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源这款游戏分为四大系,八大职业。四大系基础职业分别是战士、牧师、法师、盗贼,是在创建人物的时候就已经选择了的,就好像选择门派一样简单。而八大职业则是在每一系的职业里进阶而来的。
战士,三十级进阶骑士或者狂战;盗贼,三十级进阶为弓箭手或者刺;法师,三十级进阶为幻术师或者巫师;牧师,三十级进阶为祭司或者暗影牧师。
而除了这八个战斗职业,也有人把这个游戏当作是休闲游戏,玩的是平常玩家只顾着升级而没有精力去顾及的。这就是生活职业,比如药剂师,铁匠,裁缝……鉴定师。
鉴定师其实就是从npc那里学习了鉴定术的玩家,这个技能也并不难学到,从学会开始,和其他生活职业一样,也是分为,初级,中级,高级,大师,宗师,大宗师,神级。
易水寒心里有数了。匕首居然是蓝色以上装备?这倒不错。可惜自己不是盗贼。
他看了看口袋,刚刚打怪的时候,钱币是系统自动分配,自己粗略一看,已经攒到了六个金币多,这已经算是小富了。毕竟等级低的小怪,一个怪只有一个十来个铜币。马上回城,可以买一个十五级的法杖,目前这根法杖,等级太低了,伤害渐渐不能满足自己的需求了。
血斧像是一个真正的战士,热血,热情,豪迈,粗犷,他看了一眼众人,说:“大家配合很好,不如加一下好友,以后有时间可以一起玩。”
几个人表示都没有异议。这个游戏打怪升级太坑爹,有一帮聊得来的队友一起刷怪,也不错。
老司机看了看易水寒的等级,说:“易,你的法杖虽然好,但是现在的等级用已经不适合了,去奥金镇的商店买一把白色的都比现在好。我们也需要补给红瓶了,你去买个,然后带给我们,我们再刷一下。”
说着,老司机给易水寒转了几十金。
易水寒看了看身上的钱,说:“行,等我回来。”
易水寒说完,挥手告别。
来到了奥金小镇,把之前接的任务交掉,得到的经验让那个易水寒顺利达到十五级。他看着自己的经验条,表示略微满意。在这之后,他买了一张地图。《起源》里的游戏设定很奇怪。玩家系统里自带一张地图,不过非常简单,是用来标注怪物分布和城镇的。但是,每个小镇里也都有地图可买,上面表示着本地特产——哪些地方有什么草药,那些地方有什么矿石……城市里也一样。甚至,有的地方标注还是错的……每买到一张新地图,就能融合到自己的地图里,然后分类,就可以成为自己的个性地图了,也算是游戏的一大亮点。
酒馆里可以接到一些任务,有的任务是当地的npc公会发布的,有的任务是酒馆老板作为中介,替独立npc发布的,而玩家,玩家居然也能通过酒馆老板这种npc进行任务的发布,比如,哪个玩家需要什么特殊物品,完全可以让老板发布任务,然后自己只要给钱或者给出任何物品作为报酬。在很多城镇,都有宣告栏,也有这样的作用。只不过,宣告栏要花的金币也是贼多……
而如果下线的时候在酒馆找个房间睡下,再次上线,人物还可以获得经验加成……
这一切都是为了让玩家更加依赖酒馆,包括比如铁匠铺啦,裁缝铺啦等等公用设施,打造出一种真实感。
易水寒打开地图,地图就和自己的系统地图融合,原先的地图变得更详细了。
不过易水寒并没有急着去买什么系统商店的武器。谁不知道系统卖的都是坑呢。
他根据地图上的指示,找到了一个鉴定师。
那个鉴定师正在自己的店里打瞌睡,身后的壁柜里展示着各种各样的装备,琳琅满目。墙壁上挂着一行字,也是鉴定师这个职业的行业精神:不让任何一件至宝蒙尘。
易水寒还在想怎么跟这里的npc进行交流的时候,那个老迈的鉴定师突然醒了过来,看了易水寒一眼,慢悠悠地说:“这位法师朋友,很高兴见到你,不知道你今天打算鉴定什么呢?”
目前的升级速度还行,但是这款游戏是不限制等级的,只要你有耐心,升两千级都没有人碍着你。但是,从十五级之后,所有的技能都到此为止,所有的技能书都要通过怪物爆出掉落来获取。不需要的技能书就可以卖到拍卖行,如果足够稀有和足够强大的技能,甚至有的人会先交给自己的好友,然后不惜删号重来——因为每个人只能创建一个帐号,一个角色。
买了一点装备,自己身上是一点钱都没有了。《起源》里的金币来之不易,每个怪物只能爆几个铜板,而一百个铜币换一银币,一百银币才能换一金币,可谓是赚钱不易。穷人的心酸……
不过,换上新法杖之后,他觉得还是可以接受的。之前用的绿色法杖是洛洛给地,虽然挺好用,但是毕竟是绿色地。他倒也没有扔掉,而是放进了那枚绿色戒指地空间里,留作一个纪念。
“奥金镇的怪物大部分是十多级的,看来是时候往外走了。”
起源世界分为两个大陆,另一个大陆还没有任何玩家去过,网上也没有任何消息,相信会在以后的资料片开发。而现在的这个大陆,它的面积,也几乎和全中国一样巨大。而百分之七十的地方,还被迷雾笼罩,地图上没有任何讯息。用官方的解释,这些地方需要玩家用自己的双眼去探索。易水寒相信,这些地方的怪,等级一定要比这里高得多,暂时不用想它。在奥金镇附近,还有一个地方,是一个城堡,那城堡的北面是一群二十级到四十级的野怪的栖息地,很适合长期升级。看来之后到四十级之前,自己都要去那里升级了。
易水寒承认自己是懒人,彻彻底底的懒人,所以他毫不犹豫用自己仅剩的一个金币坐上了一辆马车。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