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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4章 减肥从明天开始
    “你果然在这座城市里。”为首的吸血鬼看着玫瑰红爵,脸色很是平淡。

    经过刚刚那剑仙的各种剑招洗礼之后,他早已经人认清楚了现实,技不如人无话可说,而且,既然已经沦为阶下囚,那么面对嘲讽什么的,又能有什么情绪呢。

    本来是为了抓面前的人来的,结果却将自己等人都搭了进去,变成了现如今的这个样子,虽然难堪,但现在,有其他的情绪,只是叫玫瑰红爵更爽而已。

    老板笑了笑,说道:“你们加油改造自己,争取让自己变得更好,我呢,就不能在这里陪着你们了,因为我还有点别的事儿。你们虽然输的很惨,但是其实还是有些用处的,我那个傻儿子就趁着混乱跑进了城里来了。”

    老板叹了口气,说道:“真是伤脑筋啊!毕竟是我的儿子,总不可能我去举报然后让这家伙出去送死。但是我又不想让那小子把我抓住,所以我只好选择跑路咯!正好,我这边也玩的有些腻了。”

    对着一群心里五味杂陈的吸血鬼摆了摆手,老板潇洒的转身离去,没有人拦着他。就这样直接的离开了监狱,而且一路上的警卫对他还非常的尊敬。

    这些,都让吸血鬼们心里久久不能平静。在见识到东方和西方完全不一样的力量和城市之后,忽然之间,吸血鬼们忍不住想,如果自己居住在城市里,能不能把一座城市变得如此安全。

    在这个乱世,安全,是最重要的吧?

    一出生就有强大力量的他们,完全没想到这些,也完全不需要想这些,因为这些对于他们来说都是无用的。

    “这座城市,很特殊。”

    “或许,东方世界所有的城市都是这样的?”

    “也许吧。”

    “真希望以后能有机会可以看一看。”

    ……

    ……

    打了招呼之后的玫瑰红爵带着自己的包裹,一路出了城,坐上了快速列车,直奔东方而去。烈火雄城在最西方,往东方去的第一站就是西暮城。

    这也是一座大城,是天南地北等方向来烈火雄城的必经之路,因此,经济也十分繁华,在这里,可以看见来自于各地的特产等,都十分正宗。

    因为这些原因,西暮城以商品齐全和娱乐业闻名于整个东方大地,而特殊的经济结构,也就衍生出了特殊的经营方式。

    这可能是世界上唯一一座完全对怪物开放的城市,只要不闹事儿,有钱,就可以进城去消费,在法律允许的范围之内,做任何事情,都可以。当然了,这一切的一切都针对于有智慧的高级怪物。

    低级的没有智慧的就算了,城市这么好,弄坏了还得重建,那多不好。

    这种特殊的城市,被许多怪物喜欢,他们多是一些无人区当中的话事者,尽管不是无人区的主人,但也是说话有分量,实力强大的生物。

    他们会带着自己的钱,来到这里,娱乐玩耍,等等。有时候这城市里还会有玩的比较好的无人区之主成群结队的过来消费。

    每来一次,都让城里的许多人眉开眼笑,为了争取接待他们的机会,都不要脸了。这也是没办法的事情。无人区毕竟很大,盛产许多的资源,这都是钱,只要是来自无人区,实力强大的,都是有钱人,就算是一时半会拿不出钱来,那些开门做生意的店主就会热情的告诉他们,不用钱,用一些矿物药材等资源物品抵债也是可以的。

    这当然是好事儿,而且价格公平。这也是自然的,又不是做的一笔生意,赚了钱就跑路再也不来了,这做的是长久的生意,谁要是为了眼前的利益和一个无人区交恶,那才是真的傻子呢!

    再者说,人家都是非常强大的生物,做生意,讲究和气生财,你好我好,大家才能各自安好,要是你不好我不好,那大家就谁都好不了了。

    人家实力强大,只要想给你捣乱,你这生意就难做下去。再说了,无人区之间也有交流,要是在你这被坑了,心中肯定不舒服,就算是不带着人来砸场子,也会告诉别的五人区,再也不和你交易。

    他们又不傻!

    在西暮城,最出名的地方就是城里最大的一家酒楼,叫做醉红尘,这里的酒菜价格极高,一道菜就敢卖到数万块的价格,根本不是一般人吃得起的。

    当然了,物有所值,这些食材都是可遇而不可求的,只有那些无人区中生长出来的天材地宝,才能被醉红尘酒楼拿去做菜。

    酒楼的大师傅也是一位无人区的大佬,虽然不是主人,但是有内部消息说,之所以这位大佬不是无人区之主,完全是因为他看不上那个位置,觉得坐上去之后要操心的事情实在是太多了,没什么意思还要累自己,太无趣。

    作为一名ss级的高手,亲自下厨,要求的已经不只是钱财了,他所看重的是食材,想要这位开张,只有食带来了让他心动的食材才行。否则的话,就算是来的人是同样的ss级高手,也休想吃到醉红楼的菜。

    三天之后,玫瑰红爵风尘仆仆的出现在醉红楼的大门之外,看着那沾满了灰尘的醉红尘三个字,再看那已经好久没人居住,以至于竟然都已经破败的连窗户都掉了下来的不足一米五高的小窝棚。

    这就是传说中的西暮城里的那个醉红尘?那个据说是拥有全世界最好吃食物的醉红尘?一定是我打开方式不太对劲。

    玫瑰红爵摇了摇自己的脑袋,心中暗暗想道:“这一定是什么人模仿那个正版醉红尘而制作出来的盗版,可能是因为经费不足的原因,所以才搞成这个样子的吧?”

    呼!

    这样一想,玫瑰红爵顿时放下心来,因为如此一来就说得通了,那家伙这种程度盗版肯定不能火啊!就更别说做的超越正版了。倒闭简直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吧!不!应该说,要是不倒闭那才是出了鬼了!

    这样想着,玫瑰红爵不再留恋,转身就准备离开,想要去找真正的醉红尘,他从别的地方带来了一味珍贵的食材,正想要找醉红尘的大厨给料理成美食,不然的话,自己瞎糊弄,对于这食材来说,简直是一种浪费。

    浪费可耻,所以不能浪费。

    还有一个最重要的原因是,玫瑰红爵不认识那东西,就知道闻着的确是很香,很诱人,但他不知道这玩意儿到底能不能吃,有没有毒,要是自己随便吞进肚子里,万一是一种可怕的毒药的话,岂不是害了自己?

    还是找个专业的厨师问问再说吧。

    没走几步,玫瑰红爵便拉着一个路人,歉意的问道:“请问,你知道醉红尘酒楼在哪么?”

    那路人疑惑的看着玫瑰红爵,问:“外国人?中文说的挺溜啊!唉我去,你这普通发比我还标准,你咋学的?”

    玫瑰红爵:“……”

    “你认错了,我就是染了个黄色的头发而已。”玫瑰红爵说。

    “哦!”路人一脸的恍然大悟,说道:“原来是这样啊!我就说嘛!怎么会有个老外比我的普通发说的还好呢!对了你刚才问我什么来着?我给忘了你瞧这记性。”

    玫瑰红爵耐着性子又问了一遍:“请问,醉红尘酒楼在什么地方?”

    “醉红尘啊!”路人恍然,然后歪了歪脑袋,躲过挡住视线的玫瑰红爵,伸手一指,说道:“诺!那不就在那呢么!”

    玫瑰红爵愣住了,他扭过头去看那小窝棚,总觉得,牛棚都要比这小东西高大许多,这个高度,人走进去的话,恐怕连直起腰都做不到吧?还得猫着腰走路。这就是传说中的醉红尘?跟我自己想的有些差距啊。

    路人见玫瑰红爵皱着眉头,又是一拍脑门,自豪的说:“不认字儿是吧?没事儿我教你,跟着我念!”

    于是他指着醉红楼的木牌子,说:“醉红楼!滋味醉!和呕嗯红!吃恩尘!醉红尘!”

    玫瑰红爵:“……”

    妈卖批!老子认识字,不用你教我,这蹩脚的拼音!玫瑰红爵的脑袋上青筋暴跳。

    “这就是传说中的醉红尘?”他指着窝棚问,心中不相信,怀揣着最后一丝怀疑,还在挣扎。希望自己听到的看到的,都是幻觉。

    路人点头肯定的告诉他说:“对!没错!那就是醉红尘!一年前不是大地震么,那个时候醉红尘的大厨不在城里,一直到现在也没回来过,那边是市政府象征性的给大厨盖起来的临时的做饭的地方,原来的可比这个高多了,那个高度得有一米八,用的是从原本醉红尘的牌匾,从土里挖出来的,竟然没坏也是个奇迹了。”

    “可惜,这一年的时间,那位大厨也没回来过一次,那些贪吃的无人区的主人也都不过来了,要是那位大厨回来的话,他们肯定都排着队的往这来!”路人自豪的说,就好像那醉红楼不是别人开的,就是他开的,还是他掌勺的一样。

    玫瑰红爵知道,自己今天是吃不上所谓的大厨的手艺了,更重要的是,莫说是这个时候吃不上了,就是以后,也未必能吃得上。那大厨都不知道去了什么地方了,说不准现在正老婆孩子热炕头,舒服的紧着呢。

    想到了这些,玫瑰红爵便彻底放弃,盘算着这样一来,没人能处理那食材,自己到哪里知道那玩意儿到底能不能吃啊?

    难道真的要烂手里?这可是从天底下唯一一块儿会动的田上弄出来的好东西啊!那可是一块儿宝地,这玩意儿肯定不是一般的东西。

    想到这,玫瑰红爵又坚定起来。这玩意儿是好东西,为了把这东西搞到手,他得罪了不少的强者,要是不搞清楚这是什么玩意儿的话,自己那半个月蹲点,岂不是白白的蹲守了么?遭的罪都白受了?

    玫瑰红爵转身往城中心走,低声念叨着:“那半个月,连蚊子咬我我都不敢还嘴,生怕被那些家伙发现,忍饥挨饿半个月的时间,好不容易才趁着他们打起来的时候把东西偷到手,这罪不能白遭!”

    玫瑰红爵想着,就算是自己吃不了这东西,到时候也要高价卖出去,那么多的高手拼了命的要抢呢,肯定是好东西,自己高价转手,绝对有的是人要。

    紧接着,他又叹气了起来,心想道:“要是我把这东西出手了,他们肯定知道当初偷东西的人就是我,到时候我就成了众矢之的,肯定要挨揍啊。”

    这样想着,玫瑰红爵越发的犹豫起来。虽然小钱钱这东西很好,但是他不喜欢挨揍,哪怕不要钱也不想挨揍,那些人正在气头上,下手也没有个轻重,要是直接把自己给打死了可怎么办?那太冤枉了!

    再说了,贼的法则之一,行走在黑暗之中,一定要隐藏自己的身形,千万不能暴露在阳光下。因为,贼就是影子,影子想要藏着,就得藏在阴影里,暴露在阳光下,影子也就暴露了。

    这好像是好多年前的一个古老的此刻组织说的,他们把贼奉为神明,称自己为盗贼,而不是刺,是一群有信仰的疯子。

    疯子不好惹,有信仰的疯子更不好热。

    不过好像近来的一百年时间里,似乎不见那些家伙出来说话了。也不知道是藏在了什么地方,是不是真的找到了那什么阳光照射不到的地方。

    难道传说是真的?那些所谓的盗贼,为了去阳光照射不到的地方,都自杀下地狱去了?那里是唯一的阳光照射不到的地方了吧?

    也说不定啊!毕竟是有信仰的疯子嘛!

    在城里找了个地方住下,花了一些钱,买了些家具之类的。玫瑰红爵叹气,自己这次算是栽了,得常住才行,不然的话,没个年月能遇到那所谓的醉红尘大厨。希望那大厨能够快点回来看看吧,这醉红尘,到底是要还是不要了?

    而且,躲在西暮城,也能躲开那个傻儿子,这也算是个好事儿。不然的话,被那傻儿子抓住,到时候忍不住又把他揍一顿,再叫别人给发现了。

    萨尔西斯那小子可不像是自己,他是通缉犯,是匪,而自己是个官。自古以来,官匪都不能勾结,不然要是让人抓住了把柄的话,肯定要把这点芝麻官给撸下去的。

    那可不行,还指望着这点官忽悠人呢!

    另一边,在烈火雄城,木子封傻眼了。

    坐在店铺了,看着对面那对自己虎视眈眈的大胖子,还有那吃着棒棒糖流鼻涕的小胖子,木子封心想,那老板把儿子卖了?

    大胖子说:“兄弟,你长脑子了没啊?买房子,你丫连房产证都没看,就把一半的订金给交出去了?哈呀,也算是你倒霉吧,花钱买个教训,不过这一般的钱你找我要可是要不到手里,这房子也不能给你。”

    “房子是我的,我不卖,你那钱也没在我的手里,这事儿我占理,你就是找警察来,也是我最大,没有用!不过没有用你也还是去报警吧,不然的话,等那人走的远了,你的钱就追不回来了!”大胖子哼哧哼哧的又说。

    木子封终于回过神来了,指着小胖子问:“这是你儿子?”

    大胖子:“你说呢?”

    对比了一下体型之后,木子封确认,这绝对是亲生的。我就说昨天那老板怎么看着这么不对劲儿呢!合着这丫的蒙我呢!木子封觉得自己的肺都要气炸了。

    木氏家族的第一顺位继承人,木子封,难道第一笔生意就要折戟沉沙?这也太愧对自己家族遗传下来的商人基因了吧!

    不行!这事儿得尽快解决!还不能惊动家里的长辈,不然的话,这事儿要是传出去,自己这继承人的身份就不稳妥了。

    家族里有竞争力的小子,还有好多呢!这事儿要是不能尽快摆平,那帮混蛋还不得像是吃了会员肾宝片一样的表现自己?

    这可不行!

    木子封神色凝重了些,深深地看了那大胖子一眼,说道:“能不能把你们之前租房子的合同给我看看,我想知道那人叫什么名字。”

    这一刻,他终于了冷静下来了。

    身为一个大家族培养了许多年的精英子弟,他也不是个只能混吃等死的富二代。

    反而,他很有手段。

    只不过,这次的初出茅庐,虽然道理都懂,但是一时间没有想到那么多,这才被人坑了。

    现如今已经意识到这世界的残酷之后,他将会迅速的把自己的学习成果和这世界联合起来。这些,都是宝贵的经验。

    大胖子看了木子封一眼,皱了皱眉,说:“好吧。”

    他把合约拿了出来,意味深长的递给木子封。

    木子封仔细看了几眼之后,皱起了眉毛:“徐晓?”

    “这是个假名字吧?”木子封抬头问。

    大胖子笑呵呵的说道:“是真是假又如何呢。我就这么一个房子,他又搬不走,真真假假,钱到了我手里,别的嘛,就没那么重要了。”

    木子封也笑了笑,站起身,说道:“说的也是,那么就暂且告别吧,我得去报警了。”

    说着,他转身离开

    大胖子笑呵呵的看着木子封离去的背影,摇了摇头,说道:“不错的小伙子,可惜太年轻了。他爹应该早几年放出来让他多历练历练的。”

    小胖子使劲儿吸了吸鼻涕,看着大胖子,说:“爸爸,我饿了……”

    “饿了?你看你都胖成什么样子了?不许吃!”大胖子严肃的说着。

    然后揉了揉肚子,叹气:“算了,减肥从明天开始。”

    “万岁!”小胖子欢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