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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外篇 三周年贺文(一)
    与妖

    日薄西山,天色渐沉。而在那片幽深的古林里,早就陷入了一片昏暗。一只蝙蝠扑打着墨黑的蝠翼穿行于这古老丛林中,他找了一棵可以暂时栖身的古树,准备在枝头美美地享用今天的收获时,却忽而听见自树底下传来的呼唤声。

    他疑惑着低头看去,然后意外地见到了一个浑身冒着幽幽蓝色火光的蒙面黑衣人。当然,他认出了这是百鬼。

    这家伙平日里没什么事的话就会跑来这里陪他唠嗑几句,不过近来却都没怎么出现了,所以他才会对来者今天突然的拜访感到意外。

    “嘿!”他纵身跃下,并幻化成人形,“老鬼,好久不见了啊!话说你最近是干什么去了,好长一段时间都没见着你了。今天怎么又突然过来了呢?”

    “我去干什么你就别管了,千夜。”百鬼并不打算告诉他。

    “行吧行吧。”千夜有些不悦地撇了撇嘴,“那你来找本大爷是有什么事吗?”

    “也没什么,就是想问下,你都上千岁了,还不找个对象?”

    “???你来该不会就只是问我这种问题的吧……?其实我觉得要个对象也没什么用,一天到晚事那么多,倒不如自己一个,快活自在。”

    “所以你的意思是……你打算孤独终老?现在哪一个不是成双成对的呢?你这样,要是给其他妖知道了,怕是要被笑话。”

    “不就是处个对象么,多大点事啊有那么难办?!”千夜不爽了,“本大爷保证一天之内就搞到手一个给你们看看,我看谁还敢笑话!”说罢,他赌气似的头也不回地离开了。

    百鬼望着千夜远去的背影,摇了摇头“一天之内就能处到对象……?这家伙,果真很没脑子。”

    千夜变幻成了凡人的模样,去到了人间。至于为什么会来到这呢?是因为他觉得与妖谈恋爱没什么意思,倒是很好奇跟人类一起会是一种什么样的体验。他也曾听说过无数的妖与人之间缠绵悱恻的爱情故事,但至今不懂为何有些妖会为了那点可笑的爱情付出极大的代价甚至是生命。所以这一次,他也想亲身感受一下。

    只是这一路下来,他始终都没有发现心仪的小姑娘。说来,像他这样不把婚配当一生中的大事而仅当成儿戏的,即使真能遇见了,能是真爱吗?最终,小姑娘不知道有没有见到,不过他却是有了别样的发现——就在路过一巷口不经意间回眸的时候。

    小巷的尽头密密麻麻的挤满一群人,黑压压的人群将靠墙的一人包围得水泄不通。这种情况,换做谁都会自然而然想到这是一件稀疏平常的强盗强抢民女事件,千夜当然也不例外。来个英雄救美也许不错?他这么想着,进入了小巷。

    待走近一看,他注意到那伙人一个个凶神恶煞的,看样子是强盗无误了。至于被包围者,大概是之前跟强盗有过缠斗,以致披头散发的。虽看不清面容,但总的来看,倒颇有几分风姿。不过有个美中不足的地方,就是矮了点。

    千夜冷冷扫了这群人一眼,随意拍了拍一个离他较近的人的背。

    “谁啊?”那人疑惑着。

    不曾想,这刚回过头,双目便被人戳中。“老子是你爹!”

    “啊我的眼睛!!!”那人惨叫一声,而后恶狠狠地喊道,“什么人活得不耐烦了?!兄弟们给我打!”

    然后,千夜用实力告诉他们,到底是谁活得不耐烦。原本那群人还气势汹汹的呢,眨眼间就被打得满地找牙。人群中惨叫声不绝于耳,并伴有鲜血四溅。千夜抽出镰刀,一刀穿透脚下之人的胸膛。“呃啊!——”那人哀嚎一声,没了动静。

    “大爷饶命!”众人见状,吓得魂飞魄散,纷纷跪地求饶,“我上有八十老母,下有三岁小孩,求大爷开恩啊!……”

    “都给我滚!”千夜对这等人嗤之以鼻。

    “是是是!谢谢大爷网开一面,我等马上滚……!”强盗们为其头目收了尸,随后连滚带爬地跑了。

    “呵,一群欺善怕恶的蝼蚁……”他心满意足地舔了舔刀尖上未干的血渍。诚然,强盗杀人放火、为非作歹,本就死有余辜。哦忘记说了,在妖界他可是专职收割灵魂的死神。今日他不过要了一条人命,剩下的人不过是手脚被废,严重的也就缺胳膊少腿。与他原来的作风相较,这并没有什么大不了的。

    “对了,姑娘,你没事吧?”他突的想起了什么,走向墙角。

    “???”那人抬起头,眼底有轻微的奇怪神色。但出于礼貌,还是露出一个浅浅的微笑,并稍稍欠身作揖,“无碍,多谢大侠出手相助。之于那伙强人,我认为给个教训足矣,如此……是不是太过了?”

    “会么?我可不这么觉得。他们作恶多端、草菅人命,死不足惜。我这么做,可是在为民除害!”千夜自我感觉十分良好。在某一瞬间,他对上了对方清澈的瞳眸,心跳忽而加速,仿佛整颗心都不是自己的了。“好清秀的姑娘……你叫什么名字?”他呆呆地盯着对方的脸,视线很难再移开。这种感觉,难不成……他是真动了凡心?!

    “大侠,其实在下是……”话未了,却被人扣住手腕,不知是要拉往何方,就只闻得一句“跟我来,我想带你去个地方”。

    这人就这样稀里糊涂地给带到了这片幽深古林,夜晚的林中升腾起一层朦朦胧胧的雾气,沿途似乎有无数双眼睛在暗中注意着他们的一举一动,真叫人不寒而栗。

    “夜晚时分危机四伏,切莫独自一人进入深林里。你在这等我,我去去就回。”千夜叮嘱了几句之后便走远了。

    ???所以你带我来到这里后就弃之不顾是几个意思……?说了这么多究竟想表达什么?就很无奈了。

    “哟,千夜这是骗来了哪家的黄花闺女啊。”幽幽的声音自背后传出。

    回首,见是百鬼。无言,后退几步,正视来者。

    “咦,这哪是小姑娘呢?明明就是一俊俏小公子嘛。千夜这眼神,还真是……”百鬼笑了笑,没了后话。

    “原来他叫千夜嘛?”

    “小子,你可知你踏入了万妖林。而且,见到我竟无一丝一毫的恐惧之心,可见并非常人。你该不会是……”说话间,百鬼已无踪影。

    他预感有什么事即将发生,下意识后退了几步,接着180°转身并疾奔起来。他看到周遭有若有若无的鬼影出现,皎月被阴云所遮掩,整片林子变得更加昏暗无光,气氛愈发显得诡异无比。过了一会儿,他发现前方是一片沼泽地。那就……他心念一动,纵身一跃,跳到了树上。

    只是,他没有料到,百鬼早在那里做好了万全准备,就等着他自投罗网。刹那间,一道强光射入了他的眼中,刺目得一时间难以睁开。他的一席黑色长发骤然变作银白,漆黑羽翼自背后生长出来。是的,他现出了原形。这个是……照妖镜。

    “果然是你。羽族王子,凡尔斯。”百鬼又一次现身,正视着对方,幽幽开口。

    “呐,鬼王好本事。”

    “少跟我来这一套。”百鬼淡漠地说,“相传几日前你不是失踪了么,如今为何却又再次出现。说,你待在他身边的目的是什么。”

    “诶?说得我好像心怀不轨似的。”凡尔斯从树上跳下,振翼悬飞于半空,“这个嘛……是千夜他主动找上我的呢,我可什么都没做。信与否,随你便。……嗯?还真是‘说曹操,曹操就到’,他回来了。”所谓登高望远,他这会正远远看见千夜往这边赶来。

    凡尔斯缓缓落地,靠树而坐“他叮嘱过我待在原地等候的。可是呢,是你将我引到了这。所以嘛……”他停顿了下,继而说道,“待会还得烦请你帮忙圆个场,谢咯。不然,我说是被你绑来的也不过分吧?事实也差不多是这样。”

    “……你还真是狡猾。”

    “妖的天性嘛。还有,这叫心机。”说完,他再度变成凡人的模样,假作昏迷了过去。

    这时,千夜恰好赶到,看到这一幕的他暴跳如雷“我就说好端端的人怎么一回来就不见了……原来,还真是百鬼你干的!我靠,枉我还把你当做……”

    “我不是,我没有,你别瞎说。是你自己没看好,反倒怪我头上了?还有件事不得不说,你到底什么眼神,居然连他是公的都看不出来么,莫不是雌雄不分……?”

    “啊?他……?”千夜尚未反应过来。良久,他才想到要凑近去仔细观察。这一看,还真是……他顿时老脸一红。但为了保住自己的面子,他强行辩解道,并且十分理直气壮,“其实他长得还挺好看,不是么?而且,有谁规定找个伴一定要是个母的而不能是公的?反正我也没那个传宗接代的打算!所以……他,本大爷就是看上了,也要定了!”

    这下百鬼是彻底搞不懂千夜神奇的脑回路了,然后他余光瞥见,凡尔斯的嘴角似乎微微勾起?再定睛一看,又什么都没有。是眼花了还是什么……?算了,他不想搞懂了,毕竟这些又跟他没什么关系。就当做什么都没看见,也没听见吧……他现在只想忘掉今晚的事,忘掉这一切。

    再后来,千夜说自己要带着凡尔斯到凡间过活。对此,百鬼没做什么表态,他不想管了,他也管不了。因为啊,千夜一旦有自己的主张,是任谁都劝不回的。百鬼没有挽留,只是道了句“一切小心”。他目送着千夜背着凡尔斯渐行渐远,默默祝福着他们,祝他们能从此幸福快乐地生活在一起。

    时光如同白驹过隙,不知不觉间,近百年过去了。

    时至今日,凡尔斯已陪伴千夜走过了几十个春夏秋冬,经历了无数风风雨雨。千夜觉得凡尔斯真的是十分温柔,这些年来也一直对他超好的。千夜每天除了兢兢业业地把自己的化形变老一点,想着陪对方过完这一生,同时也在担心着,哪一天凡尔斯真的走了,他又该如何去面对。

    可是后来,这种担忧似乎变得有些多余,并且逐渐被疑虑所取代。为什么区区凡人的寿命会这么长?按理说,能活到六七十岁者就算长寿的了,可他……?这种疑虑像阴霾一般萦绕在千夜的心头,经久不散。直到有一天——

    他发现寝室的地板上散落着一些黑色羽毛。凡尔斯平日里没什么事喜欢养鸟,这他知道。但他们可是有约在先的,不允许那些小鸟踏入屋门半步。如果是发生什么不可控情况的话,这他也能理解。可,羽毛闪耀着银光又是怎么一回事?!他感受到了欺瞒,气得提起镰刀就径直往院子里去。

    是时,凡尔斯正给地上的一群云雀喂食稻谷。身后有脚步声响起,惊飞了一地鸟雀。凡尔斯闻声欣喜转过头来“千夜!……?”没想到,千夜一来却是面无表情地将镰刀抵在他的脖子上。

    “凡!尔!斯!你这家伙……到底瞒了我多少事?!”

    听完,凡尔斯先是稍稍错愕。片刻,他明白了过来,直接变回原形“这就是你想要的真相?”

    “你……你居然是妖?!”虽然想过无数种可能,但结果还是令他感到吃惊。只不过,原因不是这个罢了。

    “那你呢?你不也是。在下也想一睹你的真面目呢,我亲爱的千夜。”凡尔斯说着,突然出现在千夜的身畔,而后将头轻枕于其肩膀上。他的声线极具蛊惑性,口中呼出的热气让对方的耳根瞬间红透。

    千夜的心砰砰乱跳,那是一种前所未有的感觉。接着,他鬼使神差般的照对方说的做了。他一开始认为自己这是着了道了,可事实并非如此。凝望着对方近在咫尺的俊脸还有那模糊记忆中的漆黑羽翼,他的思绪飘回了千百年前。

    彼时的他,还只是个不经世事的小妖。由于修为不高的缘故,常常受到其他小妖欺负。本以为往后的日子也就是这样了,可是那一天,他遇见了他。那天他一如既往地遭到群妖的围堵,倍感绝望之际,是那只自称小凡的妖精出现并帮他解了围。

    事后,小凡对千夜说等将来长大了,就会来寻他并且迎娶其做王妃,这样将没有谁能再欺负他了。当时千夜并不知道所谓的王妃究竟是什么,但他不想当一个只会依赖强者的妖,他想要的是独当一面。从此,他开始刻苦修炼,修为日益提高。每每进入梦乡前,他都在幻想着承诺实现的那一天的到来。

    光阴似箭,三四百年过去了,他已成为众多强者之一,而小凡自那一天分别后却始终没有再出现。直至真正长大后,他才明白当年的承诺不过是儿时情话,是不能当真的。而他苦苦等待多年的事,不过是自己的痴心妄想,终成黄粱一梦。也许,对方早就忘记他了吧……他为此伤心了近百年,最后心冷了,也渐渐地忘却了那个他。至于他后来为什么会成为司掌生死的死神,应是跟他儿时的遭遇有说不开的关系。

    每次见到谈情说爱的伴侣,他总想着什么爱情,什么山盟海誓……真是可笑至极。由此,他过了千百年也没找过伴。他不清楚自己这么做是因为无法释怀的曾经还是什么,他不明白,他也不想明白。后来,因为实在是拗不过百鬼的种种说辞,他一气之下才会说出那种话。现在想想,其实傻得无可救药。

    不知过了多久,千夜的意识终于回笼。眼前的凡尔斯与记忆中小凡的影像重叠在了一起,看得他有些精神恍惚。“你是……小凡?”他不确定地问。

    “是我。”

    得到对方肯定答复的他,一时间竟说不出任何话来。他只觉内心百感交集,似乎有什么温热的液体即将溢出眼眶。原来,并不存在什么所谓的一见钟情;原来,他们很早以前就认识了。这一场重逢,也许冥冥之中自有天意。

    “千夜……其实我一直都没有忘了你,更没有忘记那个承诺。”凡尔斯脸上带笑,眼中含泪。他紧紧拥住了千夜,“只是我一直在寻求一个合适的机会,很抱歉让你久等了……对不起。好在上苍又给了我一次机会,让我还能再见到你。这一次,我不会再离开了!”

    正如凡尔斯所说,当初他与千夜分别后,回到王宫里的第一件事便是向自己的父亲——羽族之王请示此事。最开始他天真地以为父亲是不会拒绝的,会一如往常顺着他。不过羽王接下来一开口,却将他尚未说尽的话给生生逼了回去。“住口!简直胡闹,汝岂可将婚姻大事当儿戏?!此事孤日后自有安排,汝什么都不用再说了。”

    也就是在这时,他才明了,这个看起来十分简单的小小夙愿,是有多难实现。从这之后,他再也没有提起过初遇这件事。而羽王对他的要求与管束也可谓是日渐严格,他不喜欢这样。倘若自己并非生在王室,那该有多好。那些条条框框的规矩礼节,于他来说,就像无形的束缚,可真烦。不过再怎么想,这都是无法改变的既定事实。

    最后,他寻到了一个也可能是唯一的办法,那就是——逃。于是,就有了前面所提到的,羽族王子失踪了。

    “还有,你现在应该很清楚我的身份了。嗯……王室成员不同意我们在一起。他们要我从同族的贵族中挑选一位女妖迎娶为妃,我没有答应,我的心里只有你。迫不得已,我只能潜逃出来。这种生活,不也挺不错么?……可是,我的行踪在前一段时间暴露了,他们就快找到这里了。我们得赶紧离开这!”

    原来,凡尔斯近来出现的奇怪行为是因为这些。现在,这一切都解释得通了。为什么近几天千夜总感觉有什么东西在这一带转悠,想来那群家伙应该是在搜寻他们的王子。“现在走,还来得及么……?”

    “……看样子是来不及了。”凡尔斯半眯了眯天蓝的眸子。话音刚落,一大群羽族的守卫军出现在了他们的面前。

    “殿下,吾等奉大王之命前来请您回去,还请不要为难。”为首的是凡尔斯的侍从弗雷尔。

    “弗雷尔……我也很为难。”他的目光黯淡下来,但只消一会便又重新燃起,“不过,我选择谁都是我的自由!……所以,请回去告诉我那个冷漠无情的父王,此事……与他无关。”

    “殿下,大王这是……”

    “无需多言!如果你们是奉命行事,那就凭自己的本事将我抓回去吧!我不会屈服的。”话罢,凡尔斯面向了身侧的千夜,“千夜,我问你,你可愿意随我一道,浪迹天涯?”

    “只要有你在的地方,我都愿意。”千夜甚是认真地回答。

    “很好。那我们……远走高飞吧!”凡尔斯迅速抱起了千夜,飞快地拍打着翅膀,接连刮出了几道疾风,扰乱了守卫军的视线。待狂风平息下来之时,他们惊讶地发现,凡尔斯和千夜早就了无踪影。

    或许今后的日子会很艰难困苦,但有你在的地方,便是天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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