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河一间门面,摆出竹编的桌椅,三三两两坐了些退休的老大爷,或是喝茶聊天,或是兴起杀一盘象棋,好不惬意。
往里走,顺着陡峭的木质楼梯上去,二楼宽敞明亮,分隔出了半封闭的包间,装修风格更趋于年轻化。
没到节假日,二楼几乎没人,林甘蓝顾不得欣赏,长驱直入。
循着爆料人电话里的指引,一行三人直奔靠窗的包间,一溜看过去,找到了位于角落的雪松间。
她深吸一口气,率先推门而入。
包间内,两排卡座围住一张长桌,一面坐了个身穿l衫的伙子。
听见动静,他抬头看过来,一脸怯生生的表情像极了受惊的兔子。
林甘蓝的目光充满了打量:“你就是那个爆料人?”
他迟疑着点头,满面惴惴不安:“我给你们消息,你们就给钱,是吧?”
林甘蓝一个眼神,苏棠立刻心领神会,拉开随身斜跨的背包,厚厚一叠钱币,看得伙子心花怒放。
苏棠只拉开了两三秒钟,足够他看清那些钱,便果断地合上了挎包,语气凌厉:“我们早说过,钱不是问题,关进是,你到底有没有真的消息?”
林甘蓝接过话头,语带威胁:“如果你给我们的是假消息,呵,我们也不会善罢甘休。”
两女一男的组合,并没有壮实的肌肉,然而三人通身透出的凌厉气势,明显不是善茬。
伙子咽了咽口水,刹那间生出了逃跑的心思,可一想到丰厚的酬金,便迈不动腿了。
五十万啊!
即使最后没抓到凶手,只需提供了有用的线索,就能得到十万块!
伙子重新坐回卡座,笑容谄媚:“你们放心,我亲眼看见那个男人从永宜酒店背后的巷子里走出来,将手套丢弃,绝对是有用的线索!”
林甘蓝坐下:“是否有用,不是你说了算。”
苏棠坐在她身边,而厉晋行却坐在了她们的对面——爆料人的旁边,三人形成了围堵之势,将爆料的伙子困在了卡座一隅。
服务员送上刚沏的龙井,林甘蓝抿一口,目光灼灼:“说吧,到底怎么个情况。”
伙子似乎早有准备,侃侃而谈。
无非是电话里那一通老生常谈,林甘蓝干脆出声引导他:“你看见那个男人是什么模样?”
“永宜酒店背后太暗了,我从斜角望过去,角度不太好,再加上他戴了帽子和口罩,怎么可能看清他的脸嘛!”
林甘蓝有点失望:“那他的身材呢?”
他站起来,以自己为参照物比划:“比我矮一点,差不多瘦,穿一身黑漆漆的衣服,若不是手上有点白色,一晃眼很容易就忽视掉了。”
左手无名指上,一枚金戒指十分引人瞩目,反射出点点金光。
伙子自曝一米七四,比他还稍微矮一些,那绝对不是身形高大的厉晋远!
林甘蓝同厉晋行对视一眼,都在对方的眼底瞥见了一丝欣喜。
这个线索太重要了!
很可能成为洗刷厉晋远冤屈的目击证人!
林甘蓝感觉搁在桌下的手忍不住微颤,强自镇定:“那手套在哪儿?”
“在我家。”
林甘蓝霍然起身:“走,我们现在就去拿!”
在三人的簇拥下,伙子刚迈出茶社,又忍不住怀疑:“我把那只手套给你们,你们保证会给我酬金?”
林甘蓝眨巴杏眼,一派天真无邪,闪烁着真诚的光芒:“相信我,我们真的不差钱。不过,你可以趁在路上的时间考虑一下,只拿十万块就作罢,还是一鼓作气到手五十万。”
她抛出的条件,犹如枝头悬挂的成熟苹果,沉甸甸,红彤彤,分外诱人。
再转眼一瞧他们停在茶社门口的车,锃亮的飞天女神标志几乎晃花了他的眼,这可是价值不菲的劳斯莱斯啊!
被惊喜冲昏了头脑,伙子连说话都结巴了:“当……当然是想要五十万了!”
将他的表情看在了眼里,林甘蓝眯了眯眼,租车的钱没白花。
她拍了拍伙子的肩:“同我们合作,不过去警局说几句话便能轻轻松松到手五十万,天底下再找不到比这更好的生意了。”
这会儿,他满脑子都是即将到手的五十万酬金,压根没听清林甘蓝的话,只一个劲儿应和:“好,我答应,我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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厉晋行做司机,由着副驾驶位子上的伙子指路,往他家开去。
路上,林甘蓝和苏棠默契无间,相互配合,在闲聊中将伙子的姓名年纪甚至社会关系统统摸查了个遍。
伙子名叫易侠,不过二十岁的年纪,高中毕业没继续念大学,辗转多份工作都做不长,近日在附近一家奶茶店做兼职。
父母在沿海地带打工,家里只有个奶奶同住,平时喜好和一班朋友泡酒吧,经常后半夜才归家。
不到十分钟,劳斯莱斯拐到一条幽深破落的巷口,易侠喊了“停”。
“里面太窄了,车开不进去。”易侠摸了摸鼻尖,有些不好意思。
闻言,林甘蓝掏出手机,快速发了一条短信,才下车。
跟随易侠往前走了几步,来到一栋低矮的平房门口。易侠掏出钥匙开门,把他们往屋子里引:“我奶奶不在家,你们进来吧。”
苏棠不着痕迹落在最后,进屋前伸手往屋子外墙划了一道。
不知何时,她手里多了一支粉笔,灰白色的破败墙壁上赫然多了一抹亮黄色的粉笔划痕,甚是显眼。
三人进屋,易侠招呼他:“随意坐一下,我去取手套。”
不多时,他拎着一套挂在衣架上的夹克外套走出来,指了指衣服口袋:“那天我随手就放进了衣服口袋里,回来换掉了这件外套,这几日一直没穿过。”
林甘蓝一面娴熟地戴上手套,伸手进口袋掏出那只凶手扔掉的手套,一面问:“也就是说,这几日来都没人碰过这只手套?”
易侠点头:“奶奶很通情达理,不会未经我的允许,碰我的东西。”
说话间,林甘蓝已经把那只手套掏了出来。
白色的普通纺织手套,薄薄一层,街头巷尾随处都有店售卖,连个正儿八经的品牌都没有。
她凑到门口,迎着明亮的日光检视,尾指处隐约可见斑斑血迹。
她心念一动,连忙把手套翻转,背面尾指处血迹更浓,完全干透了。再细看,中指处有刮蹭的痕迹,几缕纺织纤维迎风飘扬。
林甘蓝猛地抬头:“这些血迹是哪儿来的?”
易侠连忙摆手:“我不知道啊,我捡来见是个手套,没什么用处,就随手扔进了衣服口袋里,再没管过。若不是听说你们在找那天晚上永宜酒店附近的目击证人,我甚至压根想不起来捡过一只手套。”
“这么说来,你捡到这只手套时上面就有血迹了?”
“那天太晚了,我也没仔细看,应该是原本就有的吧!”
林甘蓝微微眯眼,不错过他脸上任何一丝表情,忽然冷笑了两声。
易侠不解,抬手挠了挠后脑勺,忽然想起什么,慌忙把手往背后藏,微微侧身,避开了与林甘蓝直视。
然而林甘蓝却不放过他,步步逼近,掷地有声:“易侠,你说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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