泠瑾含着泪点点头。
王后抹去眼角激动的泪水笑道:“来,外面这么冷,大家快进去。”
众人一呼啦地把泠枫和夙桑拥簇进大殿。这个地方跟三年前变化不大,看上去依然古香古色、气派雅致,只是很多原来是园艺的地方,为了防止野草疯长,都改成了菜圃,看上去倒也别有风情。
回到故居,泠枫自然很是激动,站在前殿绕了一圈,似乎想把记忆中的画面在这里一一回味一遍。
王后一边拭眼泪一边笑着,“都坐,夙公子,快请坐。”
羽人王跟泠枫一个样儿,不太爱讲话,果然是亲父子俩,所以一般说话的都是王后。
夙桑笑道:“看到这里还跟三年前差不多,我就放心多了,这里比起都城,比起世界上很多地方,真是世外桃源。”
王后笑道:“羽人族壮丁多,又都从小习武,上下齐心,对付那些个畜生还是不成问题的。其实只要能控制住魔化动物的攻击,吃穿什么的,虽然简朴一些,但温饱不成问题,这个大陆都变成这样了,我们能吃饱穿暖,已经很知足了。”
夙桑点点头,心中多少有些羡慕,“伯母,我们从都城带回来一些实用的东西,就在门外,您让人把东西从那只大雕身上卸下来吧。”
“哎,好,好。”王后嘱咐手下的人,“去把东西卸下来,然后带那只雕去吃饭。”
泠枫轻蹙眉看向面前三年未见的父母,愧疚道:“父王,母后,我这三年都没有回家,让你们操心了。”
王后轻叹道:“可不是操心啊,我没有一天不担心你的……你说你回家也不提前写封信,好让我们准备准备。”
泠枫笑道:“我们刚从都城回来没多久,出了点事,后来事情解决了,就决定马上回来,也就没时间寄信了。”
王后点了点头道:“你在都城的事,我们其实都知道的。除了你时不时往家里寄的信外,成都和重庆都有专门的情报站,那些情报贩子跑遍全国到处买卖情报,我们每个月都派人去买,有都城的讯息,还有专门买的关于你和你那些朋友的消息。你去年写了封信就去前线了,可把我们急坏了,你要是再不回来,你父王本来都打算亲自去都城了。”
泠枫惭愧道:“以后我会经常回来的,也会每个月往家里寄信。”
“那就好,那就好。”
羽人王轻抿口酒道:“男儿志在四方,我们不要求你成天守在这大山里,但是也不要让家人太多担心,你如果打算在都城、青丘常驻,那么以后每年都回来至少两次。”
泠枫恭敬道:“是,父王。以后的事,现在还说不准,但我们一定会经常回来的。”
羽人王微微一蹙眉,觉得“我们”这个词用得有些奇怪,但也没往心里去。
王后夹起一个卤鸡翅放入泠枫碗里,笑道:“你们飞了一天,肯定累了。今天我们什么也没来得及准备,大家都吃完饭了,现在只剩一些简单的饭菜,你们随便吃点,洗洗澡睡一觉,明天再庆祝你们回家,好不好?”
夙桑笑道:“谢谢伯母,我们吃东西很随意,您方便就好。”
王后含笑着点点头,吩咐底下的人,“把别院中的浴池放上热水,然后把殿下的房间和旁边的客房整理出来。”
羽人王淡淡然道:“小枫,我有很多话要问你,不过你们今天也累了,先去休息吧,明天咱们好好谈谈你这三年的经历,在峨眉山呆久了,我们也成了井底之蛙,连外面的大陆变成什么样儿都不知道了。”
泠枫点点头,“好。”
泠瑾一手一个挽住泠枫和夙桑的胳膊:“表哥,夙大哥,我带你们去吃饭,吃完饭房间就放好水了,你们就可以去洗澡了,快走吧。”
俩人被泠瑾拉去吃了顿简餐,虽说是简餐,可也有两荤两素,一杯暖胃的米酒,并不比在都城吃得差,看到羽人族人的生活过得不错,不禁泠枫感到欣慰,就连夙桑都松了口气。
泠瑾就坐在旁边,托着下巴笑眯眯地看着他。
看了一会儿,泠枫受不了了,用筷子头敲了下她的脑袋,“又犯花痴了是不是,你都十九岁了,还这么幼稚。”
泠瑾摸了摸脑袋,不服气地说:“我这么多年没见到夙大哥了,看看怎么了,再说了,我从十四岁就喜欢夙大哥,现在还喜欢,这是执着,这怎么幼稚了。”她露出开朗地笑容,“夙大哥,前两天我从重庆买了一个诗集,你这几天给我念几首你以前的写的诗好不好。”
夙桑笑道:“好啊,不过写的诗我都忘得差不多了。”
泠瑾兴奋地说:“我有,我有你所有写的诗集,我小时候还有手抄的呢!”
泠枫摇了摇头,有些担忧地看了泠瑾一眼。
夙桑想起什么,从棉服里掏出一个盒子,递给泠瑾,“来,送你的礼物。”
“哇。”泠瑾接了过来,打开一看,是一串珍珠项链,那珍珠颗颗圆润饱满,闪耀着润泽的珠光,一看就价值不菲。
乱世初期,最紧俏最昂贵的资源是食物,因此造成了很长一段时间相当严重的食物危机,那时候除了食物外,只有一些实用的物资,比如取暖的衣物、水、取火工具、武器等东西值钱,而那些在乱世之前价值连城的珠宝、奢侈品,因为不能吃不能喝,曾经被冷落了很长一段时间。但随着魔化农作物的研发和魔化牲畜的驯养,那些因为制造业崩溃而让人类近几十年可能都没有余力去开采、生产的好东西,因为用一点少一点,而逐渐重新变得珍贵起来,现在就有不少有实力的人开始囤积各色珠宝,这一串天然珍珠,在乱世前至少价值四百多万,就算是现在,也足够白狐它们做半年的食物开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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