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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还想再说,就被弟妹握紧了手打断了,“没事的,若华向来有成算,你相信她。你别这么大声,要不法官把我们赶出去,可就真着急了。”
    李晓梅立刻闭了嘴,可她知道,这是盲目的自信了。
    虽然都说离婚官司可以让一个人从正常人变成魔鬼,可江一民这也变得太无耻了吧,让李晓梅充满了忧虑。
    连梅望亭也小声担忧的说,“这个谢宇太厉害了。”
    大家的脸色都慎重起来,没了刚开始的乐观。
    原告方的举证自此就结束了,随后就开始了被告一方,这时,谢宇终于站了起来。
    他和王奔不一样,长了个国字脸,看起来特别的坚毅,是很容易让人相信是个正派人的模样。而他显然也是这么营造自己的形象的。
    他很绅士的提出了要求,“法官,我请求出示一号物证。”
    立刻,法庭的大屏幕上,就显示出了一张照片,那是一张欠条,所有的人都仔细地看了一眼,时间是2011年10月,借款人是江一民,债主叫王一毛,上面写着江一民借款2万元。
    2011年10月份,那会儿梅若华和江一民已经结婚了,在岳父母那么宽裕的情况下,在岳父母都说了给嫁妆的情况下,江一民居然借了两万块钱,这不就是证明,岳父母所谓的帮助,是压根没有的吗?
    随后,就听见赵宇说,“法官,我申请一号证人作证。”
    法官同意后,没多久,所谓的证人就来了,是赵子刚。
    等到站到了证人席,赵宇这才开始他的询问,“赵子刚,屏幕上的欠条你见过吗?”
    赵子刚看了看后说,“见过,是我陪着过去借的。”
    赵宇就问,“为什么借这个钱?”
    赵子刚回答,“我们做了个生意,需要进货,资金缺了两万,没办法就去借了这个。这是个高利贷,利息很高,不过那会儿没办法了,只好同意了。”
    赵宇就说,“可以了。”然后他看向了法官,“法官,这个时候,他们刚刚结婚,如果岳父母对小两口有任何一点帮助的话,什么样的人会去为了两万块钱,借高利贷呢。所以,我的当事人压根没有接受过任何岳父母的帮助。”
    他说到这儿,下面的李晓梅终于忍不住了,骂了一声,“你放屁!我怎么没给钱,我给了三十五万的嫁妆。”
    法官立刻敲了锤子,“观众保持安静,再扰乱法庭就出去。”说完,法官就问,“原告,对此你是否同意。”
    梅若华的回答是,“不同意。刚刚我妈也说了,我结婚的时候给了我三十五万现金做嫁妆,说是给我们买车的,其实是想我们没地方住,买套房子。那会儿北京的房价平均才两万。我妈2014年才拆迁的,我结婚那会儿她工资一个月三千,我爸一个月五千,这三十五万是他们所有的存款。”
    梅若华质问江一民,“面对这样费心费力给你资助的岳父母,你就是这么报答他们的?没给钱?你说这话没良心吗?”
    可江一民的回答却是斩钉截铁,“这笔钱我没见到,我也没用过如果我有这笔钱,否则我为什么要去借两万块的高利贷,你别告诉法官,我九年前就留证据要给你打离婚官司了。”
    梅若华就笑了,“我知道,这笔钱一直在我的账户里,然后各项支出都是我在转账,所以你根本没碰过,所以你敢说跟你没关系。”
    江一民笃定的也是这事儿。
    那会儿支付宝还不流行呢,所有都是取出来付现金,鬼知道你花到哪里去了。
    所以他的回答更坚定,“你这是诬陷。”
    吴岚这时候才上场,“法官,我请求出示一号物证。”
    一听有证据,那头江一民立刻看向了屏幕,却发现屏幕上出现的不是什么照片,而是一个博客,博客的名字叫做“华与民的爱情小窝”。
    这名字简直太明显了,立刻就知道,那会儿最流行博客了,八成是刚结婚的小夫妻心里还存着浪漫,把相处的一点一滴都记在了博客上。
    但江一民也不觉得如何,毕竟就算里面写了我给江一民公司花钱了,能当证据吗?
    吴岚很快说,“请翻到第二页倒数第四篇。”
    当那一页一出现,江一民顿时就愣了。
    那居然是记账!
    上面写着2011年10月20日,支出电脑款10万,购买博华游戏公司电脑五台。
    这还不是最重要的,最重要的是,随着网页逐渐打开,记账图片出现在了博客中,居然是取钱小票、购买单据和发票,发票上面明晃晃的写着博华游戏公司。
    江一民都愣了,这是什么时候记的?梅若华怎么会记账?
    可这还没结束呢,吴岚紧接着说,“请翻到第二页倒数第六篇。”
    当打开一看,里面跟上一篇一样,记录了租用办公室一年的费用,共计6万元整,也配有所有的取钱小票、单据和发票。
    吴岚紧接着又让工作人员打开了几页,居然都是记账。
    然后他让人出示了两张照片,一张是博华游戏的营业执照,上面的法人明晃晃的写着江一民;一张是转账记录,是李晓梅在2011年7月转给了梅若华35万元的转账记录。
    这时候吴岚才发问,“被告,请问博华游戏是不是你创立的公司?”
    江一民这会儿能说什么,他只能说,“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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