闯入人家酒宴划了人家几百万美元的跑车,这令他的心情相当不错。
没人比他更适合执行吸引注意力的任务,程易修什么都不做,光站在那儿就足够显眼。他的美貌毋需多言,那是好看到穿骚粉色的西装都惹人爱的程度,哪怕浑身裹塑料袋依旧会有迷妹觉得他是去怪胎云集的巴黎秀场。
缺点是过于自由,我行我素。
季文然眼角的余光瞟他一眼,又面无表情地看回来。
爱炸毛的怪癖狐狸不乐意跟成天只知道扑蝴蝶的蠢狮子玩。
他决定坐在酒店沙发,戴上耳机听歌,继续舔自己油光水滑的白毛。
“小桐呢?”程易修问。
“不知道。”季文然没好气地回复。“你来做什么?”
“哦,我来划人家的车。”程易修无所谓地笑笑。“画了个FUCKME,顺带送一个屌。”
刮花一辆布加迪威龙,还在上面刻脏话和生殖器,这是何等的朋克精神。
陆节这下恐怕是切实体会到惹恼一群神经病的后果,他现在恐怕正面对那个栩栩如生的男性生殖器狂怒。
门关突然传来一声“嘀——”,是刷卡的声音。
江鹤轩一边拆掉羊绒围巾,一边走入,冲两个男人温和地笑了笑。
总算来了个能和季文然想法接轨的人,他脸色好看不少。
“小桐呢?”季文然拆下一只耳机,问。
“哦,她跟傅云洲走了。”江鹤轩似是随口一说。
季文然颇为失落地应了声,没说什么。
“录像音频都在我这,你们要拷贝吗?”江鹤轩问两人。
季文然摇摇头,颇为信任的模样,一看就是容易被拐骗的傻孩子。“你同孟思远交接吧。”
晚宴后没能等到辛桐,季文然着实失落。
他将给她准备的甜点和三明治放入酒店的小冰箱,而后想了想,又往里面塞了瓶波子汽水。
按下床头的开关,窗帘徐徐拉开,屋内过暖的气温令玻璃窗蒙上一层薄雾,夜色是朦胧的,亦是轻盈的,像冷风中呼出的一口暖气。
他穿着从家里带出来的毛茸茸睡衣倒在床上,床榻还留着她离开时脱下的丝绸睡裙,巧克力似的柔滑,害得季文然忍不住伸手摸了又摸。
他忍不住想:她说自己有些饿,现在吃饭了吗?会不会胃疼?睡衣和换洗的衣物都在这里,她晚上要怎么睡?
季文然不会承认,此时此刻,他正在害怕。
换成别人他不会害怕,可那个人是傅云洲,如他对辛桐所说的那般,他介意到要挠墙。
他想念她玫瑰色的吊带睡裙,后背若隐若现的蝴蝶骨,柔软的胳膊和丰润的大腿,还有恰到好处的胸脯。
他尤其喜欢她说话的声响。
住在一起的时候,辛桐总是穿着睡裙,隔着一段路对他说:“文然,我要吃饼干,还有,你不许吃那么多冰淇淋。”“文然文然,不要玩我的头发,这不是你的玩具!”
她喊文然,会不自觉地拉长尾调,但将他的名字连念两遍,语调又骤然轻快。
季文然不是性欲旺盛的人,相反,他极为唾弃程易修那种有事没事撩姑娘的行为,可是遇到辛桐,不知为什么,很想靠近她。
她会怎么看自己?会觉得自己粘人吗?季文然忍不住怀疑自己。他知道自己太情绪化,有时会做出无法自控的事,可他也不想这样。
季文然想着想着,拿起手机给辛桐发消息。
你睡了吗?他发。
过了十分钟,没得到回复,于是他接着发:我不知道你是不是睡了,所以先说一声晚安。如果你想跟我说话,你随时都可以打电话。
这套消息在凄冷的夜晚漂泊,直至江鹤轩解锁辛桐的手机,才被接收。
他无声地露出微笑。
要怎么回复呢?发“我们分手吧”,还是“明白了”?
不、不,还是什么都不回复最好。
她跟傅云洲走了。
她永远不会回复你。
江鹤轩将辛桐的手机放入口袋,去浴室洗漱。在偌大镜子前,他重新调整自己的微笑,减去几分得意,添上几分和善有礼,再将这种表情凝固,作为一种随时可以使用的模板。
他看透了辛桐,利用她最脆弱的一点,让她愤怒,让她无助。
假如自己的小动作被她识破,恐怕会被恨死,江鹤轩想,可在这种不利于自己的情形下,总要赌一把。
他有这个自信。
第二日睡醒,天还未亮,辛桐翻了个身。
高高的天花板垂着水晶灯,她一直看着黑暗中的水晶。方才做了个混乱的梦,在恍惚中回到了最开始的酒宴。
其实那几杯酒,辛桐都没太注意,唯一记得的是季文然要的是香槟。
她作为助理帮他去取,因而对香槟记忆很深。
刚开始,辛桐觉得江鹤轩嫌疑最大,结果程易修搞死了她。后来猜要么傅云洲,要么江鹤轩,最终被迫白送。
她下床,摸了摸脖子。
破皮渗血的伤口拿纱布简单包扎,淤青也摸上药膏。
辛桐默默唾弃自己,果然是跟傅云洲上床上多了,居然被皮带抽也会高潮。
她随便套上一件浴袍,打开卧房门,预备出去找点东西填肚子。
走到套房一开门就能瞧见的大厅,她看到傅云洲坐在钢琴前,穿着衬衫和牛仔裤,头发微微乱着,倒像是刚毕业的大学生。
“钢琴?”辛桐开口。
他翻起琴盖,道了句:“装饰罢了。”——酒店为了增加气派随便买的玩意儿。
“记得你高中还在年级晚会上表演过。”辛桐笑了笑。
家里现在还存有他弹钢琴的视频,晓鹿拍的,这姑娘对什么都亢奋。
傅云洲弹钢琴,亢奋;程易修跳街舞,亢奋;孟思远说相声,亢奋;辛桐演话剧,亢奋中的亢奋!
最矮的个子,最大的胸;最疯的性子,最负责的粉头。
哪怕辛桐在话剧里只是扮演一个无关紧要的场记,她也能疯了一样地在底下狂喊:“辛姐姐我爱你啊!跟我回家睡觉吧!你是天仙下凡拯救世人啊!”
傅云洲随手摁下几个琴键,起先是不连贯的碎片,渐渐组成一匹绫罗,随着单手变成双手,曲调骤然复杂,从清泉流淌变成男人的低语。
他生着修长的手指,骨节分明,落在琴键如同精灵起舞,
是梦中的婚礼……感谢放课铃和英语听力前的抒情音乐,还有中国移动的默认彩铃,让这曲子耳熟能详。
辛桐突然想起来,傅云洲对她说,他的母亲觉得他能成为一个无用的音乐家,而他想成为作家。后来沈安凤告诉儿子,你可以既是一个音乐家,又是一个作家,并将历史上那些文学家与音乐家并重的人物一一举例。
可事实上,他习惯拿金笔签字的手,终究对琴键生疏。
会背的琴谱,也就留下了最耳熟能详的几首。
“想去欧洲吗?”曲到中途,傅云洲突然停下,“文然曾在巴黎上学,英语、法语都很好,会一些西班牙语,欧洲不大,你们能一口气玩很多地方。”
辛桐没说话。
“你们可以去西班牙的阿里坎特和马拉加住一段时间,小城市,比较安逸,还有漂亮干净的海,就是冬天不能游泳。”他继续说。“不怕冷能往北走,阿姆斯特丹的红灯区很有名,你好像还没去看过……”
“你什么意思。”辛桐打断他。
傅云洲漠然了一会儿,道:“去欧洲散散心,离开一段时间,你与我都冷静一下。”
“算了吧。”她的声音如同漂浮在空气的羽毛。这三个字,需要你高高提起一口气,可在吐出去时,又变得如此的轻。
辛桐撇过脸,指腹摁掉眼角薄薄的湿意。“我一直很冷静,你不冷静。”
傅云洲看着她,想告诉她:别哭,你是我妹妹啊,是天底下我最疼的人,你但凡想要,哥哥怎么都会帮你实现。
他这人,做过很多糟糕的事,说过许多不可理喻的话。
但有些话,傅云洲是真心的,譬如为了保护他们,他可以付出一切。
那个用清秀工整的字迹在笔记本上写“我想当一个负责任的大人”的少年,终究走出了这一步。
他在辛桐熟睡时,将自己仅有的自由换算成肉眼可见的价值,托付给孟思远。
把我名下的财产分出五分之一赠与萧晓鹿,感谢她这么多年的慷慨,这笔钱就当作我给她和优白婚礼的红包。
其余的部分,一半留给易修,我的几辆车也给易修,但叮嘱他别随随便便出去飙车……哥哥以后不能帮他扫尾了,诸事小心。少给经纪人添麻烦,好好工作,二十岁,该长大了。
另一半财产,包括藏书、古玩、字画,全部给小桐。还有我母亲留下的旗袍、头面,一对给儿媳的翡翠镯子,也给她。让她在欧洲玩得开心些,要是不想回来,跟文然一起留在外面也可以……小桐是我妹妹,别家小孩有的,我家小朋友也要有,千万别让人欺负了去,也不要让她露出羡慕的眼神,想要什么都给她。
交代完,孟思远忍不住问:“云洲,值得吗?”
傅云洲蓦然笑起来,轻轻告诉他:“值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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