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几人的反感,反而因为都演过《开心鬼》感到亲切。
就在几女训练舞步的时候,邓益民却在办公室里,惊呆地看着面前的十首歌。
这些歌都是康剑飞今天拿来的,一下子拿出如此大量的歌曲,邓益民觉得自己的这位老板实在太厉害了。
康剑飞翻着歌谱说道:“这边的八首歌,是给开心少女组出唱片的。另外的《千千阙歌》和《追梦人》给梅艳芳出单曲。在打出一定的知名度之后。你再找人作词作曲给梅艳芳写新歌。然后连同那两支单曲一起发唱片。”
康剑飞很偷懒,写给开心少女组的八首歌,全是抄自另一个时空twins组合的第三张和第四张唱片。主打歌为《大红大紫》,算是讨个口彩。另外《朋友仔》的歌词里有滨崎步出现,康剑飞也改成了“的天后”三个字,其他歌也有一些小改动。
至于写给梅艳芳的《追梦人》,也不是凤飞飞的国语版,而是刘德骅电影『chā』曲的粤语版。
邓益民问道:“康先生,我还是搞不明白,你让开心少女组学跳舞做什么?”
康剑飞笑道:“她们这张《大红大紫》的唱片里,每一首歌都会配上一段专门编排的舞蹈,以此来展现她们的青春活力。”
邓益民还是想不明白。说道:“可是这些舞蹈,除了现场演唱之外,粉丝们也看不到啊。”
康剑飞问:“你有没有听说过什么叫mv?”
“?”邓益民问道。
康剑飞虽然不会说英语,但这两个单词还是懂的,点点头道:“我的意思就是。给这八首歌全部拍成mv,舞蹈中穿『chā』一些生活和校园镜头。”
虽然mv在全世界都还没流行起来,但无论是美国还是香港,都已经有mv出现了,比如许贯杰就为自己的歌拍过mv。
只不过现在的mv内容很简单,大多数都是歌手对着镜头在唱歌,而没有多少故事情节。
邓益民提醒道:“香港有录像机的家庭不多,mv的录像带卖不出多少销量,而且太耗制作费了。”
的确,此时无论是电视节目还是mv,都是要用胶卷来拍摄的,这是一笔很大的支出,不像后世的数码摄像机可以随便录。
康剑飞笑道:“我知道你的担心,不过这些mv我可不仅仅是用来卖录像带,而是拿到电视台去播放。”
邓益民问道:“上电视又是一笔钱吧。”
康剑飞说:“可以算在唱片的宣传费里。”
…………
…………
“咚咚咚……”
门外传来邓益民秘书的声音:“总经理,梅艳芳跟她妈妈来了。”
邓益民道:“让她进来。”
来的是梅艳芳母女三人,梅母冲那女秘书微笑感谢后,才小心翼翼地推开门进去,一眼就看到昨天见过的邓经理和报纸上经常出现的康剑飞。
“康先生好,邓先生好!”梅母连忙鞠躬问候道。
康剑飞点头笑道:“坐吧。”
邓益民将准备好的唱片合约递过去:“你们先看看,有疑问可以提出来。”
梅母仔细地一条一条看下去,半个钟头后才点头说道:“没有问题,不过能不能问一下,如果我们签约以后,艳芳大概什么时候能出唱片?”
康剑飞笑道:“不放心吗?”
梅母赔笑道:“哪里会不放心,不过毕竟是签的15年合同,问清楚一点更好。”
是的,梅艳芳的唱片合同比梦工厂那边更狠,一签就是15年。包括苏芮的合约,也在灌录《酒干倘卖无》时重新修改过,同样签的是15年卖身契。
15年的卖身合约虽然时间太长,但在此时的香港非常的常见,就连是二三十年后,不论中外都经常出现15年长约。
对于走红之后的明星来说,15年长约就是卖身契,但对于梅艳芳这种新人来说,却是个不得不抓住的好机会。
说得难听一点,大多数靠跑场子赚钱的底层歌手,就算想签卖身契,也没有唱片公司看得上他们。
邓益民将康剑飞写的《追梦人》和《千千阙歌》递给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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