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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事文本 仁心
    1.
    阿ike常跟我说,出来混,迟早要还的。
    尖沙咀是个是非之地,每天有人生,有人死。
    所以我才能日进斗金。
    十七岁以前,我在街上当烂仔,辛辛苦苦,每天打生打死,赚不到多少钱,阿ike劝我回去跟我老爸继续学医,他说你好歹师出名门。
    我说名门你妈个大香蕉。
    十年以后,他成了尖沙咀最出位的老大,我成了尖沙咀最黑的黑市医生。
    有时候我常常想,我老爸要是还活着会不会被我活活气死,不过后来想想也没什么区别,他本来就是被我活活气死,才轮得到我来当家做主。
    区别只是早死几年,还是挺着到现在才死。
    其实讲真,小时候我很崇拜我老爸,因为他是名门之后,宝芝林传人,侠肝义胆,悬壶济世。
    而那个时候电视上也老在放黄飞鸿,佛山无影脚,打遍广东无敌手。
    那个时候我就在想,以后我也要成为这样的人,拳脚无敌,仁心济世,身旁还有可爱的十三姨陪伴,共闯天涯。
    可世事往往不如意。
    十之八九。
    我老爸是大侠,是仁医,别人来看病很少收钱,甚至还经常倒贴别人药。
    所以从很小的时候起,我们家就很穷,很拮据,我看到别的小孩子有新玩具,总是羡慕的不行。
    但我不会开口要,因为我老爸肯定会跟我讲,侠者仁义为先,玩具是小道,不重要。
    我不怪他。
    他要当大侠,没什么不对,我也想当大侠。
    想当大侠是不能有玩具玩的。
    直到十五岁的时候,我知道了,那是不对的。
    想当大侠没错,但为了当大侠就要看着自己老婆去死,就根本不对。
    我十五岁的时候,我老妈由于常年辛劳,得了绝症,我老爸束手无策,送去看西医,没有钱,最后我老妈病发死了。
    善医者不自医,真是讽刺。
    我老妈出殡那天,我破出了家门。
    临走前我砸了家里那块据说是祖师爷传下来的牌匾,宝芝林,我宝你妈个大香蕉。
    之后几年我颠沛流离,结识了阿ike,加入了三合会,打打杀杀,刀光剑影,凭着从小练得拳脚,闯出了点名气。
    本来没什么意外,我可能会坐到阿ike现在的位置,或者更大,然后某天死在浅水湾豪宅的大床上,情妇的怀里,又或者死的更早。
    但我老爸死了,在我二十三岁的时候,有人找到我,跟我说你老爸不行了,你赶快去看看他。
    我犹豫了一下,答应了。
    我再次见到我老爸的时候,他已经老的不行了,坐在病床上像个痴呆患者,白发散乱,骨瘦如柴,完全没了当年大侠的风范。
    他看着我,抬起手,似乎想抱抱我,但最后放下了。
    我们就那么对视了很久,他的混浊的眼里流出了泪来。
    他死的时候,我握了握他的手,他低声求我,让我把医馆开下去。
    我看着他咽气,很久后才点了点头。
    我没原谅他,永远也不会。
    当大侠没错,但要忍受孤独,和永远不被谅解。
    我重开了医馆,但没退出江湖,我也不再医治普通人,只收江湖中人。
    治枪伤,刀伤,费用昂贵。
    我成了黑市医生。
    那块被我老爸精心修复的宝芝林招牌被我擦拭干净,悬挂起来,我要告诉别人我师出名门。
    但不是大侠。
    我是个烂人。
    有钱怎么都可以,没钱趁早死外面。
    我不娶妻,爱喝酒,没事的时候就在诊所里放三级片,最喜欢看李丽珍。
    偶尔兴致来了就去隔壁找小红啊,小凤,来一炮。
    如果别人给的钱多,我不仅出诊,还能串一下杀手。
    虽然阿ike老说都什么年代了,你佛山无影脚再强,厉害过一颗子弹吗?
    但拳脚确实还是有用的,这几年我靠着这一身拳脚,杀了五个很出位的老大,八个双花红棍,还有十六个很厉害的头号马仔。
    别人敬佩我,给我起了个绰号叫小黄飞鸿。
    我想要是黄祖师爷知道了,一定气的从棺材里爬起来,再躺回去。
    2.
    杀人比救人有用。
    道理有时候是这样的。
    特别是当我遇到那些中了十多枪奄奄一息,被人砍的开膛破肚,治好了也没办法再过下半生的人。
    我都是先收一大笔钱,然后一刀宰了。
    因为我威名在外,没有人敢质疑我什么。
    可当我看到大傻他老婆的时候,我不这么想了。
    我居然有些不忍心。
    大傻跟我有些交情,他那条胳膊被人砍掉的时候,我给他打了九折,少收了他一千块。
    他特别感动,从那以后就经常时不时带点酒和小菜来找我一起看三级片,他比较喜欢邱淑贞。
    每当看到她高潮的样子,就会笑,笑得像个傻子。
    但他现在笑不出了,因为他老婆被人砍了十七八刀,每一刀都阴毒而致命,会不停流血,但不会马上死。
    用刀的是个高手。
    我知道她没救了。
    但我不能对大傻说,他的儿子也在旁边。
    听大傻说,他今天出门买东西,回去就这样了,是他对头干的,他老婆为了护住他儿子变成这样。
    说到这里大傻泣不成声。
    我从来没见过他这么哭。
    动手吧。
    他哭了很久,没力气了,他儿子也哭的没力气了。
    他的声音像死了一样。
    我替他老婆清理了伤口,缝好了,合上了她的眼。
    我要盖上白布的时候,她儿子死死抱着母亲的遗体不肯放手。
    我拍拍他的脑袋,转头问大傻,谁干的?
    那一夜我带刀出门,杀了很多人。
    我找到了那个刀法很好的高手,很凑巧,我的刀法也不错。
    我给了他三四十刀,每一刀都很精妙,我想他总要挺到半夜才死。
    做完这一切。
    我去找阿ike喝酒,他看我满身是血,问我干嘛去了。
    我说行侠仗义。
    他哈哈大笑,说你果然侠心不死。
    我一脚踹翻他,侠你妈个大香蕉。
    3.
    之后的事情完全出乎了我的预料,或者说,当我那夜提刀出门的时候,我就已经想到了这个结果。
    所以我不敢轻易跨出那扇门。
    开始有越来越多的人来找我主持公道,我不知道为什么,不知道他们怎么想的,他们又不是我老爸,也没有每天带着好酒好菜来找我看三级片。
    他们死老婆死孩子,凭什么要我主持公道?
    真以为我是黄飞鸿?
    我真是黄你妈个大香蕉。
    拜托,我只是想赚点钱好吗?
    我觉得很烦,开始频繁避,到了最后干脆闭门关张了。
    我有点想去旅行了。
    当了那么多年黑市医生,我早就赚够了钱。
    我想我该离开了,趁侠义还没像毒死我老爸一样毒死我之前。
    至于说去哪儿,去哪儿都好,夏威夷,墨西哥,布鲁日,总之不要再待在香港,尖沙咀。
    不要再有宝芝林,不要再有大侠,我只想下半辈子躺在某个海滩的吊床上晒太阳,旁边有金发的黑发的美人要我给她涂防晒霜。
    哦,对,走之前我还要把那块牌匾砸了。
    临走的前一天,我去隔壁找小红或者小凤打最后一场友谊赛。
    事后她抱着我哭得死去活来,我搂着她半露的香肩,居然有一丝丝难过。
    我看着天花板想,我喜欢她吗?
    喜欢,或许不喜欢。
    不重要了。
    我给了她很多钱,足够她好好过完下半辈子。
    我们之间有故事吗?
    有,但那都是另一个故事了。
    晚上我找阿ike来喝酒,他舍不得我,说让我再等等,过两年,我们一起走,到时候兄弟连手,闯荡天涯,何等快意。
    我说你人在江湖,身不由己,走的了吗?
    他沉默了下来,连喝了三杯。
    我拍了拍他的肩膀说,一世人两兄弟,你放心,你那份妞,我帮你玩。
    他哈哈大笑着骂我丢你老母。
    然后枪响了。
    我拍着他肩膀的手感觉到他的身体在一寸寸冷下去。
    他出神了很久后,又喝了杯酒,说我早知道大懒想取我而代之。
    大懒是他头号马仔,我见过,是个王八蛋。
    我说现在不是感伤的时候,快走再说。
    他摇了摇头说,来不及了,大懒一定筹划了很久,就是要把我们一网打尽。
    连累你了,他又说,那一刻他一定觉得自己像梁朝伟或者周润发。
    我一脚踢翻了桌子,连你妈个大香蕉,转身就去提刀。
    阿ike能在尖沙咀立足,自然还是有他的资本的,忠于他的小弟也很多,枪战开始了很久才被人攻进来。
    我和他的小弟一起浴血奋战。
    打了很久,我们这边和对面都死了差不多的人以后,大懒出来了。
    他手里挟持着大傻的儿子。
    那一刻,我觉得身体里有东西在烧。
    我想如果侠义是毒药,那么我已经毒入膏肓。
    大懒提起大傻他儿子,对我说,你抓了ike过来,我们一个换一个,我保证你们没事。
    阿ike就在我身边,以我的身手,要拿住他不过翻掌之间。
    我和阿ike对视了一眼,都笑了起来。
    我问大懒,你知道我是什么人吗?
    大懒有些不耐烦了,用枪顶着大傻他儿子的脑袋,我管你是什么人,快把ike抓过来,你这个臭黑市医生。
    我听了笑得更大声了,黑市医生?我、黑、你、妈、个、大、香、蕉!
    下一刻,我猛然起身,出脚。
    我要让他知道,我不是什么黑市医生。
    老子叫黄仁心,侠者仁心的仁心。
    老子是宝芝林传人,是黄飞鸿第四代玄徒孙,是名门之后。
    老子,是大侠!
    这一脚,叫你娘的佛山无影脚!
    急促的风里,枪声呼啸,我知道那是柯尔特1911的声音。
    柯尔特1911,枪长215毫米,重1.5公斤,射速极快。
    比风更快。
    可它一定,快不过侠义!
    一脚落下,无数脚落下,大懒被我踹成了麻瓜,同时枪战再启。
    又是一阵好杀。
    我砍到刀都卷刃,身体已经没有了知觉。
    回过神,已经没有站着的人了,只有那个大傻的儿子紧紧拉着我,浑身发抖。
    我转过头去,看见阿ike捂着肚子缓缓坐倒,给自己点了一支烟。
    我艰难地走过去,在他身边坐下,笑笑说,给我也来一口。
    他剧烈地咳嗽着,把烟递给我,咧开嘴说了一句,出来混,迟早要还。
    我气的想踹他,可是没力气了。
    我们相顾无言。
    又过了一会,我想把烟还回去,发现阿ike已经咽气了。
    我替他合上眼,把烟插在他嘴里。
    一世人两兄弟,他到底先走一步。
    最后的时间,我靠在墙上默数过往的时光。
    大傻的儿子哭了起来,我艰难地拍了拍他的头,说,别哭,我死了你去找隔壁的阿姨。
    别做大侠。
    我看着墙上熠熠生辉的牌匾,说了最后一句。
    然后我闭上了眼睛。
    尖沙咀是个是非之地,有人生,有人死。
    阿ike常跟我说,出来混,迟早要还的。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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