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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五章:原来你并不想公开。
    晌午,程思雨约了初蕾一同闲逛超市,皆因她忽然抽起了当贤妻良母的神经,想为凌风煲一盅爱心排骨汤,深知好闺蜜初蕾这方面的经验十足,故特意拉她过来把把关,指指点。
    “帮忙过过眼哪块骨头比较新鲜呀,我还是第一次想要给别人煲汤呢,缺少经验最怕到时候实践起来手忙脚乱的!”程思雨兴致勃勃地在商场挑选着玻璃柜里的排骨一边摆弄着一边询问着身旁的谢初蕾。
    “初蕾,帮我拣一块。。。初蕾?初蕾?”见良久没有答应,思雨左顾初蕾,发觉她神色苍白,垂头丧气,整个人灵魂脱壳一般没有神情与动作,以至于思雨一连喊了她的名字几声,她也浑然没有发现。
    “你怎么了,怎么突然无精打采,整个人心不在焉的?”思雨诧异又关切地询问初蕾,只是她依然没有任何反应,眼睛一直凝视前方,默默无语。
    “谢初蕾你不要吓我呀!”程思雨慎得慌,忍不住用力推了几下她的肩膀,初蕾恍然回过神来,愣了一愣望着程思雨,嗫嚅地说:“怎么了思雨?”
    “我问你选哪块骨头好啊,问了你好几遍了你都不理我,像雕塑的石膏像一般动都不动就定眼望着前方,吓死我了你,你到底发生什么事了?”程思雨担忧又严肃地说。
    “没事,估计是最近打几份兼职太累了,本来应聘到酒店做侍应的,但是前几天我一不小心滑手把所有碗碗碟碟都打烂在地上了,故此我被解雇了,大概是最近都不太顺心给我造成了压力吧。”初蕾神色淡定得一笔带过,并顺手撕下胶袋包走一块在玻璃柜上躺着的骨头,轻轻往购物车扔就往前走了。
    程思雨推着购物车连忙跟上初蕾的脚步,她带着一丝怀疑又试探地追问道:“你真的没有其他事了吗?”
    初蕾却似听不见人声一样自顾自径直往前走。
    顺利把一切煲汤的材料购置完毕后,她们两人拿着一抽抽食物与商品走出了商场,可用满载而归形容思雨此刻的心情,自从与沈凌风和好之后,一切事情都很顺利,心情也是每天棒棒哒,她终于体会到爱情让人疯狂,爱情让人堕落,爱情让人精神抖擞,爱情就像吗啡,它可以让你*一瞬间抵达天堂的阶梯,也可以让你痛不欲生如被万只蚂蚁攀爬撕咬撕心裂肺。爱情是天使,也可能是魔鬼。
    “今天就不去你家了思雨,我很累,我想回家休息。”初蕾满脸倦容地吐出一个个字。
    思雨忧心地伸出双手抚摸她的脸颊,心疼地责备:“你看你最近的脸色怎么如此差,苍白的脸蛋竟没有一丝血色,我早就和你说过不要一身兼多职的,你以为自己真的是铁人吗,你仅仅是个弱女子好吗,赚钱养家这种粗活就应该留给叶辉。”她不敢说关于叶辉不好的话太多,唯有浅尝辄止,因为往日三番四次的争论让她明白,初蕾根本听不进去,也不想去听。
    “思雨,我今天真的好累,我想回家休息,改天再聊好吗?”初蕾打断了她的话语,一瞬间无力地转身,自顾径直行走,步履蹒跚,思雨看着她随后淹没在人群中,渐渐消失于她的视野内。
    初蕾今天是怎么了,难道又和叶辉吵架了吗,但是他们一起多年来经历风风雨雨,吵架早已像吃饭睡觉这那种平常事习惯成自然,按道理应该没什么异常,估计过几天就一如既往了,到时候再打电话给初蕾慰问关心关心,先让她冷静冷静,否则会显得自己咄咄逼人。思雨独自苦思冥想,也是想的出神,只是忽然有个念头闪现在她的脑中驱神经,生日宴会看见的那一幕像倒映机似的倏然浮现于她的脑海,那个与叶辉闹的不愉快的老同学夏晓冰,那日他们争执的一幕看起来就像两个依依不舍的情侣在斗嘴,只是…程思雨不敢擅自胡乱往下想,她拍拍脑袋,提醒自己一定是太敏感又想多了,是她对叶辉有过多偏见,她不应该如此针对自己好闺蜜的男朋友…
    回家后通过三个小时的奋斗与大战厨房,一煲热腾腾的红枣山药排骨汤大功告成,由于常年没有接触过家务的缘故,在她手捧汤盅小心翼翼走出厨房的时候,连赵雨涵与家里的钟点工人琼嫂也看的膛目结舌。
    赵雨涵自从经历上次的车祸之后,整个人消停不少,性格也收敛许多,脾性有点倒流回二十多年前温柔文静贤淑的模样,继父程暮云对赵雨涵的态度也有所转变,从近几年的冷漠厌烦,变得近日般关心备至,一副待她如最初的样子。或许大家经历了那场突如其来的事故,都懂得珍惜眼前人最重要的道理,我们永远都无法预知下一刻会发生什么,也无法预料最亲近的人何时会离开我们,我们只有学会珍惜,才能避免在人生中留下遗憾,因为最心酸的事情也莫过于失去过后懂得珍惜了。
    过后,思雨拿着那装着排骨汤的保温瓶眉开眼笑地走到沈凌风的公司门口,盛风贸易有限公司,她细步走上公司前的一级又一级阶梯,经过门口望向接待人员时笑逐颜开,春风得意稳妥一副女主人的样子,她心有期待的乘着电梯上楼,准备给他一个大大的惊喜。
    只是当她拿着排骨汤出现在他办公室的时候,他的脸上并没有出现她原本所期望的惊喜,反而更多的是诧异,是惊吓。而且,她还瞅见一个陌生的女人,一个拿着一袋文件的陌生女人。这时他向她的方向走近,脸色有些糟糕,声音有点怒气又强压着火气地说:“你怎么不说一声就过来。”
    “我并不知道办公室里面有别的人在。”嗯,并不知道,有别的人在,她不经意强调了这几个字。
    “她是我弟弟的妻子,帮我弟弟带我爸公司的文件过来给我阅览与参谋参谋的。”他说着两手插进裤袋里,语气夹杂着不在乎又有点不耐烦。
    郑斯嘉见势主动走到程思雨面前,伸出双手握住了程思雨的双手,脸上露出一个友好的笑容
    “我叫郑斯嘉,是他的弟妹,今天过来纯属是给我丈夫当跑腿的,你可千万不要误会!”
    “我没有没有,我不是那个意思,请不要误会。”程思雨不好意思的与斯嘉握手,另一只手娇羞地摸了摸脖子后面,自觉自己过于冲动,没有分青红皂白就想着兴师问罪,实在不懂大体。
    “没关系没关系,我怎么敢怪罪未来大嫂,凌风,你不老实了,交了个这么漂亮的女朋友也不说一声。”郑斯嘉转头挑衅地望着沈凌风,声音故意扬高几个声调。
    “你误会了,我们只是朋友。”他说出这句话的时候语气十分冷淡,眉毛微蹙,脸蛋凛凛然得好像只是在说一个与自己毫无相的人。
    他的话语明显伤害到思雨那敏感的自尊心,她握起拳头紧紧捧着保温瓶,沮丧又失落地垂下了头,眼眶瞬间充满了泪雾,眼泪又再不争气地往上涌,滴落了地面。
    斯嘉乍看情形不妥,一向圆滑世故的她主动告辞:“我就先把文件搁这了,有什么问题和凌轩说一声就好了。”话毕,她踮着细碎步走出了沈凌风的办公室门口。
    眼看四下无人,只剩他们两人相对无言,还是他主动走近思雨打破了僵局,他一手自然地接过了思雨的保温瓶,淡淡地说:“有什么东西要给我可以等我找你再拿给我,犯不着专程过来公司的,这样也不方便,让员工看见影响也不好,下次你和我说一声,我有空就过来找你了。”
    “你不想让公司的人知道你有女朋友吗?”程思雨小声地又试探地询问道。
    凌风的手放在她的肩膀上,另一只手抚摸着她的头发以示安慰,语气稍微放柔地说:“我不想让公司的人知道太多关于我的感情状况,这里是工作的地方,我不愿意自己的感情事成为他人茶余饭后谈论的话柄,我作为公司负责人,必须在公司树立高大威严的形象,自然与在你还有朋友面前的我是不一样的,另外我的家里人闲暇时候也会走上我的公司,如果传入他们的耳朵肯定要回家对我“严打拷问”的,我真的好怕他们的逼问,你理解吗?”
    程思雨霎时冷笑一声,略带抱怨与不解地说:“说到底,你是怕家里人知道我们在一起对吧?什么公司形象都是借口!你只是害怕传进了家里人的耳中,让他们知道有我的存在而已。”
    “思雨,我并不是这个意思,我不是想刻意隐瞒,我只是希望我们感情的开始是很纯粹很和谐的,我不想过早掺杂太多的因素和人事,你懂吗?”沈凌风解释道。
    “我不懂,我现在才知道原来你并不想公开我们的感情,我们在一起也三个月多了,不说长也不能说太短,我并不是很在意你到底愿不愿意让你家里人还有公司的人认识我,但是你看你刚才那个态度,你多生气,你多不愿意我走上来找你,你有多抗拒我在这里出现,我为了给惊喜你,我在家花了好几个小时煲汤,平常的我都是十指不碰阳春水,但是我为了你在厨房忙活了大半天,可是你刚才有多问一句保温瓶里面装着的是什么吗,你有翻开吗?你只顾着责怪我,叮嘱我不要再有下一次了,你只记得强调我不能再过来了,我现在才清楚感觉你的未来似乎不曾有我,即使我们见面再多,即使朝夕相处,我也觉得我与你隔着一片一望无际的大海,只要海浪翻腾得再汹涌一点,那么我与你随时就会淹没在这一片波澜壮阔的海洋,再也不能见到彼此了!”程思雨责备着,又有点激动但压低声音地说。
    “思雨,不要耍小孩子脾气了好吗,小声一点,这里是公司。”沈凌风明显感到有点不耐烦,他不想与程思雨吵架,他尽量放低自己的姿态,但面容显露出了烦躁。
    “我已经很小声了沈先生,外面很吵,办公室的门也已经关好,只是因为你太希望我此刻消失了,我也不会那么不识趣的,我现在就走,我知道,我们只是“朋友”而已。”程思雨负气而走出办公室,沈凌风小声叫着她的名字想抓住她的手腕,却被她甩开了。
    离开公司的时候她在门口看见郑斯嘉,郑斯嘉还是保持那个一贯友善的笑容向程思雨迎面走来,她开口说道:“我刚好没地方去,就在这里转两圈,怎么又碰见你了,我们真有缘。”
    程思雨看着眼前这个打扮得雍容华贵的女人,对她婉婉有仪,毫无架子,心里暗自萌生了好感,她微笑地回答:“是的,我们真有缘。”
    “我知道,你是凌风的女朋友。”郑思嘉说。
    “你怎么知道?”程思雨悠悠地问。
    “女人的第六感啊,你不要怪凌风,他就是这臭脾气,完全以自我为中心,我们一家人也早已习惯成自然了。凌风喜欢的女人果然是不一样,你长得好脱俗,好高贵,好有气质。”郑斯嘉说。
    “谢谢。”程思雨被突如其来的赞美弄得不好意思,脸上泛起了一片绯红。
    “不过,和凌风以前的女朋友的确不是一个类型。”
    “他以前女朋友是什么类型的?”
    “何碧君啊,长得是很美,很风情万种,估计男人望一眼心里就会一直惦记的那种,她的电眼只要眨一眨,就能迷倒一片男人了。当时凌风真的很喜欢她,甚至对我们全家人都说要娶她为妻呢,我老爷婆婆虽然当时也不太同意,但最终还是拗不过凌风的坚持与倔强,最终松口想要答应了,谁料那个何碧君没过多久就投进别人的怀抱了,总而言之当时这件事对他真的很大打击。”郑斯嘉讲述着。
    “原来他那么喜欢她。”程思雨失落地说。
    “对啊,听说他们在一起没多久的时候,凌风就牵着何碧君的手进出公司了,何碧君在盛风公司早就出名了,当时大家在私底下都议论说何碧君就是未来的老板娘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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