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砚顺着他的目光看了过去,在看到远处飞鸟飞起无数的时候,在小孩儿错愕的目光中,将背篓盖子一盖,剩下的骨头扔进草丛,背篓直接背在肩膀上,拿起自己的登山棍就开始往回走,简直使出了一百米冲刺的力气。
背篓里面就算背个兔子那也是有动静的,更何况背个小孩儿,还给人家盖上了,从朝砚开始下山起,背篓里面的动静就没有停止过。
遇见了镇子里面的过路人,认识的都有些好奇的打了招呼:“朝少爷这是进山抓了个什么,这动静大的,个头不小吧?”
“兔子,”朝砚笑眯眯的说道,“回去给加餐。”
随着他这一句话,身后的背篓静了一下,随即仿佛闹翻了天一样。
“这兔子挺活泼,”那人也愣了一下。
“我连窝端的,”朝砚扶了一下背篓,神情自若的继续往家的地方走。
所谓做人留一线,日后好相见,有再好的东西也不能竭泽而渔,否则就跟杀鸡取卵一样,再没有下次了。
他这直接把人家一窝都给端了,难怪兔子一家老小闹腾的厉害。
那人看着朝砚远去的背影,莫名觉得这朝家少爷似乎也是个狠角色:“啧,这简直就是给人家断子绝孙了,也不怕兔子诅咒他也断子绝孙……”
这些都是闲话,总之朝砚成功的将那窝兔子带回了家。
“少爷,这就是您说的兔子?”拿着刀的家仆打开背篓以后,面无表情的说道。
“对,可爱吧,你看这红眼睛,你看这娇小的个头,哪儿不像兔子,”朝砚说什么都特别的有理。
众家仆看着背篓里面满是戒备凶狠的小孩儿,纷纷觉得他们家少爷可能眼瘸。
“是像兔子,”一个家仆硬着头皮说道,“可是这是少爷您从哪儿捡回来的。”
“今天过路的时候遇见了一个卖孩子的,”朝砚合上茶盖开始声泪俱下,“说家里遭了灾,孩子又太多,实在养不起了,与其卖到什么不三不四的地方,还不如到朝家做个家仆来的好。”
“少爷,灵仙镇方圆百里没有灾祸发生,”一个家仆仔细的打量了小孩儿的眉眼,又盯住了朝砚的手道,“就我们知道的,灵仙镇能这么脏的还被遗弃的孩子,只有王家的那一个,少爷,您前几次被咬的伤痕也是他咬的吧?”
“……这要是搁现代,你就是一个优秀的侦探啊,”朝砚暗道失算,可他也不能把小孩儿在河里涮一遍再带回来吧,这么一小只万一涮死了,那他罪过就大了。
“少爷,养这个孩子会得罪王家的,”家仆语重心长道,“我们知道您心地善良,但是这样真的会惹祸上身的,王家并不像表面上看起来那么简单,他们家里跟仙人有点儿关系。”
朝砚:“……”
心地善良?我?
第16章 涮干净了
这其中是不是有什么误会?
朝砚从来不觉得自己是个善良的人,在现代的时候没有扶过老奶奶过马路,在这里也并没有什么助人为乐的习惯。
只除了这个孩子。
并不能说他善良,因为如果一个孩子生活在人类的社会之中,即使再如何被欺辱凌虐,只要他没有生命危险,能长大,朝砚都不会去管的,毕竟管得了一时,也管不了一世。
天底下受苦的人太多,众生皆苦,凭一个人的力量怎么可能管的过来。
也就是这个孩子,被人舍弃,整个灵仙镇没有人敢管他,就那样放任着他像个野兽一样的生活,连身为人的自知都没有,着实有些可悲。
几次遇上,也算是有缘,况且说不定还是个小福星,朝砚想想以后坐在家里数钱的日子,就觉得美滋滋的。
“你说的那些我都知道,”朝砚将杯子放在了一旁的桌子上,笃的一声,仿佛一锤定音让人后背一震,“我们可以偷偷养,不让别人知道不就行了。”
家仆们:“……”
少爷您也就这点儿出息了。
“那要是被人发现了怎么办?”一个家仆开口问道。
潮庄之前传言闹鬼,虽然能够让一些人不靠近,再加上院子够大,藏一个人一时肯定能藏得住的,但是想要藏上一世却难得很,他是人,长了腿会跑,说不定什么时候就被人发现了踪迹,这样的担忧倒也算不上是杞人忧天。
朝砚摩挲了一下手指,认真思考了一下这个问题,合掌道:“就说是我生的,当年我被一个女子始乱终弃,那女子生了孩子,留下我们孤儿寡父的只能在潮庄里面讨生活,你们觉得这个理由怎么样?”
家仆们一脸无言的看着他。
朝砚收起了玩笑,正色道:“我一个外地人,如果被发现了,只说之前不知道就行了,再不济,也能带着他去往别的地方,不至于非要跟王家杠上,也不会真的牵连到你们的,放心吧。”
“少爷,我们不是这个意思,”一个家仆有些着急的说道,他握紧了拳头道,“我们其实也对王家这事看不过眼,只不过没有那个本事养他,也没有那个胆量去招惹王家,但少爷已经将人带回来了,我们肯定跟少爷同进退的。”
“有这个心很好,少爷我最低的要求就是别说出去,”朝砚的目光淡淡的扫过眼前站着的家仆们,在他们低头称是以后蓦然眼巴巴道,“我洗澡水烧好了没?又是泥又是土的,难受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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