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不是他一意孤行非要跟那个段清芷好……你们根本就不会沦落到现在这个地步。
你们瞧瞧孙家,瞧瞧赵家。
这两个人家现在在潮县是数一数二的人家,根本就没人敢招惹。
可是我们老王家呢?”
“说到底你就是嫌弃我!”王富贵掀了桌子。
王有贵大声道:“是,我嫌弃你,我怪你,我还恨你,恨你把一个好好的家作成这样!”
“好了!老子还没死呢!”王通宝跺脚。
“潮县的东西我都不要,你给我在外省置办三千两银子的家业,房子田地和铺子,置办好了我们就搬走,不碍你的眼!”
潮县他是呆不下去了,他受不了那些人看他跟看傻子似的目光。
“行,我给你们置办。”说完王有贵心里也松了口气。
“还得给两千两安家银子。”刘氏跟着道。
王有贵笑了,他痛苦地看向刘氏:“娘,您干脆拿刀杀了我,把我的血肉称斤两卖了,看看能卖几个钱。”
“别逼逼了,去睡!”王通宝不耐烦地开口,刘氏这才没吭声。
王富贵则气冲冲地出门,刘氏追了几步,但没拦住。
她回头让王有贵去找,王有贵不去:“他这么大个人了,又不是三岁小孩!”
刘氏气得要死。
但也无可奈何。
第二天一早,王富贵从窑姐儿的肚皮上醒来,就在窑子里用了早饭,就雇车回了靠山村。
他知道山上的一个地方藏着东西,这回他要把东西取出来。
说起来……这东西是他十一二岁的时候无意间发现的,江鸿远的五叔失踪前曾经出现在那附近过。
第881章 鸿博回乡(3)
王富贵、赵水生和江鸿远三个人,看起来赵水生从小就在镇上和县里跟那些个混混瞎混,心眼儿最多,也最圆滑。
王富贵大小跟他爹学手艺,是三个人中最老实的。
但其实,赵水生早早的就在最底层的江湖混,却是最讲究‘道义’二字的。他打小经历得多,见识得多,抗打击能力也就很强。
但王富贵不是,王家是整个靠山村除了老林家和徐家以外最为殷实的人家。
他算是村里为数不多顺风顺水长大的,大了以后,因着自己有手艺,后来在江鸿远和林晚秋的帮助下赚了大钱,这人啊……便膨胀了起来。
王富贵是带着柴刀进山,柴刀是从娼馆出来之后现买的。
他要去的地方没有路,到处都是灌木,得用柴刀清理。
他小时候也还是误打误撞,和赵水生两个人跟着江鸿远进山的时候,江鸿远要猎杀的兔子被他们两个给咋呼跑了,他被赵水生埋怨,不甘心到嘴的肉飞了,便去追。
然后滚进了一个坑里,坑很深,他想攥着藤蔓爬上去,可是……
几次都失败了。
后来他发狠地攥着一根藤蔓狠狠一扯,把藤蔓的根茎都扯了下来不说还带下来一个小铁箱子。
箱子的锁头生锈了,他用石头没几下就砸烂掉了。
里头放着一个金锁片,一对儿金镯子,都是小儿戴的那种。
还有一块儿石头,一件肚兜子和一张好像用血写下无数字迹的绢帛。
他当时人小,也不识字,就将金镯子和金锁片拿走了,其他的还放进铁盒子里,原封原样的用油毡布包好,再将铁盒子合起来塞回小洞里,又将藤蔓的根塞进去。
王富贵到底还是爬了上去。
他没跟任何人说这件事,因为他舍不得金锁片和金镯子。
就连爹娘他都没告诉。
其实那时候王富贵隐隐觉得这些东西应该是江家的,因为他在年纪更小的时候曾经见过江鸿远的五叔去过那个方向。
但他又一遍遍地告诉自己,东西一定不是江家的,江家那么穷。
江五叔是猎户,他进山到处转是正常的。
他这次来,也是忽然落魄之后想起了那块石头。
有钱之后他有了见识,知道那不是一块普通的石头,应该是一种很值钱的玉。
那个时候年岁小,就知道金银值钱。
可现在他知道了,黄金有价玉无价。
王富贵不甘心,他不甘心一辈子就这么完了,他的手彻底废了,根本不能干木匠活儿。
他需要钱,可是老大心太狠,不给他分钱。
亲兄弟都不管不顾,休怪他以后也不念亲情。
到了地方,王富贵将东西挖了出来,他其实也是回来试试,没想到东西真还在。
那铁盒子被藤蔓的根系狠狠地缠住,铁盒子锈迹斑斑,不过因为厚实,竟没被锈穿。
王富贵从洞中爬了出去,找了个地方坐下来打开铁盒和裹了好几层的油毡布,里头的东西都还在。
以前他小不懂欣赏,这会儿再看装在铁盒中的肚兜,这么多年过去了,颜色依旧鲜艳,上头的绣花极为精致,根本就不是寻常人家的物件。
再看那块被小时候的他嫌弃的石头,盈盈润润宛若羊脂。
“幸好当年没把它拿出去卖。”王富贵自言自语,那个时候他年纪小,被当铺的人给忽悠了,说那不是纯金,是金包铜。
他当时不相信,走了好几家当铺都那么说,还一家比一家给的价钱还低。
一对金镯子,一个金锁片最终人家才给了他二两银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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