瓶口放在唇边,喝了一下,透明的塑料瓶内的水面,荡漾了几个来回,舍下去一点,他的喉结随后动了动,随即,又吞了一口。察觉到我一动不动地看着他,慕承和狐疑地回望我,好像在揣摩我的表情。电光石火间,似乎意识到什么,垂头瞥了一下手里的塑料瓶后,脸色微微一变,故作镇定地将它放回原位。
读书的时候,大家相互习惯了,只要是要好的室友,用一用对方的杯子,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情。
我却不太喜欢这个行为,总觉得无论两个人多么亲密,沾着别人的唾液,是件不怎么舒服的事情。在家和老妈老爸,倒是没有分得这么清楚,但是仍然尽量各用各的东西。后来和慕承和住了段时间,我发现他和我一个德行。不要说茶水杯,漱口杯,就连碗也是不一样的。所以当他发现咽下的,其实是我喝过的东西时,也许被恶心到了,立刻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将瓶子放回原位。随之发动车,开出了加油站。
我承认,我是随手放在那儿的,我有责任,可是我又怎么知道他那么粗心,也不能全怪我,况且,嘴巴都让他白亲了,还这么忌讳我的口水做什么。
我在心里嘟囔了几句。
瓶子在挨着前面的玻璃,随着车的颠簸,来回的晃动,好像在努力地提醒我们俩,它真实地存在过。我靠上的,将它揽了到来,放在侧门。
他不知道怎么想的,见我这个动作,就将自己那边没开封的水递给我。抱着那瓶水,我琢磨了下,他干吗给我一瓶新的呢,难道叫我把原来那瓶扔了,毁尸灭迹?不至于吧,洁癖到这种境界了?想着想着,不禁又瞅他。匆匆一眼,只看到他的下半截脸。嘴唇还沾着刚才的水,靠近里面的部分带着湿润的光泽。
我下意识抿了下自己的嘴。
昨晚,就是这副双唇,夺去了我的心跳。那种柔软触觉现在想来,仿佛还残留着。我不禁抬手,用指背摩挲了下自己的嘴,慕承和并没有看我,但是我却觉得他的脸恍惚染了一层极淡的粉红。我有点纳闷了,难道昨天晒伤的还没褪?
车拐了个弯。他打开收音机。音乐频道正在播最近的流行新曲。
“你趁着现在闲着,应该去学学车,以后要是我出差……”他顿了顿,迟疑了两三秒钟,自己继续接下去,“以后你自己也方便。”
我说:“要等我挣到钱能买车,估计要十年八年之后了,所以学了也没啥用。”
他眼波微动,没再说话。
不晓得怎么了,虽看他的面色没有什么异样,但是我隐约觉得他的情绪,好像突然低落了下去。然后,他关上所有车窗,隔离了外来的风和气味,打开空调,还将广播换了个频道。
我眨巴眨巴眼睛,是不是刚才哪一句话说错了?
2
慕承和原本是个很好相处的人,脾气也异常地好,有时候狡黠刁滑,有时候又安静温顺。
他假期没上课,没出差,于是就在研究所和家之间出没。我在他家蹭吃蹭喝,也不太好意思,于是尽量由我买菜回家。他偶尔自己也去超市买点食材。
起先他给我做那个红酒鸡翅,我以为他是个美食能手。
哪如,那绝对是个误会。假如他自己做饭,荤菜是白菜丝炒肉丝,索菜就是炝白菜,再加白菜汤。要是换换口味,那便是白菜炒肉片,糖醋白菜,不喝汤的话那就泡白菜好了。当然,倘若还想换点花样,以他的智商,完全能够把里面的白菜全部换成莴苣或著黄瓜,照做一遍。
我刚搬来的头几天,连着这么吃了好几顿之后,突然发觉,原来我在日常生活中还是有超越天才的地方,不禁觉得欣慰,开始自告奋勇地当起厨娘来。
我做饭,他洗碗。我擦地板,他抹家具,衣服各自洗,床单被套交给洗衣机。
本来是如此的和谐友好。却不想从海边回来后,就有点怪异了。我不知道这是在他亲了我之后,还是在车上他的情绪波动之后。总之,接下来的几天,这人极少在我的视野里出现。他开始起早贪黑,并且提前给我准备了一个又一个不回来吃晚饭的理由,个个都是冠冕堂皇。
“我有种错觉。”白霖在电话里说。
“什么错觉?”
“好像你俩结婚了,这会儿他在外面搞外遇,你成了空闺怨妇。”
“呸——”
“等你发现什么脂粉味、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