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语低头干呕起来。
她早上就只嚼了几口干粮,连水都没喝,这时候全吐了,又有虫子近来,争先恐后地吞食呕吐物。嘉语捂住嘴,半晌,方能强迫自己将视线重新落到那妇人面上:“什么乱世之人,你、你混说什么!”
妇人闻言,微叹了口气,说道:“我就是个瞎老婆子,我也看不了那么远,不过方才小娘子进门的时候,我看到了血,血流得到处都是……田里是血,地里是血,山上是血,河水都被血染红了……”
“那和我有什么关系!”嘉语咬紧牙关。
“我也不知道,”那妇人还是不紧不慢,不凉不热,声音嘶嘶的,“我就是个瞎老婆子,我看不了那么远,我只看到,小娘子你从血里爬出来……”
“我、我……”
“所以我问你要耳坠子,无非是想要保命罢了。乱世就要来了,”那妇人说,“我不过是个瞎老婆子,也还想多活几年,平平安安的,所以啊,你走之后,就不要再来了……不要再来了……”
嘉语心头一片迷惘。
她说她是乱世之人,她说她自血山血海里爬出来,可是她这样一个乱世飘零,连自身都不能保全的人,她要了她的耳坠,能做什么用。
——她自然不知道,元祎修有胆子把她卖给南朝,却没胆子承受周乐的怒火,匆匆忙忙,赶在周乐回京之前,以打猎为名,带了亲近的宗室和御林军连夜入关,投奔宇文氏。
后来周乐回京,果然深以为恨,因听说元祎修西奔,曾路过这个村落,村民以麦饭壶浆上献,遂屠村以泄愤。
那时候她早就死了,如今自然想不透其中关节,只推测这个瞎了眼的老妇人,大约是开了传说中的天眼。从前她不信鬼神,但是死而复生这样的事发生之后,便是不信,也多少有了敬畏。
理智慢慢回归,嘉语松开握紧的拳,说道:“我哥哥……也受了伤,还发热……”
“我知道,”老妇人道,“我这里有药。”停一停,又道,“那人……怕不是你的哥哥。”
嘉语没有应话,也不看那些让人作呕的虫子,把耳坠放在妇人手里,说道:“我不会再来了。”
老妇人给她指了出村的路。
嘉语虽然很怕会被两个恶人逮到,但是到底担忧萧阮的伤势,只好问老妇人要了她的破毡子披在身上,又用烟灰抹了脸,这才出了门。这回运气却好,一路无事。嘉语就吃不消破毡上的气味,到离了村子,忙忙甩脱了。
回程比去时快,不过走了一个多时辰,就看到那辆孤零零的马车。嘉语心中一喜,加快脚步,眼看就要到了,忽然脖子上一紧,回头看时,两下里一个照面,这头失色,那头狞笑:“我道是谁,原来是三娘子。”
正是于瑾。
嘉语被掐得有出气没进气。
她也知道于瑾恨她恨得厉害。应该的。如果他知道于璎雪死在她手里,只怕还会更恨。但是相比落在之前那两个乡人手中,倒不如被于瑾杀死来得痛快。勉强算是冤有头债有主么,她自嘲地想。
“于兄……别来无恙?”风里远远送过来一个声音,于瑾手下一顿,寻声看去,却是萧阮,蹒跚走来。
傻眼的不仅仅是于瑾。
嘉语手里还捏着瞎眼妇人给的药。隔得太远,也不知道热退了没有。死一个和死两个的区别——何必出来送死呢。于瑾恨他萧阮,可一点都不比恨她少。她倒是想骂一句蠢货,只是脖子被掐得厉害,话都卡在喉咙里,眼睛里呛出泪来。
而那人一步一步走近,一步一步清晰,在风里,在暮色里,逐渐能够看清楚他苍白的面容上不正常的潮红,眉目黑得如描如画。
萧阮看住于瑾,重复道:“于兄……别来无恙?”
竟是个要叙旧寒暄的姿态。于瑾喘粗气,掐住嘉语的手不自觉又紧了一紧:“你怎么会在这里!”
萧阮失笑:“三娘在这里,我在这里,于兄还问我为什么。”
“你、你们……”“私奔”两个字悬在舌尖上,到底没有吐出来。反是萧阮笑了:“于兄猜得不错,我和三娘……私奔了。”
嘉语:……
要不是受制于人,这时候已经可以破口大骂。萧阮笑得云淡风轻:“所以如今,咱们三个,算同是天涯沦落人。”
“天涯沦落,”于瑾嘿然冷笑,“也就是说,如今我杀了你们,也没人管了。”
“于兄说得没错。”萧阮声色不动,“于兄要是找死,我和三娘无非就是奉陪,这黄泉路上,有说有笑,也不寂寞。不过如果于兄还想寻条活路,还想复仇,那不妨再斟酌斟酌。”
于瑾听得“复仇”两个字,又冷笑起来——他全家被杀,是皇帝的意思,难道他这辈子还能指望弑君?
萧阮何等灵醒,哪里猜不到他所想,登时就笑道:“伍子胥也曾一夜白头。于兄也是读过书的,难道就真没想过南下?”
这个话,嘉语也曾拿来诓过于璎雪。
但是于瑾终究不是于璎雪,他知道此去千里迢迢,可能的无数变数。萧阮不过给他画了张饼。于是笑道:“宋王殿下说得不错,想必萧家老儿看到殿下的头颅,也该赏我个三瓜俩枣。”
萧阮微笑道:“我皇叔……哪里舍得杀我。”
拍拍手给于瑾看:“我如今手无寸铁,还受了伤,三娘不过一个弱女子,于兄,有话可以坐下来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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