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团一路跋山涉水、翻山越岭,顺着祁连山北麓向西北行了一个多月,快接近当金山口时,路线有了两个选择。
一是朝西北方向,越过夏国的沙洲,到达西州回鹘领地;二是先朝西行,翻过阿尔金山,再向北纵穿库姆塔格沙漠。
前者路程近、好行走、省体力和时间,只是要经过夏国境内,不可控因素会多一些;后者行走在黄头回纥的领地,比较安全,但路程较远,而且要越过大片的沙漠。
盛夏之日,沙漠处处热浪袭人,仿佛燃烧着熊熊火焰,在这种环境中赶路,不多会就会大汗淋漓、热气绕身,若饮用水供给出了问题,便会全队覆没。
反复考虑再三、权衡利弊,曲端和程风商议后,决定走第一条路线。
沙洲也就是后世的敦煌,此地属夏国的西平军司管辖,由于属于后方腹地,远离宋夏边境,沿路关卡对商队人员身份的检查并不十分严苛,按例缴纳税赋即可。
沙洲附近,人口相对稠密,有不少旅店和饭店,程风一行不用饥餐露宿,比在祁连山中穿行要好过的多。从
路上行人的脸色来看,这里的民众日子并不好过,宋夏两国连年动兵,贸易中断使经济衰退、物资匮乏,战事频繁又大耗国力、伤损人马。
特别是夏国本来也就三百万的人口,与家大业大的宋朝长期对峙,各方面资源消耗不起。
沙洲地处号称“河西粮仓”的河西走廊之中,土地依靠祁连山冰雪融水灌溉,形成了大片绿洲,物产算是丰富,这里的民众尚且如此,贫瘠地区的民众生活水平可想而知。
这里连接西域,交通东西,街上各种商品繁多,在穿过沙洲城时,种鱼儿兴致勃勃地东张西望,拉着程风东逛逛、西看看,似乎有使不完的劲。
程风想起仓促给种鱼儿送玉马一事,这次出一趟远门,不送点礼物似乎不太合适,于是留意起街边所卖的事物,最后挑了两盒精致的笃耨香胭脂。
从包装上看就是高档货,檀木盒子里用金箔纸包装,里面放着的一片片胭脂,被加工成小而薄的花片,散发着浓郁的笃耨香味。
胭脂是古代女子常用的化妆品,是在红蓝花汁里加入牛髓、猪脂等物,调成滑润的膏脂状,涂在脸上很滋润也很舒服。
制作胭脂的主要原料为红蓝花,原产自焉支山,所以沙洲所卖的胭脂算是出自原产地的精品。
种鱼儿捧着两盒胭脂,低垂着头,脚上踢着土坷垃,脸上泛起一阵红晕,原本洁净雪白的脸上仿佛涂上了淡淡的胭脂。
她强压着喜悦,收敛起开心的笑容,故作不屑地道“要这玩意儿有啥用?你何时见我涂脂抹粉了?我种家的女儿何时做过这等小儿女态?”
程风笑了笑,打趣道“总有一天你会用得上的,只是不知道到那时,胭脂谁与匀淡?长发谁与盘起?谁能降服刁钻的你?”
“哼?!谁说我要嫁人?!我要自由自在、纵马快活一辈子!”
种鱼儿脸色一板,将两盒胭脂往他怀里一揣,想要把胭脂还给他,可身子顿了一顿,末了又将胭脂抢了回来,自顾自地道“这胭脂是好东西,别浪费了!回头我送给我嫂嫂去!”
程风看着她在自己身前蹦蹦跳跳的背影,又好气又好笑地摇了摇头。
过了沙洲,越往西北去,客店又渐渐少了起来。
这日,行到一座山岗下,已是日头偏西,路旁正好有座客栈,孤零零地矗立在一片林子前,规模并不是很大,看样子有十几间房。
客栈前有个大院子,里面趴着一条黑色的大藏獒,茂密的鬃毛像非洲雄狮一样,前胸宽阔,强劲凶猛,目光炯炯有神,警惕地瞪着来客。
它的眼睛红红的,好似得了红眼病,见到有人走近了,“汪汪汪!”狂吠着,吼声如雷,咆哮不已,幸好被铁链紧紧拴着,不至于扑上去伤人。
一进客栈,一位约莫五旬左右的中年人上前来迎客,他满脸刀削斧劈的皱纹,两眼有神,腰板挺直,落鬓连腮的大胡须已经微微发白,嘴上招呼着客人,眼睛却在使团的马队和骆驼队上来回逡巡打量。这客栈的大厅就是饭厅,胡乱摆着四五张大木桌子,曲端、程风和种鱼儿三人坐了一桌,其它众人四人一桌,各自找个桌子坐了下来。
那中年人上前一边抹着本来就干干净净的桌子,一边殷勤地笑道“对不住啊!各位客官,最近来往的客人比较多,本店里准备的饭食有限,只剩下些肉馒头了。”
程风回头瞥了下院里,地面干净平整,并无太多骆驼、牛马的脚印和粪便,便知店主在说谎,估计是为了将不新鲜的肉馒头推销出去吧。
曲端笑道“我们出门在外做买卖、讨生活的,哪有那么多讲究?有什么就吃什么吧!掌柜的,多上几碗热汤,喝着舒坦。”
“呵呵,好勒!各位客官稍等片刻。”那店主一溜烟地小跑,笑呵呵地去后厨吩咐去了。
程风四周打量着这座客栈,有点说不出来的不舒服,总感觉透着点古怪,他对曲端低声道“员外,这店处于荒郊野岭处,又没别的客人入住,饮食上咱们可得小心提防点。”
曲端点点头,掏出块洁布擦了擦手里的筷子,道“待会儿先喂个馒头给狗吃,试一试便知晓了。”
不多会,那店主来回几趟,每张桌子上摆了两大盘肉馅馒头,腾腾冒着热气,他满脸堆笑,“各位客官慢用,不够再加,要多少有多少,我再去后厨端几碗热汤出来。”
程风眼见着店主进了里间,迅速用筷子夹起一个馒头扔给趴在客栈门口的大藏獒。
那狗一见滚在地上的馒头,一口咬住,胡乱嚼了几口,便吞进肚里去了,吃完舔舔舌头,摇着尾巴,蹲在地上,歪着脑袋盯着程风看,一脸讨好和期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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