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子要怎么过。
回过头去确认了一下少女确实上楼了,傅明修手里的袋子往茶几上一摔,食指伸出来指着那塑料袋瞪着眼:“什么意思?你是什么意思?温柔刀是不是?想讨好我?没用!我告诉你,没!有!用!”
林语惊是被饿醒的。
醒来的时候夜幕低垂,夜光的电子钟显示现在才九点,她睡了两个小时,上楼进屋倒头就睡。
期间还做了个很惊悚的梦,梦见那个叫沈倦的社会哥拿着个电钻似的不知道是什么玩意儿的东西看着她。电钻发出“滋滋滋”的声音,沈倦面无表情地说:“把裤子脱了,我给你纹个hello kitty。”
林语惊说:“不行,我屁股长得那么好看,你的hello kitty画得实在是丑,配不上我的臀。”
沈倦说:“那我给你纹个夜光手表。”
林语惊觉得比起饿醒,她明明应该会先被这个梦吓醒才对。
她撑着身子坐起来,靠在床头,先是发了一分钟的呆。
然后就是饿。
胃里翻江倒海的,饿得难受。
下午从商场回来到现在,她就喝了一杯水,本来是还想着吃个晚饭再回来的,结果老李一个电话打过来,她给忘了。
林语惊叹了口气,伸手端过床头矮桌上的水杯,咕咚咕咚又一杯水灌下去,饥饿感有所缓解。
她重新躺回到床上,盯着天花板,不知道怎么着就想起了老李,和那个应该是他儿子的少年。
如果她是他,有那样的一个爸爸,那她是不是就也可以撒娇,也可以发点小脾气。
她忽然就知道自己刚刚为什么会烦。
她觉得羡慕。
林语惊感觉自己现在挺莫名其妙的,她从来都不是那种多愁善感的人,大概是换了陌生的城市,陌生的环境,还有即将面对的陌生的生活都让人太没安全感,所以整个人都变得敏感了不少。
毕竟是离开了生活了十几年的地方,甚至包括林芷和孟伟国离婚这件事,对她多多少少还是有点影响。
以前再不堪,好歹还是个家,现在她连家都没了。
肚子适时的咕咕叫了两声打断了她悲春伤秋,林语惊抬手揉了揉脸,又随手抓了抓睡得有点乱的头发,翻身下床,随便套了条裤子,抓起钥匙和手机下楼准备出门觅个食。
厨房里应该会有吃的,但是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她不太想在这个时间点自己一个人擅自就去翻找,一出门,地灯和柱灯的光线柔和漂亮,毕竟是三十万一平的房子,灯光艺术水平堪比意大利灯光艺术节。
开车回来的时候还没觉得远,此时自己走就走了好一会儿才出了大门,街道上灯火通明车水马龙,处处透着股大城市的味道,林语惊跟着记忆往老弄堂那边走,今天下午过来的时候好像看到过一家711便利店。
她方向感还可以,走了差不多十分钟,看见了711红绿色的牌子,散发着亲切的光芒。
林语惊走进去,拿了一个饭团一瓶混合果汁,又要了份关东煮——只剩下三个脆骨丸子、菠菜豆腐还有一块鱼排,她付了钱,捏着纸杯出了店门,蹲在门口扎了个丸子塞进嘴里。
这会儿不像下午的时候那么热了,这个城市到了夜里有点温差,风带着潮湿的凉意,也不太冷,刚刚好的舒服,吹散了到这儿以来连续两天持续不断的yin郁烦闷。
林语惊心情很好的嚼着丸子,垂头去扎第二颗,咬进嘴巴里,再一抬头,看见对面街角拐出来一帮人。
刚开始距离太远,她没看清。
后来这帮人走到路边准备过马路,明显是往她这个方向来的时候,她才看清楚了。
拖把一二三号,最后面跟着睡不醒的社会哥。
社会哥应该是下午又去补了觉,看起来终于不困了,还是下午那身衣服,加了件衬衫当外套,手揣在裤袋里,垂着脑袋听旁边的人说话。
还挺怕冷。
不知道他们说了什么,前面两个拖把笑了起来,四个人一起穿过马路,往林语惊这边走。
拖把一号终于看见她了。
林语惊迟疑着要不要跟他打声招呼,其实她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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