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花……核桃?”洛华听得有些懵。
“玉阶空伫立,小生有口癖,句句押韵来,朗朗上口易,公子勿怪罪,情起难自抑。”
“那、那你是这书斋掌柜?”
“非也。火山六月应更热,小生书斋乃熟客,掌柜有事稍离去,帮其看上一小刻。”那男人摇头晃脑,郎朗说道,“嗯,妙也,妙也。”
巧红将少年往后拉了拉,望向男人的目光带了点戒备,“小公子,我们还是过会儿再来吧,这人估计是个多年考不上的秀才,眼下怕是已被逼成了疯子。”
“姑娘。起来独自绕阶行,小生金榜已提名。”男人似是听见巧红的话,有些不满蹙起眉头,“背后嚼舌非君子,有话要说当面明。”
“小公子,我们快走吧。”巧红的脸色略有煞白,只觉这男人怪异非常。
“可我觉得这人挺有趣的。”洛华倒是觉得这行为怪异的男人很是亲切,问道,“我想买些笔墨纸砚。”
作者有话要说: 惹,这是一名古代hiphop选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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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公子初练——”男人摸了摸下巴,似在思索,“要几个钱?”
“你、你怎知我是初学的?”洛华回想一下,自己还未说明过。
“指若青葱,茧痕无踪。非素年握笔之手,乃娇养富贵之手。”那男人嘴角微扬,接着往前走了几步,寻了一会儿,从货架上取下了几款毛笔。
“这皆是达官贵人最喜,小公子你欲选哪一只?”
洛华望了望那几只毛笔,只以为没什么差别,摇了摇头,“我不知,哪只买得最多?”
“公子请看这只。”男人手在那几只摸了下,选出了一只,“世人常言,剑于侠者,笔于骚客,亮剑可知侠者之强弱,出笔可探骚客之深浅。此笔通体鲜亮,乃南方湘妃竹所制,质地坚韧,斑纹淡淡,犹如泪痕,贵而不奢,可彰其内敛诚恳。”
“观其笔毛成色,润滑顺和,宜书宜画,可谓上上之选择。小公子德才兼备,品貌显赫,瞧着就是天降紫微星,明年秋闱榜首的好苗子。所谓天作之合,将士战军旗,英才握妙笔,此笔与公子无疑是天造地设、遥相应和!”
男人说起来头头是道,一番说辞天花乱坠,听得洛华和巧红两人发怔。
再瞧着男人手心里的那只笔,洛华还真对这笔有了点惺惺相惜之感。
巧红缓过神来,发问道:“这只笔到底几个钱?”
那男人摇了摇手指,“不多也,不多也,六百文。”
“一支笔要六百文?”巧红望向男人,脸上满是防备之色,“你这是要明抢?”
“巧红,我们钱没带够吗?”洛华尚是头次出门,长期住在相府之中,吃穿用度都是最好的,也从不用他操心,对于几银几两,能值几何,所知甚少。
“倒不是,公子。”巧红将少年往后拉了些,“银两不少,我只怕这男人是个骗子。我老家也曾有读书人,也曾买过文房四宝。不过一只笔而已,哪值得了六百文,六十文就顶天了的。”
“可我听他说得挺好的。”
“小公子喜欢自然要买。”巧红小声提醒道,“只是这人心险恶,指不定是这人从中牟了利,我们还是等这家掌柜的来了再买吧。”
“他不是这种人。”洛华摇摇头反驳道,他也说不上个所以然,只是对着男人很是信任,“若他当真诓骗于我,或是有什么难处困境,既然左右我们也不差银子,那给他多一些就是了。”
“这——”巧红脸色僵了僵。
“莫等掌柜来,分文自清白,来了也无益,最后还是得买。”男人的耳力非同小可,听到洛华的一席话,眉毛轻挑,“投我以木桃报之以琼瑶,公子可要再听我一言?”
“嗯?”洛华眨了眨眼,对这个人饶有兴趣。
“士为知己者死,一面之缘公子信我至此,我亦不能辜负之。”
“这只。”男人拿出另一只其貌不扬的毛笔说道:“此笔只要百文,笔杆材质尚可,宜初学乍练者,七羊三狼,软硬兼可,刚柔并济,若是寒门子弟,我推荐此笔。”
“笔之端口易裂碎,百文一只算实惠。”男人笑了笑,摊开手,“话已说开,孰好孰坏,公子自个儿瞧着办。。”
“原是这样,谢谢指教了。”洛华颔首向男人微微作揖,“将前一只包于我吧。”
“哦?前一只?”那男人愣了下,双眸微眯。
“是。”洛华点点头,“巧红将钱给他吧。”
“有些意思。”随手接过巧红递来的一贯钱,男人掂了掂也没数,就反手放在了台子上,“不知公子来自雍城那座府邸?”
“我——”洛华正欲说,巧红插了句嘴,将这话题硬岔了开来:“小公子,我们还是先将其他东西一并选了吧。”
那男人也不介意,倒是自然接过了巧红的话茬,“公子自选,还是——”
洛华有些不好意思说道:“麻烦你了。”
那男人毫不在意,摆了摆手道:“无妨,无妨,我瞧着与公子相投,全当多交一个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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