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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八章 主角待遇
    在氤氲的星光之中,叶枫不知停留了多久,也许是一瞬,也许是一分钟,也许是一小时,当他眼前渐渐清晰,便见漂浮在星空的祭坛已然消失,取而代之的是柔软舒适的床,是随风摇摆的窗帘,是沿着窗帘透过的细碎晨曦。

    接着,风中传来细细的笑语,难听而欢快的歌声,篮球落在地面的踏踏声……相继传入他的耳中,冲刷着他的脑海,让他舒服的眯上了眼睛。

    回来了!

    人往往就是这样,拥有的东西不懂得珍惜,只有失去了才知道珍贵。

    若是以前,他对这枯燥的生活只有满满的吐槽欲,又何曾留意过这时代的美好?

    家的感觉,不是只存在于记忆中的一处地方,那是一种刻入骨髓的熟悉,那是岁月的痕迹,积淀着家的温暖,无需轰轰烈烈,只是平平淡淡,平的波澜起伏,淡的五彩斑斓。

    “……酒店。”

    叶枫站在床头,环顾四周,曾经的记忆渐渐清晰。

    他正是毕业不久,一直没找到合适的工作,在家里宅了两月,忽的起了外出旅游的心思,于是报了个杭州三日游的旅行团。

    不过那旅行团挺坑爹,总是临时加价,他只是跟团一天,就已经烦的要命,索性脱离了旅行团自己玩。

    第二天从西湖游玩回来,晚上入睡,再睁眼就到了那破旧的火车站,然后就见到了许正阳,到现在还是稀里糊涂,不明白自己怎么会突然绑定了那冒险终端。

    看看墙上挂着的电子钟,赫然发现就是那一天。

    他在任务世界近月,现世则只过了区区一夜,也可能只有区区几分钟,或者几秒也不一定。

    不过这样自然更好,不会因为消失时间太长,而被警方定性成失踪人口。

    抬手打开了窗帘,清晨的阳光顿时铺满了房间,暖暖的阳光照在身上,让他浑身暖洋洋的,却又感到一些细微的麻痒,那是灭掉赵国明和他一众手下时,无意间溅射在身上的雨渍与血渍。

    “……真好。”

    叶枫站在窗口,拥抱着阳光,深深的吸了一口新鲜的雾霾,不由又发出一声慨叹,“人间……又污秽了!”

    呃……好像有些串词了。

    叶枫摸了摸下巴,不知道吸收了萨殿的能力,会不会受到萨殿心性的影响,万一哪天一个不爽,也来个超新星硬杠地球,那可就不好了。

    “先洗个澡,然后去吃早餐。”

    话说,杨倩儿那小富婆家的早餐质量当然是有保证的,可是郝姐的厨艺更偏向西方人的口味,而他更习惯吃油条包子豆腐脑,连着吃了一个月的面包吐司培根煎蛋火腿,早就厌烦的不行了。

    畅快的洗了个热水澡,把身体清理的干干净净,随着血渍的清除,仿佛多日来积攒的煞气都消散一空了。

    只是,那双因感染杰诺瓦细胞而变成墨绿色的瞳孔中,却隐隐的带着一抹冷漠与高傲。

    萨菲罗斯冷酷而又疯狂的性格,终究对他还是产生了些许影响。

    在这个夏末秋初的时节,酷暑的热气尚未散尽,虽然叶枫不惧冷热,可穿着一身皮衣出门,只会被人当神经病,所以他在出门前还是幻化出了一身夏装。

    出了快捷酒店的大门,叶枫迎着晨曦慢慢踱步,很快在街角找到了一家早餐店。

    早餐店不大,顾客却不老少,摊位前排着老长的队伍。

    叶枫很懂礼貌的排队,交钱,取了两屉小笼包外加豆浆、油条,数数钱包里的钞票,有些头疼的抓了抓头发。

    话说,在任务世界随随便便就弄来千万身家,现实世界却是穷的一批,颇有种网游大爆,下机泡面的感觉。

    得想办法弄些钱才行,不然用不了多久就得靠抢劫过日子了。

    暂时没想好来钱的路子,叶枫端着小笼包豆浆油条,随便找了张空桌子,兴致勃勃的吃起久等的早餐来。

    就在这时,突然听到远方传来一阵嘈杂声。

    “滚开!”

    “别挡路!!”

    叶枫转头望去,就见一个民工打扮的汉子,正一脸仓惶的穿过人群狂奔过来,将沿路的人群撞得七倒八歪,惹来阵阵愤怒的抱怨声。

    不过很快,这些抱怨的声音就都不见了。

    因为后面又追来两个人,两男,一女,三人都穿着便装,手里却拿着手枪,一边飞奔一边大喊。

    “袁宏远,站住!”

    “再跑就开枪了!”

    路人纷纷站定,好奇的观望着。

    这是在……拍电影吧?

    不能怪人们没有危机意识,这里可不是美帝,没办法亲身感受随处可见的枪战大片,自然养不成见到枪斗就当即跑路的习惯。

    “警察办案,请大家让下路!”

    “警察办案,请大家让下路!”

    围观党的存在,不仅给逃跑的汉子带来了行动的不便,同时也给他带来了天然的屏障,让后面的警察不敢胡乱开枪,实在是太容易误伤无辜了。大天朝的警察,可没有美帝警察那种连匪徒带路人一块做掉的霸气。

    路人一个个都很乖觉,听到不是拍电影,而是正经的警察抓贼,立马一闪老远,生怕牵连到自己身上。

    至于帮忙警察抓贼,充当一把好市民,这种危险的想法还是免了吧!

    万一那贼一不小心磕着碰着,说不定“好市民”就得陪着被抓到的贼一起进监狱捡肥皂了,警察可不会因为“好市民”帮了他就对“好市民”手下留情。前段时间刚有一位见义勇为的好汉,因为打伤了色狼而被关进了看守所,前车之鉴不远,大家还是老实一点儿,安安静静的当顺民比较好。

    “啊!”

    伴随着一个中年妇女的尖叫,早餐店的客人连带着老板、店员,全都一股脑的向后跑去,街面顿时为之一空。

    呃……也不算全空,至少叶枫依旧老神在在的原地吃包子。

    当然,他同样没有多事的想法,他可不想。

    见到空荡荡的街面,失去了屏障的汉子,心中不由得有些发慌,虽然大天朝的警察执法很少开枪,但不代表他们一定不会开枪啊!

    他与后面两人前后不过十几米的距离,只要两个警察的眼睛不瞎,枪法不是渣到极点,很容易就能在他身上留下几个窟窿。

    汉子紧张的四处张望了一下,突的停下了狂奔的脚步,在早餐摊的案板上一抄,把早餐店员炸油条时用的尖刀拿在了手里,然后几步蹿到了叶枫的面前,把刀架在了他的脖子上,壮硕的身子却缩的严严实实,对着两个警察吼道“别过来,不然我砍死他!”

    叶枫“……”

    他不知道是该哭还是该笑,走哪哪出事,这妥妥的主角模板啊!

    不过尼玛,我刚刚出来,就想吃个早餐而已,至于来个这样的惊喜吗?

    两个警察显然不是神枪手,没有隔着人质一枪毙命的能耐,只能把枪口对着他,大声警告道“袁宏远,你跑不掉的,放下武器,立刻投降!”

    可惜,无论是现实中,还是在电影里,听到警告就自动投降的匪徒,好像还真没听说过,更何况这位匪徒兄拼命挣扎了老半天,怎么可能被恐吓两声就跪地求饶。

    叶枫撇撇嘴,夹起一个小笼包,沾了沾醋碟,塞进了嘴里,脸上露出惬意的笑容。

    嗯,这小店着实不大,口味做的却非常不错,很合他的胃口。

    “……”

    两个警察眼角抽了抽,这位是有多大的心脏啊?

    匪徒本就精神紧张,他这一动就更紧张了,把油乎乎的尖刀更贴近了一些,恶狠狠的叫道“老子不是开玩笑,你再敢乱动,老子就捅死你,听到没有?!”

    看看那脏兮兮的刀子,叶枫嫌弃的道“小心点儿,你弄脏我衣服了!”

    “你说什么?”匪徒有些懵。

    叶枫却没再搭理他,而是抬头对着两个警察问道“两位警察叔叔,嗯,还有警察阿姨,这位犯了什么事儿,让你们这么大张旗鼓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