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余。女王范不足啊。
而且现在就让梅艳芳走百变天后路线的话,也不知道此时的粉丝会不会接受这种风格,恐怕还得先让她走两年清新路线再说。
一顿饭吃了半个多钟头,屋中的气氛渐渐暧昧起来。
大家都是成年人,不似跟关芝琳、温碧暇她们在一起,康剑飞还要又哄又骗的。自潘映紫答应康剑飞在家里吃饭那一刻。双方就已经心照不宣了。
潘映紫并不是真的爱上康剑飞。最多只是觉得他很优秀。很欣赏甚至崇拜而已。之所以会答应与康剑飞一起回家,更多的是她自认为能力不足以长期胜任公司影视副总裁的位置,但眼看着东方梦工厂越做越大。潘映紫对这个位子无法舍弃,所以才会想到做康剑飞的情人。
这对于潘映紫来说是一举多得。反正她是个离过婚的女人,而且已经决定一辈子不会再结婚。跟康剑飞在一起之后。即可以保住现在的职位。而且还能填补她心理和生理上的空虚寂寞。毕竟康剑飞又英俊又有钱,是最为理想的情人选择对象。
当然,潘映紫也不是那种可以拉下脸什么事都做得出的女人,所以才会故意喝酒。喝成半醉状态来掩饰尴尬。
潘映紫『揉』着额头站起来,『迷』『迷』糊糊地说:“阿飞,我有点不舒服,想去趟一会儿。”
康剑飞立即从旁边扶住,拉着她的手说:“是不是喝多了头晕?我送你去卧室睡一觉。”
潘映紫的玉手被康剑飞捉住,身子也被他揽在怀里,半推半就之下就被扶到卧房里。
当康剑飞将潘映紫扶上床的时候,他自己也顺势倒了下去,正巧压在她的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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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3删改
第214章 【天后的卖身契】
“似是欢笑似是苦困,
怎可分开假与真。
恩怨不分爱亦有恨,
明亮背影有黑暗。
往事不记往事不理,
一生几多苦与甘。
珍惜今朝盼望以后,
同渡困苦与厄困
……”
香港上环,仙林歌舞厅。
舞台上的女孩子手捧着麦克风,身体轻轻扭动,深情演唱着徐小凤的《风雨同路》。台下的舞池里,客人们搂搂抱抱跳着舞,根本没人理会舞台上歌手唱的是什么。
连唱数首歌后,梅艳芳退到后台,准备卸妆回家。
梅艳芳四岁的时候父亲就病逝,母亲靠经营一家破烂的歌舞厅维持生计,用以养活四个未满10岁的孩子。
在父亲死后不到一个月,梅艳芳就跟着母亲和姐姐登台演出,没有演出的时候则帮着打扫卫生。一直到梅艳芳十三岁的时候,家里的歌舞厅发生意外火灾,全家再次回到一贫如洗的状态。从此以后,梅艳芳就不得不辍学,整日奔波于各个舞厅和夜总会演唱赚钱,除了养活全家外,还要供两个哥哥读书。
“依华,有人找!”歌舞厅经理在后台门口喊道。
依华是梅艳芳做歌女的艺名,她和姐姐小时候经常因为卖唱而受尽老师和同学的嘲讽。
梅艳芳随便收拾了一下,提着包包过去,却看到她母亲和姐姐过来了,惊讶地问道:“妈,姐,你们怎么来了?”
梅艳芳的母亲年纪大了,已经渐渐唱不动,或者说是客人不喜欢听老女人唱歌。所以平时她都是帮两个女儿联系场子谈价钱,算是女儿的“经纪人”兼保姆。
姐姐梅爱芳欢喜地过来拉住梅艳芳,指着后面的邓益民说:“这是风行唱片公司的总经理邓先生,邓先生今天亲自到家里来,说是要帮你出唱片。”
“帮我出唱片?”梅艳芳不可置信地瞪大了眼。以为自己的耳朵听错了。
前段时间,梅艳芳看到tvb和华星公司举办第一届华人新秀歌唱大赛的宣传广告,自认为唱歌还不错的她,立即跑去为自己和姐姐报了名。可结果让梅艳芳非常失望,她在淘汰赛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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