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百姓苦;亡,百姓苦。这话说的并非没有道理,即便一个国家再强盛,生活在底层的劳苦大众也依旧是过的艰难。
钱塘县靠着临安府,也算是江南一带颇为富裕的地界。
俗话说,靠山吃山靠水吃水,但在钱塘水湖里打滚了一辈子的渔户也不一定能一天挣个一百文,实在是底层人能干的活实在有限的很,挣大钱基本别想,能糊口就已经是不错的了。
诸如那每天靠着西湖水讨生活的渔户,还有那码头上搬货的劳力,还有那做着各种杂活零活的营生的太多太多了,他们辛劳一天所得也不过一百文左右,甚至连一百文都没有,若是家里孩子多的,估计连一日两餐都保证不了,肚子都填不饱。
好在许仙虽然是和姐姐相依为命,但凭靠着父母去世时留下的薄产,再加上姐姐许娇容平日里替县里的富贵人家家里干些零活,姐弟俩的日子也算过的凑合,一日两餐温饱还是能保障了的。
许仙心想,有了这二百多文钱,还是能让姐姐许娇容少熬两天夜,少替人家缝补两件衣物,她经常为了给人家赶工,夜里干活,熬夜把眼睛都熬出了血丝,许仙虽然平日里不说,但是都看在眼里,姐姐带他不容易。
孙狗蛋在旁搓搓手,跃跃欲试道“小乙哥,咱这第一叉开门红,接下来是不是该我露一手了!”
许仙将叉子递给了孙狗蛋,道“你可别丢人,咱今儿个要是两叉就能搞定,那可是省下不少时间。”
原来,他二人有个约定,那便是每次捉鱼最多只捉个三条,多了也不捉,原先只是因为他们叉鱼的技术不好,大半天才能叉到一条,所以怕误了回家吃饭的点,便约定了最多叉三条,后来他俩叉鱼的准头高了,但也知道适可而止的道理。而且许仙今天一叉即中,倒是省了不少时间和力气。
孙狗蛋提了叉子去叉鱼,而许仙则是心底满心欢喜,他终于是迈进了那炼气第二境豆蔻境,而这已经是大半年过去了,而且这越往后修炼,许仙越发觉得自己的五官六识灵敏了不少,这也让他越发的笃定要好好修行。
就比如说刚才他叉鱼的时候,便是取了巧,将那腹下的灵气悄然运转,一眼望去,往日里那些游的飞快的白鲢很难逃过他的眼睛,再加上他灵气淬体半年多,手脚灵活了不知多少,一出手便一击即中。
孙狗蛋的叉鱼技术向来比许仙要高上不少,但今日也不知是运气不好,还是先前许仙那一叉的缘由让那湖水中的鱼儿受了惊吓,撒了鱼食也基本上都是那些小白鱼、小黑鱼、草鱼之类的游来吃食,而且那些呆鱼警觉了不少,稍有不对劲立马掉头就跑,孙狗蛋连续三叉都没有收获。
孙狗蛋抹了一把脑门上的汗,呼哧呼哧喘了几口大气,说道“小乙哥,今儿这鱼看来是和我铁了心作对啊,还是你来吧,我先歇歇。”
许仙便又接过了鱼叉,不慌不忙,如法砲制,片刻过后又在孙狗蛋惊讶的眼神之下,连续将两条黑鱼叉了上来,虽然比不上原先那条翘嘴白,但也够个头不小,许仙掂量着两条都在三斤左右。
孙狗蛋砸吧砸吧嘴,道“小乙哥,你这也太神了,比那常年在湖水边上打鱼的渔户还要准啊!”
许仙暗自偷笑,却不表现出来,直道“哪里,哪里,估计是我今天运气比较好吧。”
孙狗蛋也以为是这样,毕竟往常时候若是捉鱼都是他要捉的多。
两条大黑鱼斤两够足,所以二人也不再下叉,而是坐在了湖畔边躺了下来。
清风吹拂,吹过两个少年的面庞,二人各有各的心思,许仙望着那青天白云,看那云吹了散了,千奇百怪,不禁说道“狗蛋,你说天上真的有神仙吗?”
孙狗蛋双手抱着头,翘着腿,嘴里嚼着草叶子,道“天上住不住神仙我不知道,不过那西湖水里面肯定是没有龙王爷的,不然这钱塘县的渔户们成天的打鱼,把龙王爷的虾兵蟹将都给吃完了,还不把龙王爷气的鼻子都歪了。”
许仙淡笑了一声,说道“那龙王爷估计还真不在乎那些小鱼小虾,因为那小鱼小虾根本就入不了人家龙王爷的法眼,就好比咱大唐的皇帝陛下,又哪里会管咱俩这普通小子的生死呢,你说对不?”
孙狗蛋想了想,似乎觉得许仙说的挺对,道“小乙哥,你说的还真有有几分道理,像咱这样的老百姓,那住在皇宫里皇帝估计一辈子都没见过吧。”
他二人虽读了几天书,可连个童生都没混上,骨子里对唐国的皇帝陛下也没什么大忌讳,不过也仅此而已,若在那严夫子面前,他二人铁定不敢非议大唐皇帝,那要是被人听去了,估计得被县太爷下了大狱。
许仙突然想到了那观音院的红叶禅师,想到了那威风八面的高仙芝,想到了那不可捉摸的月娘姑娘,仿佛他所经历的那些事就和昨日发生的一般,“狗蛋,你想过没有你以后会成为一个什么样的人?”
孙狗蛋不假思索的道“我想成为像陆羽那样的大茶圣!尝遍天下好茶!”
许仙微微一笑,竟然没有升起半分嘲笑,他知道自己变了,变的不再是以前那个懵懂的许仙,浅薄的许仙,若是放在以前,他肯定会指着孙狗蛋哈哈大笑,说他癞狗肉想上富贵人家的席,异想天开。
可是现在却一点嘲笑孙狗蛋的想法都生不出来了,而这一切都是源于大半年前的那个夜晚,那种寻常人听了只以为是话本小说里才有的事情,就那么发生在了他的身上,他知道自己会变的更好,但具体会怎样,他也说不上来,也许他将来会比那太湖上的青衫客也要厉害吧。
孙狗蛋见许仙不说话,以为许仙在鄙视他,说道“小乙哥,你是不是觉得我很可笑啊,也是,我自己觉得都不太可能,陆圣那般人物,我能得其皮毛就已经是老天爷赏饭吃了。”
许仙却道“狗蛋,你这话却错了,我觉得只要你有心未必不会成为像陆羽那般厉害的人物,你看就凭你那一手绝技,放在临安府那都未必有人能及得上你。”
孙狗蛋侧过头说道“小乙哥,听你这么一说,我好像也多了几分信心似的,你放心,我孙狗蛋日后若是真做个像陆圣那样的大人物,到时候天天请小乙哥吃上好的茶!”
许仙淡笑道“那我可就等着了。”
孙狗蛋摸着头傻笑一下,道“小乙哥,你呢?你以后想成为一个什么样的人?”
许仙想了老半天,才说道“我想成为像我爹那样的人,我想我会娶个贤惠的妻子,会和她生两个孩子,最好是龙凤胎,男孩像我一样俊,女孩像我一样白,女孩子嘛,总归是白一点好看,白天我会去衙门里办差,晚上回去和孩子们玩耍,然后就这样一直一直幸福美满的生活着,直到我老的走不动路了,我会搀着我娘子和她一起看这西湖的美景。”
许仙真是这样想的,他这人好像生来就没有成为大人物的天份,也没有那等人的胆魄,即便他曾经在某一夜得了不同于凡人的造化,他也仅仅是有过片刻的心潮澎湃,但过了那劲头之后,他便再无那些成为飞天遁地的神仙人物的想法,他之所以修炼不是想变的多么厉害,不过是希望有一天自己能御剑飞行的时候,能带上自己的未来娘子一起飞天,那该是多么爽的一件事啊。
当然这些话,他不会和孙狗蛋讲,因为这好像比孙狗蛋那理想还要不靠谱,但谁又知道未来会发生什么事情呢?
也许,有一天许仙真的会成为他所想成为的那样也说不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